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编辑部同作家的团结: 北京文学期刊编辑工作座谈会(续)   <《人民日报》>   最近中国作家协会召开北京文学期刊编辑工作座谈会,一部分发言记录的摘要已经登载在昨天本报,其余部分分别登在今天的第七版、第八版和明天的第七版上。   *         *        * ## 希望编辑同志处理稿子时,多几分社会主义的同志态度,少几分商人气,江湖气。   王蒙“人民文学”编辑部对于“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的修改,除了文字细节上的一些更动以外,我觉得主要是从这么一个考虑出发的:使作品的意思更明确些。譬如突出使编辑同志认为“不明确”的是林震与赵慧文的关系,我原来是想写作两个人交往过程中的感情的轻微的困惑与迅速的自制,经编者加上赵慧文的“同情和鼓励的眼睛”,“白白的好看的手指”,“映红了的脸儿”和结尾时的大段描写,就“明确”成为悲剧式的爱情了。再如林震受了批评咬住下嘴唇,这本来也不明确,编者加上“气愤和苦恼”几个字,当然也比原意明确了些。再如原稿说“一眼看去,区委会的干部是随意而松懈的”,编者去掉“一眼看去”四个字,加上“精神状态”四个字,就变成区委干部们的精神状态是随意而松懈的了……   原稿为什么有许多“不明确”呢?一方面,是由于艺术表现方面的缺少经验,有一些含混、罗嗦的文字。这些经编者删改以后,作品更精练、完整些。一方面,却是反映了作者思想上的一些模糊、矛盾的。这方面的修改,使作品的不健康情绪更加“明确”了,是有某些不恰当的地方的。   我为什么没有及时提出意见呢?除了因为自己思想也不明确外,还有下面的原因:一是“人民文学”对我的写作给了很大鼓励和帮助,小有不满,也就算了。再有前年“人民文学”发表我的“小豆儿”时,删掉了三分之一以上,我当时曾经提出过意见,后来编辑同志和我谈了谈,只是分析我的意见的错误,却没有进行什么自我批评,于是作为一个初学写作者,我也就不大敢和一些有成就的编辑同志争了。   几年来,我痛切地感到对作品的处理问题上,编辑部握有最大的主动,而作者特别是一些“名声”不响的作者的权益是得不到保障的。   例子之一,有几个报刊联系要选登某青年作者的一个长篇的若干章节,这时某报纸负责人表现了最大的积极性,并提出了若干优惠条件(真是优惠极了!),该青年作者轻信了编辑部的允诺,编辑部稿子一经到手,态度“焕然一新”,所有的条件一概推翻,先是捧、然后是推、拖、哄,实在叫作者寒心。   例子之二,某刊物收到了一个无名人氏写的文章,这文章是批评刊登在该刊物上的某篇作品的。刊物不愿意发,但又不愿说不发,怕作者把文章转寄他处,登出来对刊物本身有损,于是也采取了拖延战术,当作者催问时声称立即刊出,甚至活灵活现地告诉作者“正在排印”,“正在画插图”,“等到下一期和×××的文章一齐发”……。不说谎,是今天的公民道德,但是在我些许的和某些编辑打交道的经验中,就可以把编辑说的谎话辑成专集,以为青年作者处世立身之戒。   例子之三,有的刊物同时以一个题目约几个作者写文章,然后择优而用,这自然有利于提高质量,无可厚非;但他们在约稿时并不说明这种情况,对每个人都是同样地热情、专一,连捧带泡,使得一些人不好意思不写。结果浪费自己的劳动。稿子一到了编者的手,编辑同志说话的语气也就变了。   我深深感到,对于某些报刊说来稿子给编辑部以前,你是主动的,稿子给了他,你就只有任人摆布的份儿,但是,哪个作者能为了保持主动地位而只写稿不投稿呢,所以总的来说,作者就没有什么主动了。   希望编辑同志处理稿子时多几分社会主义的同志态度,少几分商人气,江湖气。希望编者对作者平等看待,尽力克服店大压客或客大压店的现象。 ## “文责自负”并不等于编辑部就不负责任。现在的文学团体主办的 ## 刊物只能是一个百花齐放花园,而不能是一朵花。   郭小川 我没有做文学编辑工作,只能提一些不成熟的意见:   一、编辑部和作家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关键问题之一。