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和岗位上去   <《人民日报》社论>   今年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已经开始了。近两年来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进。有的学校组织了分配委员会,由校院长直接领导,吸收系主任、教授和人事部门以及党和团的组织参加,有的学校还成立了系分配委员会。不少学校注意细致地了解毕业生情况,广泛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有的学校公布调配计划让毕业生进行酝酿、填志愿,经过反复酝酿后才确定调配方案。这是好的。但是,也有些学校对毕业生的分配工作做得不够好,造成了一些缺点。比如,对在校学生常常没有认真地进行政治审查: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得不够,没有作很好的解释,等等。这些应该成为今年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鉴戒。最近,高等教育部已经举行了毕业生分配工作会议,讨论和确定了改进今年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办法。   分配毕业生的工作是有许多困难的。由于全国培养干部的计划还不够准确,也很难完全准确,部分毕业生的专业口径和实际需要有距离,分配工作就很难完全做到供需一致和学用一致。此外,每年毕业生的具体调配计划,发到各个学校比较晚,准备工作的时间比较短促,缺点和错误就很难免。特别是在分配工作中有一部分毕业生根本不顾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错误地坚持个人要求,甚至拒绝工作,无理取闹。有些部门对这些学生一味迁就,容忍他们长期住招待所,不做工作,散布不良影响。这些情况,今年必须设法加以克服。   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1957年暑期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几项原则规定发表了。这个规定对于分配工作的各项问题都作了正确的指示。规定中说,“今年毕业生的调配计划,应该采取分批拟定计划,分批下达,并且争取能够早些分配的原则进行”。这是很必要的。调配计划提早下达,可以使学校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配工作,对于改进毕业生的分配工作有很大好处。调配计划要根据分配计划来制定,调配计划能不能提早拟制,取决于分配计划拟制的时间。有关方面制定好调配计划草案,即可分批下达,做好一批发一批,学校可以根据草案先进行工作。有些人希望调配计划提早半年或者一年制订,这样做,现在还有困难。因为毕业生的分配计划不可能脱离国家整个建设计划来制订。整个国民经济计划不可能提前,毕业生分配计划也不可能单独提前,如果单独提前就会脱离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   目前高等学校的师资力量和科学研究部门的研究力量,都还不够。无论从国家建设的长远利益来看,从实际需要来看,都要适当补充和加强这方面的力量。在分配毕业生工作中,应该满足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部门的要求,保证必要的政治质量和业务质量。对助教、研究生和科学研究人员质量要求高一些,是合理的。因为这些人员质量的高低影响到国家培养专门人才的质量和科学研究的水平。当然,这并不是说分配给其它单位的毕业生就可以不考虑质量要求。要分别具体情况来考虑,要有重点。各学校留用助教,也应该征求教师的意见。另一方面,还必须指出,许多毕业生都想成为科学家和理论家,想留在科学院、设计院和高等学校工作,不愿到边疆、工厂和农村去,这也是片面的想法,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事,学校应该向毕业生讲清楚。   高等学校毕业生从现在起,都应该尽可能首先参加一个时期的体力劳动,这对毕业生与工农群众结合,在体力劳动中改造思想,得到实际的锻炼,提高技术业务,有很大的好处。广大的毕业生应该热烈响应这一号召,到生产实际中去接受考验。   在毕业生分配工作中,要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学校要进一步注意征求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发挥分配委员会的作用。分配委员会是在学校行政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各学校的校院长要领导这个工作。学校应该征求学生的意见,但是最后的分配总要有个集中,如果不是这样,国家就不可能有计划地进行工作。学校当然要加强同用人单位的联系,使调配工作进一步与实际使用情况相适应。但是,在分配工作中必须注意,过去有些学生过分机械地了解学用一致的原则,认为学什么专业,就应该分配到一个完全相适应的岗位上去工作。因为专业分得很细,要完全相适应是不可能的。有的专业毕业生可以分配到与专业性质大体相适应的工作岗位上,有一些专业的毕业生人数较多,也有必要改做其它比较合适的工作。这是国家根据实际需要的灵活而合理的安排。毕业生要认识到,贯彻学用一致的原则,无非是要按照国家的实际需要更好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离开这个前提,也就很难说到什么真正的学用一致。所以,即使在某种情况下,由于国家的实际需要,所学不可能完全与所用相一致,也应该认识到这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而勇于把国家分配给自己的工作担当起来。   为了要做好今年毕业生的调配工作,我们要发挥毕业生的积极的因素,多引导,多鼓励,要结合毕业生对分配工作的要求,加强教育。对调配方案进行酝酿和提意见的时候,应该加强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对于毕业生中的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和积极分子的教育,特别要加强,以便带动其他毕业生,服从国家的分配。   对于少数不顾国家需要,无理坚持个人要求,拒不服从分配的学生,学校向他们宣布国家不再负责分配他们的工作,由他们自找职业。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完全正当的。因为他们抱有浓厚的个人主义,把个人利益放在国家利益之上。他们不全心全意去为人民服务,而向国家讨价还价。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国家不负责分配他们的工作的措施,对于这些人来说,也是一种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国家这样做是坚持人民利益的;我们绝不能允许只顾个人利益而毫不顾及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错误思想滋长和蔓延。我们必须让毕业的学生们了解,只有在服从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前提下,个人利益才能得到适当的照顾。   国家机关、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只能接受国家分配的学生,不应自由录用。这个规定也是完全必要的。这是为了保证干部的政治质量,也就是要保证参加工作的人具有一定的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觉悟。那些拒绝国家统一分配的人,显然已经把个人利益看得高于一切,高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如果国家机关、学校、企业和事业单位吸收了他们,不但不会把工作搞好,反而会把工作搞坏,这是很明显的道理。   对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极少数的反社会主义分子和其它坏分子,虽然他们的思想行为有严重的错误,随同社会上的右派分子向社会主义进攻,但是经过彻底的批判以后,国家对他们一般的仍然给以生活的出路和继续改造的机会。这就说明国家对他们是宽大的,希望他们为人民服务,并且给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他们应该继续改造自己,站到社会主义的立场上来。   对于本届毕业生,各校都应该根据他们的日常表现,特别要根据这次整风运动中的表现,给他们作出政治审查结论。今后对每届毕业生,都应该作出政治审查结论。对于有严重的反对社会主义的言行的分子和其它坏分子,除了有反革命罪行和违法乱纪行为的以外,一般的都应该给以工作,在工作中加以考察。这是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样处理是正确的。广大学生一定会坚决支持和拥护这个决定的实施。   在严肃的反右派斗争中,广大的毕业生受到了深刻的锻炼。大家已经进一步看清楚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的,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我们相信,高等学校的毕业生一定会在国家的统一安排下,走向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岗位,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在斗争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 原载《人民日报》195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