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革青岛市委会召开非党人士座谈会   <米铁峰、高小岩>   民革青岛市委员会为了进一步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揭发矛盾,帮助共产党整风,特于5月26日邀请所联系的银行、文教、艺术以及企业机关的非党人士,举行座谈会,就工作中的缺点,提出了批评意见。   大家对民革邀集他们“鸣”“放”,表示感谢,不少的人表示在本单位不敢“鸣”,不敢“放”,在民革可以“鸣”一“鸣”;但又请求不要公开发表,可见还有顾虑。他们说,如二中领导就曾在会上说过“我们内部矛盾,内部解决,最好不要向外‘放’”。   在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党群之间有高“墙”。党员同志对旧职人员存在严重的宗派主义,自以为高人一等,以改造者自居;处理事务则犯有主观主义,只凭少数“积极分子”的汇报,不调查研究,不实事求是,从而加深了党与非党之间的隔膜。   来自银行的与会者普遍反映银行单位宗派主义特别严重,旧职人员受到歧视和压抑,工作情绪较为消沉,对于人事安排、提职评级以及肃反工作等问题表示不满。   市建设银行王玉书行长说:“我的情况是比较好的,但还不能说是全面有权,如对人事行政和思想教育工作,就只是‘备案’而已。”他认为人事工作和政治思想工作,不通过业务是没有内容的,必须结合业务进行思想教育,才能推动工作,才能发挥群众的积极性。他对现在的人事管理工作不满意。他说:“行长不了解人事,人事表报由人事股直接上报,除党员副行长掌握外,谁也不晓得。关于提职提级,是由财政局召开党支书会议做出决定后,才交给行务会议研究通过,只是形式而已。”接着他举例说:“据我了解,在交通银行里,有的党员副股长提升了副理,而非党正股长,工作很好,却一直未动;又如建设银行的党员人事股长,不几天就提拔为副行长,这些不正常的人事提拔,是难以使人心悦诚服的。凡事先党内后党外是不恰当的,今后应考虑。”“关于‘抓业务’的问题”,他说:“我还是不能真正抓。建设银行是由市财政局和省行双重领导,财政局召开业务会议和本行党组讨论有关业务问题时,从来没有吸收我参加过一次,而是由党员副行长出席。”同时,他对市人民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和财政局的领导工作也提出了意见。谈到党群共事关系,他感慨地说:“表面一团和气,内心各有千秋。”又说“我与财政局马局长曾同过事,现在却很少凑在一块谈谈心,不亲切,冷冰冰的。”最后他表示:上面所提意见,完全从工作出发,但往往被人误解,以为是“争权夺利”。   有的同志说:“公私合营银行有八位副理,其中二人系党员,表面很客气,实际上不能开诚相见;虽有分工,但工作闲散,极感苦闷。”并举了两个例子:“我是合营银行的副理,行里派至台西区办事处的主任,我们事先不晓得,某非党副理去参加会议,见到一位陌生人,问起才知道是主任。”因此他认为行内人事调动和配备,事先应打个招呼,以免弄得大家都难为情。   人民银行的同志说:“我行在人事管理上,对留用人员是另眼看待,认为都有问题,只看过去,不看现在;在提拔干部工作上,也不民主,偏重于表面积极,不问才德,旧职人员压级很低。如六个区办事处主任,原为股长级全系非党人士担任;以后区办事处升为科级,全部主任,却都是由党员办事员提升的。”因此有人反映:“党员提级‘水涨船高’;而非党人士则‘石沉大海’,永无翻身之日”。   此外,通过这次座谈,不少同志还反映了机关、学校对旧职人员也存在宗派主义。党员领导对旧职人员的任用是“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所谓“利用”是叫他们做工作;“限制”是限在办事员一级,永远不能出头;“改造”是成为运动中的被斗对象,而平常毫无帮助、也不找你谈话。如粮食局领导同志曾在会上公开说:“给你们工作是照顾”,使人听之寒心,意志消沉。   关于肃反问题,有的同志说:“共产党讲唯物主义,但对旧职人员却经常犯有唯心主义。在第一批肃反中,是大胆怀疑,不管有无问题,不问已否交代清楚,凡属旧职员,只要参加过反动党团或在旧社会干过一官半职,就确定为被斗对象,结果错斗了不少人。”大家一致意见是错斗了的要平反,并且必须做得彻底。在会上,有的同志对肃反结论做的不恰当和迟迟不下,感到不满,要求有关部门予以重新审理,为此,民革市委会将分别反映,帮助解决。   (来源:《青岛日报》1957年6月3日。原题为:“民革青岛市委会召开非党人士座谈会发言者严厉批评各单位宗派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