“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在文学工作上就是作家的作品通过编辑部的工作在刊物(报纸、书籍)上“放”和“鸣”。现在编辑部和作家之间有一种不正常的关系,这主要就是编辑部还有一套过时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还有宗派主义、教条主义的东西。自然,编辑同志是很辛苦的,编辑部的工作也有不少困难,编辑同志也有意见,有牢骚;这种困难也是应当让社会上、让作家们知道,以便谋求解决;意见也是应当提的;牢骚也是可以发的。但是错误还是错误,缺点还是缺点,必须努力克服。   二、这次会议讨论到编辑部和作家之间的关系中的一般问题,也讨论了一个特殊问题——“人民文学”编辑部修改王蒙同志小说的问题。对这篇小说的修改有三种情况:一,有些地方修改好了;二,大多数都是可改可不改的;三,有些地方是改坏了,即突出了原作的缺点。但,我认为,主要的方面,是改得使原来的缺点更突出了。更严重的问题是:一,未经作者的同意就做了一些重要的修改,其中,有些是重要的删节,更不应当的是作了一些重要的添加;二,在王蒙同志小说受到批评的时候,而且有些批评正好批评到被修改了的地方,“人民文学”编辑部没有能够出来说明这个修改的情况,承担它的错误。以上两点,特别后一点,是“人民文学”编辑部的主要错误。当然,“人民文学”的工作是有成绩的。比如,它确实登了不少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得到好评的作品,它也帮助过不少的青年作家,“人民文学”的文风也是比较好的;但是,“人民文学”编辑部也有错误。修改王蒙同志小说的错误,只是其中的一端,与这个相联系,“人民文学”编辑部对于团结作家作得非常不够。而这又是与作家协会的工作作风相联系的。   三,我还想谈到刊物的几个方针性的问题:第一,我觉得,作家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当然是“文责自负”,但这也不是说刊物本身就不负责任。不过,一篇文章只是刊物的一个局部,从刊登一篇文章的是否适当就断定刊物的方针如何如何,这是没有多少道理的。为了登载一篇文章就做检讨,这是不合适的。批评者可以批评一个刊物的方针、文风等等,但最好还是多看看,看到整个刊物的态度,否则只抓住一点就批评全面,不能算是持之有据的。而过去的这种批评,确曾使编辑部缩手缩脚,唯恐犯错误。我看,修改文章之风之所以盛行,与这不能说没有关系。第二,有的编辑部同志提出:今天我们的刊物是一朵花呢?还是一个花园?意思是说今天的刊物可不可以只登一个流派的作品、而拒绝别种的作品?我认为,现在文学团体主办的刊物只能是一个百花齐放花园,(也应当各有特色)而不能是一朵花;考虑到现有刊物的传统、编辑的成分和由文学团体主办的这些情况,如果过分地强调各个刊物的独特风格和特色(以致当成是“一朵花”),就会限制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第三,我觉得,茅盾同志说得对,刊物又要为读者负责、又要为作家负责。两者不可偏废,也不能对立起来,如果只说对读者负责,不去作团结作者的工作,那也会发生流弊的。 ## 编辑工作人员是文化事业中的无名英雄。理处稿件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粗暴武断。   萧乾 编辑工作是一种后台工作,也就是说,是辛苦的,而又必不可少的。编辑人员是我们文化事业中的无名英雄。他不但得任劳,更值得人们同情的是,他还得任怨。关于编辑的甘苦,韦君宜同志谈得已经淋漓尽致了,如果我再谈下去,怕把这个变成为一个编辑的诉苦会。我想谈谈另外一方面。编辑客观上是在把着作者与读者之间的那道关口,一部作品一旦送到编辑手里,他就掌握了那部作品的命运。这当儿,即使饱有经验的编辑,也都面临严重的考验。   首先就发生了语言问题。中国语法还没规范化,国家地方大,方言多,作者与编辑难得碰巧是小同乡。地区不同,语言习惯就有差别。   比语言更脆嫩的,是文学作品里的人物形象。聊斋里的狐狸要苦修多少年才能成仙,一个人物在作家脑子里也得苦修多少日子才能成形。