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求为农民“鸣”“放”的种种意见   <人民日报“情况汇编”>   自从各地进行“鸣”“放”和整风以来,不少读者给本报写信,要求为农民“鸣”“放”。有的提出组织农民党、加强农民在政权中的地位等问题。现将来信摘要如下。   要求为农民“鸣”“放”。北京沙滩的华钟说:在全国大“鸣”大“放”的风浪中,却听不到五亿农民的风声,这不能不使人深深感到遗憾。他说:“作为人民喉舌的党报,为什么如此沉默呢?近来连一篇农村情况的通讯也读不到了,农村尚待春风解冻。”肥东县青龙区楚爱梁在信中说“这样大的运动在报刊上所看到的似乎仅在上层建筑和知识分子当中打圈子,很少接触到基层——农村”。他说:“事实上,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在农村要比上层严重十倍。不平之事在上面还可以鸣,在基层却不敢吭声;在上面还可以发扬民主,在下面经常遇到的却是压制,弄得有苦说不出,有冤无处伸。”他对整风运动提出具体要求:一、将这一次运动进一步深入到群众中去,要有始有终地贯彻到农村的基层单位;二、报刊抽出一定园地,让农村人也写些感受、倒倒苦水;三、统战工作应该深入基层,上层召开的座谈会要有各阶层的代表参加。鞍山读者春草认为:既然现在允许资本家“鸣”“放”,也应该给富农“鸣”“放”的权力,不然是不公平的。在来信中还有很多读者要求通过“农民座谈会”的形式让农民“鸣”“放”。   建议成立中国农民党。我国农民占五亿多,可是农民阶级却没有自己阶级的政党,有些意见不能和其它阶层一样有组织有系统的向上反映。农民的特点是居住分散,文化低,生活苦,觉悟低;大“鸣”大“放”有困难。农民阶级也和其它阶级一样将同工人阶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下去”。如果没有自己阶级的政党,有意见无法很好地“鸣”“放”出去,又怎能“共存”和“监督”呢?要是成立了“中国农民党”,这在中国历史上还具有一种特殊意义。(安徽休宁县方格恩)   保障居住和迁移自由。宪法规定“人民有居住迁移自由”。可是农民就不太自由,要向外迁居,不给转移户口证,有幸迁到城市也要赶回去。有人说:“大家都到大城市里来那还行吗?”我看农民都有浓厚的乡土观念,不愿轻易离乡背井的。但是为什么近来突然都愿向城市跑呢?这就值得深思了。农民生产的粮食由于统购的多,留下的少,就无法吃饱,有钱也买不到。从前他们在旧社会受着残酷剥削,先是忍,忍不了就反。现在呢?是自己的天下了,就要想办法,就要找地方(进城)去“就食”,因为粮食都送到城里来了。城里的一些“大人先生”吃的肥头大耳,还不算事,有的一点不爱惜粮食,任意抛撒,米面质量稍差一点就牢骚满腹,肉菜稍少一点就叫苦连天。农民种了粮食自己反吃不饱,你们吃细粮,农民吃粗粮,吃代食品,你们还俏皮地说粗粮和代食品营养好,那就请你们来增加一点营养吧。要想不叫农民大量流入城市,不能强制,要采取一些措施和办法:要让农民能稍吃饱点,好粮食多留点,收购价格合理点,城市里住的人稍苦点,“营养好”的粗粮大家也享受点。可以疏散下乡的人,请到乡下来与我们同甘共苦一个时期,别把苦给农民一头吃,大家分点尝尝才知道幸福的可贵。   给予农民拒绝出售劳动产品的自由。农民的农、副产品,是为城市服务的,没有自己的份。统购统销价格随便给,收购工作者沾染了剥削特性,任意压级压价,为追求高额利润向上级报功,大大损害农民利益。如收购生猪的价格一般不超出三角,而转手间出售猪肉则要七——八角。这样的例子是举不胜举的。听人说毛主席说工人可以有罢工自由,我想农民应有个罢卖自由,这样也不算过分吧。   农民应在政府里占有席位。宪法中说我国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可在今天政府里就没有一个代表农民阶级的代表人物。农民人数最多,在历次革命斗争中贡献巨大。我要问资产阶级、民主党派:你们代表多少人?有多大贡献?你们占的席位多少?尚不知足,竟恬不知耻的要当副主席,副总理。我认为这该留给农民才对,轮也轮不上你们。只有农民的代表当副主席副总理才显得像个联盟的样儿。