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高校党委制的我见   <华南农学院副院长 李沛文>   近日来,各方面对高等学校里的党委制应否取消的问题讨论得很热烈,在这里,我也提一些个人的意见。 ## 党委制出岔子的症结所在   自从1952年在高等学校里实行教学改革以来,所有与高等教育有关的人都被卷入这个“运动”里,大家给每年两次的改订教学计划,每个学期来一个新的高等教育口号搞得有点迷糊了。要在“课堂上解决问题”的“六节一贯制”还未实行完,又颁布了“教师教学工作量和工作日试行办法”;教师们还未能很好的体会“学少一点,学好一点”的精神,又提出了“全面发展,因才施教”的政策。这怎能不使人有点迷糊?这样,大家自然就很少去谈高等教育的任务了。至少我在这几年里没有弄明白我国高等教育的任务是什么。它只给我一个这样的感觉:几年来高等教育有“舍本逐末”的偏向,同时也有“摇摆不定”的现象。   我不是学教育的,对于高等教育的任务应当是什么这个问题,提不出什么具体主张,但是我总是抽象地觉得高等学校应该是:培养建设专门人才的处所,同时也应该是“科学”的摇篮和思想家的诞生地。高等教育的任务就是为了要达到这个目的。要达到这个目的,是要循着一个长远而又不轻易修改的计划来进行,而不能用打游击战的办法,更不应当用办小学的办法来办高等学校。它是“学院”,不是“蒙馆”;它要的是质量,不光是数量。   目前我国的高等学校并不像是向着上述目标和循着上面所说的道路来办的。高等教育部自己就不大明确应怎么办,所以在高等学校的党委就随着摇摆,有时并且变本加厉。“打游击的作风”和“搞运动的作风”就越到下面越厉害。党委的这些作风之所以变本加厉,除了是因为高教部领导错乱之外,党委在学校里不和内行人商量,独断独行,也是原因之一。所以,不少人对高等学校的党委制,发生疑问。 ## 集体领导是现代的领导方法,“教授治校”弊多于利   既然目前的党委制发生了岔子,是否取消党委制就可以提高高等教育的工作水平?我看不尽然。党委制的岔子,如上面所说,一部分是高等教育部造成的,一部分是各校党委个人负责的。两方面都改正了,党委制就会发生积极的作用。但是,我这样说的意思,并不是主张由党委治校。我是主张由校委治校的。解放后在许多机关里都推行集体领导的方式,这在高等学校里也比“一长负责制”好。可是,集体领导并不是“教授治校”,“教授治校”并没有做出好的例子。我所说的集体领导,其内容主要是指名符其实的权务委员会再加上多长制。校委会要做到名符其实,人数就要少,最好不超过十五人,又要有责有权,它的决议是最后的决定。像目前各大学的六七十人的校委会是形式主义的,既不能发挥民主的作用,又不灵活。参加校委会的十五人,固然要有代表性,但更要紧的是其主要成员应当是办学的内行人、科学家,尤其要有足够的年长的内行人。为提高校委会的灵活性及效率,还可以由十五人中选出几个人组成常委会,这常委会要包括所有的校长,以发挥集体领导的实际作用。学校里的大事固然要由校委会讨论决定,如果有了常委会,那就连不大不小的事情都可以交给他们讨论决定。在教学上带有政策性的问题既然是由以内行人为主要成分组成的校委会来决定,那就不会作出外行的事情了。党委在校委会是一部分的成员,他们不应该以党委的决议强制在校委会上通过。如果党委的决议是合乎教育原理的,校委会自然会通过,如果是外行的决议,那就不应该贯彻执行。 ## 新的党委在高等学校的地位   新的党委在高等学校里只是集体领导中的一个或一部分成员,那么它会不会沦为成员里的一个民主党派了呢?不会,也不应该。党是要领导高等教育的,这种领导除了体现于高等教育部的高教政策外,还应体现于每个高等学校的党委。高等教育部的高教政策今后可能也应该有所改变,它应该走上轨道,新的党委也应该是走在轨道上的机械车而不是野马,瞎跑瞎撞。高等学校新的党委应该是机械车,有推动的力量也有带动的力量,但是不容许它出轨。校委会要防止它出轨。新的党委应在下列几方面起积极作用:   1.监督作用。如果校委会的决议有违背国家的高教政策的地方,党委可以向上级提出要求改正。在民主治校的过程中如果滋生了非社会主义的成份,党委就可以纠正。此外,党委在很多方面都可以起监督作用。   2.政治思想领导作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高等学校之所以不同于其它的高等学校,就是在于它有健全的社会主义的思想教育。在教师、学生中,党委都应该把思想教育工作负担起来。   3.桥梁作用。高等学校的党委,是各高等学校与党中央及各省的中共省委的桥梁。党中央和各省省委是应该经常与各高等学校通气的,通气才能更好的领导。如果没有党委,通气便成为不可能。所以高等学校里应该有党委。   总括的来说,党委制在今后的高等学校里还是应该存在的,但它所起的作用应当与过去的有所不同。包办作用,但这并不意味着它的作用就不重要了。由于党委们要逐步的学习并掌握业务,所以在这方面它会起日益重要的作用,终归有一天党委会变成内行人,很多内行人也就是党委。除了领导业务之外,党委的第二种作用是独特的,也不受时间影响的,这就是它的监督作用,政治思想方面的领导作用以及“党”与“校”间的桥梁作用。为着使到“党”与高等教育有具体的密切联系,桥梁作用是不可少的。有了桥梁,监督作用及思想领导作用才会发挥得更有效。    来源:《南方日报》195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