可是它在编辑的脑子里最多也不过几天——常常是几个小时(停留在抽屉里的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我知道北京的照像馆里有一种修相的技术。一张照片的背景不大好,或是画面太挤,他们可以把它“虚”掉。这大概就相当于编辑工作中间的删节。像片洗好了以后,照像馆还可以用一枝细毛笔描一描——一般是不大描五官的,怕走了相。就文学作品来说,“五官”首先就是人物的精神面貌。照相馆从来也不替顾客在相片上加点什么。原因是很难配得恰当。   “人民文学”编辑部在修改王蒙同志的“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的时候做了一些“虚”和“描”的工作,这种工作不论做得恰当不恰当,都是编辑部分内的工作,而且谁也不能保险做得都恰当。从照相馆的行规来说,我觉得编辑部的修改也有超出一般范围的地方,编辑替作品人物描了五官,换了耳朵,或者说,添了个不算顶美的酒涡。   我不大同意克家同志说的,老作家的稿子不要改的意见,因为那样做对读者不利,对老作家也未必好。如果他所谓的老作家包括那些久不动笔的老作家的话,我的体会是:老作家固然不希望他的文章登出来面目全非,但是在发表以前,他比年青人更急于听到一些客观的意见,尤其是那些比他了解政策,接触现实,熟悉文艺界情况的人们的意见。他并不希望一动笔就犯错误,就遭遇挫折。因此,除非同时定下一条规矩,说老作家写错了可以免予批评(这当然不可能),否则,就等于增加老作家犯错误、受批评的机会。要是那样,许多人以后写稿一定得声明,千万别把我错列入老作家,否则就太吃亏了。   因此,今后“人民文学”要用强调“文责自责”来纠偏,我担心这只能解决一部分问题。打个商业的比方,作家是制造者,刊物是百货公司,大家要求货品多样化,但是如果从百货商店买回一个热水瓶,到家就爆炸了,伤了孩子,制造热水瓶的要挨批评,百货公司大约也不能说,你们既然要求多样化,我就不再负责。以第一个读者——头脑清新、细心在行的读者身份,帮助作者提高作品质量是编辑的天职。   我想我们面对的问题绝对不是应不应该改,而是怎样去改:是硬改呢,还是跟作者商量着改。是编者动手改呢,还是启发作者去改。只有朝这个方向讨论,才能对今后的编辑工作起积极的作用。我认为“人民文学”有责任也有权利指出王蒙同志作品中的缺点,和他商量,帮助他修改。   为了认真地对作者负责,避免今后由于我们的疏忽而严重地影响有才能的青年作家的前途,我认为这里还包含着两个教训:一,我们的编辑工作并不是以发表完作品为终结,正如百货公司不能以卖完了事。刊物有责任重视它所登的文章在外间起的反应,尤其这个反应已经具有全国意义,甚至引起了党中央和国际上的注意。第二,如果经过我们大举修改的文章受到了不止一方的批评,编辑部有必要及时地查对一下原稿,如果确实负有一部分责任,最好就主动地挺身而出,或者分担应分担的责任,或者根据修改的理由,进行辩护。这样的“文责自负”会更科学、更切实一些。   关于修改,我想上策还是提出轮廓性的意见供作者参考,由本人去改。中策是由编辑部用铅笔改(铅笔表示有商量的余地),送作者去斟酌,同意的,就请他用钢笔描上;一个认真的作者很可能既不照描,也不固执于原作,而是吸收了修改人的意见,另起炉灶——事实上,那就是作者与编辑之间的思想交流。不征得作者同意就改,反正是个下策。   最近,我非常同意茅盾同志在“开场白”里说的:编辑既要对读者负责,又得对作者负责。这就注定了:他对稿件既不能放任自流,也不能粗暴武断。 ## 只有广泛团结作家,才能改变刊物面貌,把刊物办好。   刘白羽 我们讨论编辑部与作家的关系,就是提出这个矛盾,检查我们的缺点,并加以恰当地解决,以达到改进刊物的目的。即然是矛盾,问题可能来自两个方面,但今天我们主要从刊物编辑部方面来谈。   编辑与作家,与读者,是各有不同的要求的。但编辑与作家,在为了读者这一点上是共同负责的,因此彼此关系应当是密切的。当然,编辑工作是艰辛的,是有功绩的。但现在有不少刊物与作家关系,不仅不正常,甚至发生隔阂,这就非常不好。   这次,以“人民文学”编辑部修改“组织部新来的青年人”为例,来研究有关稿件修改的问题,是有益处的。