# 李康年敢“鸣”的精神很好   【本报讯】民建会上海市委会的委员,昨天座谈了李康年提出的“二十年定息”的建议。该会副主委史慕康说:民建上海会员,将在下星期全面展开对这个建议的讨论。   在昨天的座谈会上,很多委员认为李康年敢于“鸣”的精神很好。但是,对赎买政策的看法,和李康年并不一致。孙煜峰说,赎买政策是和改造相结合的,目的在使工商业者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成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赎买的标准根据清产核资,现在估计七年可以瓜熟蒂落,水到渠成,这就是全赎买,不是什么没收。   他们从工商业者个人的改造上分析,认为二十年定息是不利于改造的。高事恒说:政府定息由三年改为七年,工商业者在思想上多少有些放松,人是有惰性的,需要有一种力量经常鞭策,听说定息三年,巴巴结结地工作,因为七年就松了些,二十年还得了?刘念义认为按李康年的建议,正是加深了大中小、劳资、公私之间的矛盾。二十年定息,有了这个物质基础,将使工商业者放松改造。他说,我不要二十年,我们不能认为这个思想也有市场就说它对。这说明工商业者的思想改造是艰苦的、长期的、又是必要的。他们都认为,如果把二十二亿元“存单”一换就变成工人的想法,那是否定了改造的必要性。   朱润生认为李康年建议中的“赎买存单”的办法,是个好办法。他说,这样可以把小数目的定息集中起来,领息便利,是可以采取的。王哉非也谈了有些工商业者对李康年建议的反映,有人认为,定息的名称是不是确当?值得考虑。定息,就使人思想模糊,无母之子何来?还有,赎买是不是要等价?究竟如何赎买?说安排也是赎买,而实际赎买的为多数人,安排的为少数人等等。他认为这些都应该用事实具体分析,共同提高对和平改造方针与赎买政策的认识。   编者按:关于“定息二十年”的建议,本报陆续收到许多读者来稿。我们认为,不论肯定的意见也好,否定的意见也好,对于明确这个问题都是有帮助的。因此,我们除了发表有关方面讨论这个问题的消息以外,同时也将继续发表一些各种不同的意见的文章,我们欢迎各方面继续来稿发表意见。   (来源:《新闻日报》1957年5月5日。原题为: “民建市委会很多委员认为李康年敢“鸣”的精神很好\对赎买政策看法同他不一致\也有人认为“赎买存单”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