我们热爱朱副主席,希望他能来做做农民工作。听复员军人谈,他很好,希望他像关心过去军队士兵一样来关心农民。   不能光叫农民子弟服兵役。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光荣义务”。可是在服兵役的士兵中我们就很少看到工商界、民主党派、知识界、解放后参加政府的官员和他们的子弟。在过去战争中出钱出力,流汗流血最多的是农民,今天服兵役的主体还是农民。我认为不应该只叫农民来尽这光荣的义务,大家都应摊一点,应该大量征集这些人和他们的子弟和海防、边防前线上去放几年哨,打打海匪,尽尽公民义务。   农民子弟在战争中,在保卫和平时期,服兵役者五年七年有之,八年十年有之,现在精简了,复员了,他们也像过了时的东西一样被丢回来了。现在只给他们一个空头的“光荣”,光荣能当饭吃吗?能当衣穿吗?而你们呢?升官了!发福了!他们呢?“光荣”了。这样能叫农民心腹吗?我要求保障农民子弟的受教育权利,当义务与权利发生矛盾时应给予优先受教育的权利。   成立全国总农工。工人有工会,教育工人,关心工人生活福利。我们农民呢?也应该有农工,有全国总农会来教育农民,关心农民福利,替农民去想问题,替农民说公道话。有人说农会不必要,有农业合作社代替了。我说全国没有总农会就不能有代替农民发言的机关。农业社也只能是个基础,没有总的领导,同时也不能算做农民的团体。(以上北京四○三○队一号信箱戈友辰)   要求给农民休息日。解放前我们农村中有句俗话说:半年辛苦半年甜。过去农民每年从正月初一到十五一般都走亲访友休息,还有“酒会”休息,“庙会”休息,端阳、中秋休息。现在休息时间很少,特别是建社后就更少了,甚至根本没有休息时间。紧张的农活刚一结束,想歇歇气,干部就批评农民有“松劲情绪”。过节也被开会占去了。“五一”劳动节是全世界劳动人民都能享受的节日,独有劳动的农民没有。农民说:“蚱蚂跳三步还要歇歇气,我们一年到头连歇口气的日子都没有”,因此有的农民在干活时就用“一步两带住,三步歇大气”的办法来磨洋工。农民和干部的关系也因此搞得很不好。我认为不给农民一定的休假日休息,放他们搞些手工业和副业,党和农民关系要受到损伤的。   要开展农村文如活动,制定哀乐。解放前农村中秧子栽完了农民自动筹起钱唱“秧苗戏”,还有庙会唱戏。大家都有个娱乐机会。现在呢,虽说有个俱乐部,有的一年也不演一回戏。流动电影队远远不能满足农民文如需要。川戏是我们这里农民爱好的戏,他们在地里干活时爱学摆孔明和曹操来恢复疲劳,走路时也爱唱几句“南阳关”。农村中的“木偶戏”“板凳戏”等群众喜爱的戏都被“革”掉了,这些艺人也转了业。我觉得通过“百家争鸣,百花齐放”,把这些农民传统喜爱的节目(当然有严重封建毒素的东西可以去掉)恢复起来,有什么不好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几年来生活提高了,他们不愁吃不愁穿,更不愁兵荒马乱,除了劳动以外,是迫切需要娱乐的。   现在农村把办丧事的那一套“开路”“念经”“祭奠”仪式都废除了。我当然不主张恢复这些东西。但是去掉旧的如果不拿薪的代替,是会引起农民不满的。没有哀乐,人死了确实使人感到冷淡、凄凉,而那些风蠋残年的老人也感到人生没有多在意思,当儿子的也觉得父母死了没有这些是说不过去的。我认为党委和文化部门应该根据“推陈出新”的精神,编制一套丧礼哀乐代替那套旧的东西。过早地把这些东西废掉,超过了农民的党籍,是会遭到农民的反对的。(以上四川岳池县唐幼山)   避孕问题应为农民着想。报纸上常常宣传避孕,似乎为农民着想的就不多,或者根本没有。现有的避孕器械和药物,农民不仅不习惯使用,也不愿花钱买,并且在时间上也有问题。农民,特别是青壮年们忙累了一天,很难悠闲地利用药品、器械。农民最欢迎并且已经偷偷试用的还是那些“生吞蝌蚪”“带水银”等偏方,可是卫生部门直到现在还没有试验出这些偏方究竟是否真正有效。(唐山纺织品批发站刘班)    (原载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二十四期)    ----来源:1957年7月18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