但,我觉得这不能简单化、极端化地用一个“一定改”或“一定不改”来解决。问题是怎样改。既然编辑与作家对读者负有共同责任,那末,改,如果对读者有利,对作者也有利,为什么不能改呢?我认为不是不改,但必须取得本人同意,最好请作家自己改,万一发稿过急,编辑部最好也只润色文字,修正显然的错误,而不要对作品的内容、风格进行修改。对王蒙同志小说修改的严重毛病就在这里。为什么作了这样修改呢?忙,连夜工作,急于发稿,这些客观原因都是实情,但编辑者由于曾经受到被改稿人的感谢,因而主观上过分自信自满,滋长了主观主义,却不能说不是重要原因。要真正总结出经验教训,我以为从主观思想上追索一下是必要的。比方有人说:修改稿子是为了保证刊物高的水平,好的质量,当然,一定的修改确实是有这种好作用的,这种用意应该说是好的,不过,我怀疑,我们不从中国目前创作实际水平出发,经过发表、鼓励、批评、帮助,逐步提高,而用大量删改的人为方法,能够稳固地保持我们文学的什么质量。   由这问题,我还联想到刊物广泛团结作家,发表各种不同风格、作家作品的问题。关于这,也有人怕:广泛团结就要降低质量。认真思索一下,这恐也只能是主观主义的一种表现。请问:是使刊物的路子愈走愈窄,愈来愈多的人不愿供给稿件,就保持了刊物的质量呢?还是广泛团结作家,鼓舞各种试验,随着整个创作水平的逐步发展,而逐步提高,才能保持了刊物的质量呢?“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就正是广阔地推动、发展文学竞赛前进,从竞赛前进中来把我们文学艺术水平质量推向高峰。有的刊物对待作家时,把老作家与新作家对立,重此轻彼,或重彼轻此,实质上,这都是不利于广泛团结,百花齐放的。我所以谈到这些,是为了从我们思想深处找一找我们主观主义、宗派主义、找着思想根源,加以纠正,才能真正改变我们工作。我不是说可以不注意刊物的质量,而是不赞成以保证质量这话,来忽视一些作家,来不尊重作家劳动。当然这些缺点不仅是刊物编辑部的缺点,也是作家协会工作中的问题。我听说“人民文学”编辑部从修改王蒙同志作品事件中吸取教训,正准备在7月间来一个大改变,我是举双手赞成的。为了这个目的,就应当纠正过去处理不当的事,应当主动向已发生隔阂的作家说清我们的缺点,并一定约请他们为刊物写稿。我们必须认清只有广泛团结作家,才能改变刊物面貌,把刊物办好。 ## 编辑部总希望刊物上马克思主义多一些,却又不执行党的“百花齐 ## 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这样的马克思主义,恐怕就是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   严文井 编辑部和作家是相依为命,但又互相矛盾的。要妥善地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应当要求编辑部,很多人不是说过吗,编辑们掌握了文章的生杀大权。事实上,也是这样。   向编辑部要求一些什么呢?一句话,要求尊重作家的劳动。对作家劳动的不尊重表现在许多方面。例如:不恰当地退稿,粗暴地删改稿件,好文章没有被强调,生硬地命题作文,等等都是。   毛病产生的原因可能很多。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们一些同志没有体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做编辑工作的人大概都有这样一种心理,总希望自己办的刊物上马克思主义多一些;如果办的是文艺刊物,还希望发表的作品艺术水平高一些。当然,希望做到刊物上马克思主义多一些,艺术水平高一些,这想法不能说是错的。但是希望马克思主义多,而又不执行党的方针,刊物上不“放”不“鸣”,把马克思主义和党的方针对立起来,这样的马克思主义恐怕实际就是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想提高刊物的水平,而又不展开自由竞赛,自由讨论,这实际是做不到的。   我觉得很可以怀疑一下我们心目中的“高水平”,到底是高还是低,是对还是错。我们所说的“高水平”常常免不了主观。我们常常把个人的爱好,个人在艺术上流派性同艺术的客观标准混淆起来了,因此常常只提倡一两种花,而排斥、抹杀了其他许多花。来稿如果不合乎我们自己定的那个标准,不是我们心目中的花,于是就来动手术。   自己以为动机很好,效果却很糟。嫩芽固然经不起动锄头的手术,粗壮的大树也受不了斧锯的一再加工。任你如何加工,丁香还是不能放大成为牡丹,菊花还是不能变成睡莲。为了增加茶叶的香气,鲜花倒可以烘焙成为干花,但是花的生命已经没有了。   当然,我这不是说从此不能改稿了。但是这是一个应该非常慎重对待的工作。编辑同志们还应该仔细研究一下,看今后对各种各样的来稿哪些方面该改,哪些方面不该改。对错字别字和错标点符号的修改,我以为是应该的,对语法不通,逻辑成问题,我以为也可以改。但是这个问题就复杂多了。因为有些我们看来是语法或逻辑的问题实际是风格的问题。对于作者的风格和文体,我以为无论如何是不应该去改的。文章罗嗦重复,似乎是应该帮助整理一下,但这也要很慎重。有一次会上,吴组缃同志说,陀斯妥也夫斯基文章看起来也很罗嗦,如果你要把他的文章改成象托尔斯太的文章一样简洁,他就不成其为陀斯妥也夫斯基了。我是同意吴组缃同志的意见的。   对文章的思想内容,我以为不应该进行修改。刊物的编辑应当极力体会“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让更多的花放出来,但这决不是说编辑就不应该鉴别来稿,编辑部对来稿就没有取舍了。任何刊物都不能做到来稿一律照登的。编辑部对于某些稿子的思想内容实在不同意,我以为宁可退稿也比任意改变别人文章的思想内容好一些。改变别人文章的思想内容实际是代人作文。这种作法比任意退稿还粗暴,改稿人再辛苦一些也是不好的。文章被一个刊物退错了,还有可能在别的刊物上刊登出来,从全国范围看来,这一朵花最后还是“放”了。但是一篇文章被一个刊物改得面目全非,虽然在那刊物上登了出来,那一朵花实际上却被消灭了。 ## 编辑部应对一定时期刊物的全貌负责,不一定对每篇作品都担负具体责任,应适当地提倡“文责自负”。   葛洛 “人民文学”同作家们的关系是不够好的。我们听到一些作家对“人民文学”的反映,其中比较带普遍性的意见,是感到刊物的作风“老大”,有些“高不可攀”;感到刊物编辑部对他们不热情、不亲切。经过深入的检查,我们已经认识到:今后要把团结作家的工作作好,主要关键在于克服我们思想上的主观性、狭隘性以及工作态度的简单生硬不够虚心等等,也就是改变我们的“老大”作风。   过去我们和作家们的接触很不够,组织稿件的工作很不活跃,特别是和老作家的接触不够多和不够普遍,没有经常地、积极地在老作家中间进行约稿的活动。当然,这也是有些客观原因的,比如:编辑部人手不多而工作繁重(每月都有千万字以上的来稿),经常感到人力不够支配;担任编辑工作的多是年轻同志,不习惯和老作家接触,但是,最基本的原因,仍在于我们没有把这方面的工作重视起来。   我们对有些作家的来稿处理不当,又是使我们和某些作家发生隔阂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由于我们思想上有着主观性和狭隘性,有不少本来是可用的稿件,都被我们认为不可用。有些作品在思想内容方面本来没有重大的毛病,却也被我们认为思想内容上有毛病。还有一些作品仅仅是因为表现手法、艺术风格不适合我们的欣赏趣味,因而也被退掉了。……我们这样做时,常常是出于一种“好心”,自以为是对读者负责,同时也是对作者负责。在写给作家的退稿信中,我们有时就这样写:“为着对你的爱护,我们觉得这篇作品还是不发表为好……”。作家接到这样的信件,只能是啼笑皆非的。   对王蒙的小说作了错误的修改,这件事决不是偶然发生的,这个错误也决不是秦兆阳同志一个人的错误,它反映出在我们的工作上存在着的一个严重问题。本来,我们编辑部对于修改稿件曾经规定有这样的方针,即:对于可以不修改的稿件尽可能不修改,必须修改时尽可能提意见请作者自己修改,除了文字上的修改以外,经我们修改的稿件尽可能在发表前给作者看过,或者在取得作者的同意后再修改。这些办法虽不能说完全没有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却执行得很不认真和很不彻底。特别当发稿急迫而稿件还很欠缺的情况下,往往就忘记了这个方针,因而就造成一些缺点和错误。经修改后发表的作品有时也会得到作者的一些好的反映,这就更加助长了我们的自满情绪。而在这种修改中所产生的缺点或错误,我们却不去正视,有时甚至已经受到作者的指责,却也没有引起我们的警惕。久而久之,这种对待稿件的不慎重、轻率、有时甚至是粗暴的态度,逐渐形成我们编辑工作上的一种极不好的作风。修改王蒙小说的事件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严重的教训。   最后,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几点我个人的意见:   一、文学刊物本来负有两重的任务,一方面是团结广大的专业作家,一方面是从来稿中发现有才能的新作者,给以必要的帮助,为文学队伍输送新生力量。“人民文学”过去往往顾此失彼,使工作受到损失。今后必须注意到两方面。   二、作家在刊物上发表了作品,作家和选用这篇作品的刊物对这篇作品当然都负有责任。但是,照过去的情况,刊物所分担的责任似乎太重,因而有些不合理(如一篇作品发现内容有错误时,作者作检讨,刊物也要作检讨)。我认为,编辑部应对一定时期的刊物面貌负责,不一定对每篇作品都担负具体责任。为着有利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的贯彻,应该适当地提倡和宣传“文责自负”。   三、因为文学作品的语言文字和思想内容、人物形象,以及艺术风格都是很难完全分开的,所以,我主张除了错别字和显然不通的句子以外,编辑对作品不要作所谓“文字上”的修改(如删节、压缩等等)。要改,必须和作者商量。 ## “译文”今后应译载世界各国各种流派和风格的作品。   陈冰夷 “人民文学”编辑部修改王蒙小说原稿的问题,对于“译文”编辑部也有重大的教训意义,因为“译文”编辑部也帮助译作者修改稿子,在改稿工作中也存在着问题,也犯过错误。   为了尽量减少原稿中可能有的疏忽和差错,同时也为了防止编辑部把原稿改错或者改坏,我们建立了一套校订加工整理定稿的编辑工作制度,而且规定修改原稿必须采取向译作者提意见的方式,请译作者自己修改或者取得他们同意后由编辑部修改。在帮助译作者校改原稿的工作上,编辑部花的力量是相当大的,但是在校改过程中还常常出偏差犯错误,有些译文本来是正确的,编辑部却把它改错了;也有些译文,可以这样译,也可以那样译,本来不过是译者本人的翻译方法或者译文风格的问题,编辑部却一定要把它们修改成自己的译法和文体,这样即使没有把译文改错,但是强制译者接受编辑部自己的译法和文体,也是不正确的,更严重的是,有时候原来比较好的有风格的译文被改坏了。在修改译者写的前言后记的时候,编辑部有时候强求译者在看法上,甚至在写法上同编辑部一致,不恰当地把译者的看法修改成编辑部所要求的那样。   为了尊重作者和避免改错稿子,会上有的同志主张用实行“文责自负”的办法。我们编辑部也有同志提出这样的建议,从“译文”的工作来看,这样做恐怕也不是办法。一般说来,“文责”基本上是应该由作者“自负”的,译稿好坏,主要靠译者,编辑部帮助校改,照理只能起锦上添花的作用。但是也确实有些稿子,译得比较差,是由编辑部或者另外约请校订者作了较大的修改之后才发表的。这种做法原是不足为训的,可是为了应付版面的需要,编辑部常常不得不勉为其难。估计这种情况今后还是免不了会有。就是有修养的老翻译家的译作,所谓智者千虑,挂一漏万,也难免有疏忽不到之处,而且他们自己也大多希望编辑部对他们的原稿提意见。所以避免把稿子改错,还只是消极的一面,更重要的积极的一面是,在于编辑部如何同译作者亲密无间地友好合作,共同努力把稿子修改得更好。   近年来有一种千篇一律、枯燥乏味的翻译文体,仅仅在字面上追求“忠实”于原著和斤斤较量中文语法的“通顺”。这种翻译文体之所以流行,原因当然很多,但是恐怕同编辑部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今后编辑部应该大胆放手地容许、甚至有意识地支持各种各样富有创造性的文学翻译艺术的尝试,而且要更多地提倡真正能够传达原著精神的、有风格有个性的、优美的艺术翻译。 ## 编辑工作有缺点,编辑人员也有苦恼,希望读者不要认为刊物上的 ## 文章都代表编辑部的意见。   韦君宜 当编辑的人这几年经常受人责备,经常都在检讨,停一下我还要检讨的。但是我也想:为什么我们这些人会这样经常喜欢犯错误呢?我们的错处,知道的人尽有。我们的苦恼,似乎也可以要求旁人了解了解。我想先把这些苦诉一诉,然后再作检讨。   第一个,文责究竟是自负还是由编辑部代负的问题。应当是自负。但过去社会观感却不然,刊物上登出什么文章出了毛病,就怪编辑部。甚至在批评某篇有错误的文章时,根本不提作者名字,只提是在某某刊物上登出的。在对于不大知名的作者写的文章作批评时,尤其是如此。这样就不能不形成编辑在审稿时字斟句酌,遇到点不大对处就想改,好象对待自己的文章一样,因为要代他负责,出了岔子是编辑部的呀。   第二个,除去要正确,要水平高,还得符合读者要求。群众性越大的刊物这一点越不能不管。遇到回答在广大读者中有普遍性的问题时,这一点就更突出,编辑部就易对文章苛求,想把它弄得适合大家的需要。   第三个,不可能把一切来稿都发表。收到退稿的同志总不大满意。青年同志总批评编辑部是权威思想,老作家则批评为不团结老作家。在选稿上,确难说有绝对把握。编辑本人的文艺思想、艺术趣味、欣赏能力……对选稿都有影响,由于这许多原因我们确是犯错误不少。但批评的人则总是把问题提到编辑的政治品质上去,仿佛当编辑的人人都是毫无持操,崇拜权威,势利眼……,更使编辑觉得委屈。此外还有因刊物上发表了编辑自己的文章,也责骂编辑的。而事实上一些新作品的评论文章极难约到,编辑常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承乏。   第四个,改稿的困难。到底改不改,是个大问题,青年投稿者都要求修改刊用,这当然不可能办到。编辑部就总想从中选一些有修改基础的,改一改来用。退给本人改改不好,常常就代他改了。这样一改,易出毛病,要不改,这些投稿能刊用的机会就会减少。这也是为难的问题。   这些事情,是使我们常觉得苦恼的。当然,不能因为这就消除了我们的错误。我们错误不少,“文艺学习”在改稿上也犯过错误。为慎重起见,编辑部把某些文章送交好多同志去传阅,如果大家对其中一个论点不同意,执行的编辑为了“尊重集体领导”,就一定要求作者修改。这种做法,后来我们自己也知道是完全错误的。首先,编辑部的看法并不见得就正确,编辑部也不见得对读者情况有完全准确的估计。即使真是如此,登出一些口味不同意见不同的文章对读者也是只有好处的。我们的年轻读者读同一口味同一意图的文章实在太多了,致使许多人简直不大知道世上还有别种文章,使他们目光狭窄,思想停滞,丧失了判别力。在约稿上我们也有个流行的办法,即“命题而且命意”。觉得最近有什么该谈的问题了,就去找作者。方式好些的是供给材料,引导他往这面想,方式差的简直代他设计,要他达到编辑部的要求。往往你觉得某一倾向应当反对,而作者并未感到如此,或者并无很深感触,一定要他写,焉能写好?   要克服以上缺点是有困难的,当编辑的人还会有些思想不能完全搞通,我们也要克服。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上一些看法能够改变。读者常认为刊物上的文章都代表编辑部的意见,有些作者也习惯于这样写作,这是要逐渐改变的。 ## “包办代替”式的修改难免不把编者的主观意图强加于作者。   李岳南 “北京文艺”是地方性的刊物,广大读者要求它带有北京的地方色彩和北京味,要求多反映首都的生活。为此我们应当广泛地团结好北京的作家和作者们,但是做得相当不够。在开初阶段,由于我们比较硬性规定了:每期刊登一定分量的反映北京的和北京工人作品,作为首要的任务,当稿源不充足时,便往往采取了“改”稿的办法来弥补。有时,为了字数,也不得不改。对于那些有丰富的生活基础而艺术性较差的稿件,就不忍割爱了,但是原封不动,又用不出去,于是我们便亲自动手改用了。这样做,绝大多数是征求过作者同意的,对于培养和辅导群众作者,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我们在改稿方面,还存在着主观主义单纯任务观点和粗枝大叶的作风,我们也犯过错误和闹过笑话:比如我们收到过一篇小说,是以松花江做背景的,为了要加上北京地方色彩,于是没征求作者同意,一开始把场景由东北改到北京了:“在北京一个机械厂里,有个女检查员……”,可是改来改去,并没“坚持”到底,末尾一段,仍旧保留着:“秋天的风,刮的真紧,吹着松花江的水……”,一直到付排、付型,我们都没检查出这一自相矛盾处,刊物印出来以后,读者纷纷来信提出质问。   又比如对于青年们的来稿,编辑部给以慎审适当的修改,也未尝不可。但是有时,一篇稿子在初看时,就边看边改,甚至是信笔一挥。   有时,则采用了包办代替式的修改,给原作加上许多所没有的东西,弄得面目全非,虽然在事前征求过作者同意,作品刊出后,作者也来信申谢过(我们知道,有些“同意”和“申谢”都是出于勉强的心情),可是后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头。因为这种包办代替式的修改难免不把编者主观的东西,强加给作者,对于青年作者,是会有不良的副作用的:第一,是助长了青年作者的依赖心理;另一种情况是:某一篇作品,本来还只是个半成品,没达到在刊物发表的水平,只是经过编辑部人为的“加工”而发表了,等到别的刊物看到他发表了作品,也来向他拉稿,甚或把他当成作家看待。   除以上有待克服的缺点外,在处理某些有争论的稿件上,我们还存在着“缺乏独立思考”和缩手缩脚的毛病。比如“傻子”这篇小说,是在1955年“北京文艺”创刊号刊登的,当初编辑部是肯定它的。后来收到一篇署名星火的批评文章,我们认为批评有过火和不恰当的地方,久没发表,及至负责同志提出了对“傻子”的批评,指出了其中有自然主义的倾向,我们才慌手慌脚地把星火同志的文章发表出来,认为可以免得检讨了。后来,有些读者来信,对星火同志的文章,提出意见:认为这种批评是粗暴的,我们又赶忙组织了一篇文章批评星火同志。这当中,就难看到编辑的主见是什么,编辑部的“底”在哪里?所以使然,主要是编辑部怕挨批评,怕犯错误,实际上,这样缩手缩脚、摇摆不定的做法本身,就是错误的,是不利于“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 ## 编辑部应该清除主观主义思想、宗派情绪和老爷作风。   戈阳 编辑部原是作家和读者之间的桥梁。以我们编辑部说,这种桥梁作用已在逐渐消失。原因是这几年来,我们滋长了一种自满情绪,作家给不给刊物写稿,读者喜爱不喜爱这份刊物,已经满不在乎,这样,编辑部既不了解作家,也不了解读者,选择稿件以至组织稿件,常常出于个人爱好。   “新观察”编辑部和作家的关系是很不密切的。编辑部过去有片面的群众观点,强调登载一般业余写作者的来稿,这自然是需要的,但过分地强调了这一方面,无形中疏远了作家。结果刊物的质量受到严重影响。   为什么这样做呢?   这是由于编辑部对作家有过不正确的看法,觉得他们(特别是大作家)不易接近,不好说话,对他们的稿件难于处理。业余写作者则相反,可以出题目写文章,可以随便退稿,可以任意删改他们的稿件。其实这是一种权威思想。   实际上我们编辑部对作家、其他方面的专家以及画家等有时也很傲慢。有的作家主动寄来的稿件和画,或是约请他们写的画的,不经过慎重的考虑退回了。有的三四千字的文章,不得作者同意删成一千字发表。有读者对某篇文章指出错误,不和原作者商量,刊登来信,等到原作者提出不同意见,却又不再刊登了。有时对作家的稿件提出不合适的要求请他修改,有的作家的稿件,长时间积压,最后失去时效……。   这种严重的不负责的现象,对业余作者也时有发生,甚至有遗失作者原稿和照片底片的。   诸如此类的严重问题,急需改正,只有编辑部清除了主观主义思想、宗派情绪和老爷作风,才能把刊物办好。   自然,在另一方面编辑部也有困难和苦衷,如水平低,知识不丰富,来稿多,读者要求高,编辑工作不受重视等等,但这些都不能算作主要问题。重要的是如何进一步和作家团结起来办好刊物,以利于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 原载《人民日报》195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