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广播事业管理局党委关于对梁修同志错划为右派分子改正意见的报告   市委宣传部:   梁修,原名刘文惠,女,现年52岁,青岛市人,家庭出身城贫,本人成份学生,文化程度高中,1944年1月入伍,同时入党。历任青岛市地下工作支部书记、市总工会干事,市委宣传部干事,54年调来青岛人民广播电台任政治组组长,后任编辑部付主任。58年整风补课中,经青岛市委批准,被定为右派分子,受开除党籍、撤职、降级(由行政16级降为20级)分配待遇较低工作的处分。1961年9月摘掉右派分子帽子,1962年2月调往青岛缝纫机厂工作,现任行政科付科长,工资级别为行政19级。1962年8月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曾对其右派问题进行过复议,但因种种原因未予批复。   原处分的主要依据和这次复议情况: ## 一、原定案:处心积虑篡改广播政治方向,提出纲领性意见,并进行活动。   1.梁在1956年工作检查总结中,就提出篡改广播政治方向的纲领性意见。她在总结中反对广播宣传为政治、为生产服务,反对歌颂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说:“政治性节目枯燥乏味,没有风采,在新闻中多是机器、计划、数字和会议;“青岛生活”节目又多是两篇通讯,这两篇通讯则又多是工人、生产的……。造成这个问题的主要原因,首先是取材范围狭窄,缺乏生活气习……有时不自觉的强调了一件事情的政治意义,注意人们的政治活动,因而使全面反映新社会人民生活面貌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他们的局限性很大,使其他一些有意义、有趣味、群众所喜欢的东西就放不下去,搞得广播干瘪瘪的”。梁反对文艺广播配合政治任务说:“所以反映有些事情无关大小,都求配合的现象,结果就牵强拼凑,在配合方面还缺乏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办法,而是死板板的在节目上打圈子”。   2.梁为了实现反动的新闻纲领,她从节目名称上改变节目的性质,主张把她主编的“青岛生活”节目改为“大观园”,把垟报办成“万花筒”。提倡所谓“趣味性”、“扩大生活报道面”、“揭露社会矛盾,大胆泼辣的干预生活”。在她窃居编辑部付主任职务时,借职务之便,不仅积极通过本台极右分子李尹、任春忠,右派分子陈十及反党分子张志开等企图篡改广播政治方向,并亲自出马写“官太太遗风”等反动文章诬蔑攻击新社会和党的领导干部。使政治广播曾一度脱离政治方向,出现一些风土人情、山川人物、历史故事和所谓“揭露社会的阴暗面”的杂文、广播漫画等毒草。在文艺广播方面:梁千方百计的扼杀工农作品,扼杀为政治为生产服务的作品,大量地播送毒草,如有毒的话剧:“健忘者”、“新局长到来之前”、相声:“开会迷”“戏改专家”(原定案误为戏剧专家)以及黄色的“四季歌”、“天崖歌女”等。   复议认为,上述第一个小问题是指广播电台1956年工作检查总结说的,这个总结是当时编委会责成梁起草的,总结的内容是经过编委会讨论修改通过定稿上报的。因此,不能作为梁的个人意见。同时,这个总结的内容也没有篡改广播政治方向的纲领性意见,以及反对广播为政治为生产。反对歌颂社会主义建设伟大成就。反对文艺广播配合政治任务的事实。   第二个小问题,说梁主张把“青岛生活”节目改为“大观园”把垟报办成“万花筒”都是梁在会议上或和同志们交谈是酝酿的一些个人意见,立式没有既成事实。因此原定案“为了实现反动的新闻纲领,从节目名称上改变节目性质”应予否定。   提倡“趣味性”、“扩大生活报道面”、“大胆泼辣的干预生活等言论,不属错误”。   与李尹、任春忠、陈十和张志开等人是属于工作关系,不能说成是企图通过他们篡改广播政治方向。   至于当时在播出的稿件内容上。亦不属“千方百计地扼杀工农作品,扼杀为政治为生产服务的作品”。   关于梁写的“官太太遗风”这篇文章。当时是针对个别领导同志的作风而写的,虽然原定案“诬蔑攻击新社会和党的领导干部”应予否定,但是,当时播出这篇文章是不妥的。 ## 二、原定案:具体掌握市政协会议报道中,篡改了全国第四次广播工作会议“只放香花,不放毒草”的正确指示;篡夺了党的宣传阵地,进行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宣传。   1957年6月市政协会议中,各民主党派右派分子借帮助党整风为名,向党发起了猖狂的进攻。当时本台总编辑决定梁(编委)具体掌握政协会议的报道,会前开记者会研究报道原则时(当时参加政协会议报道的记者绝大多数是右派)极右分子李尹、任春忠、赵以程等主张“有什么报道什么”。总编辑提出不能“有什么报道什么”,应根据“四广”会议精神“只放香花,不放毒草”。梁修也不同意这个原则,而是主张可以批评。会后总编辑又个别的向梁修作了交待,一定要根据“四广”会议精神“只放香花,不放毒草”,具体请示滕书记。梁在实际掌握报道中,没有执行这一指示,而是大量的播出了毒草,据初步查对播出的右派发言稿有十九篇之多,其中如徐一贯、陈仰之等的发言几乎全文照播,相反在会议初期对工农代表拥护党的领导,歌颂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发言,却压下去不播,她认为这些稿件一般化,与全面揭露矛盾不一致,没有发表的意义,而对右派分子向党进攻的言论深表同情,大加赞扬,右派分子徐一贯所谓替旧职员鸣不平,向党进攻。梁说:“写的不错,是小品文式的”。冯德先对青岛日报进行了全面的攻击,梁说:“青岛日报也不是官字号的买卖了……”,“他们可以办个晚报,象新民晚报那样,不用太大,怎么个城市得有个晚报”。   复议认为,梁在1957年6月掌握市政协会议报道时,虽然总编辑曾提出应根据“四广”会议对文艺广播的方针“只放香花,不放毒草”的原则进行会议报道,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这个界限具体掌握确有困难,因此经梁签发播出的稿件中,其中有些稿件有错误,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问题,不能说是篡改了“四广”会议的精神,篡夺了党的宣传阵地,进行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宣传。至于梁对徐一贯、冯德先等人的议论是在闲谈中说的,不做为错误的根据。 ## 三、原定案:在“左业事件”座谈会及市政协会议期间,积极进行扇风点火,搜集反党资料,亲自出马,带领和支持电台右派分子配合全市右派分子向党进攻。   1.北京新闻界右派分子制造了“左业事件”后,青岛新闻界右派分子也掀起了一阵向党进攻的浪潮。在这次浪潮中梁充当了在电台活动的一名主将,当她接到报社右派分子顾膺召开“左业事件”座谈会的通知后,感到电台没能和报社联合召开”。并在编辑部和各组中积极进行活动,搜集反党资料,主动分配在会议上向党进攻的发言人,在去开会的路上多次问大家准备的怎样,要大家好好谈,她说:“你们谈下面的,知道市委的也要谈,我对下面的情况不大了解,着重谈市委的”。又说:“这回咱真得好好提提意见,吐吐苦水,不然人家还是不重视咱”。梁在政协会议发言前又积极向参加会议报道记者的右派分子搜集情况,他对任春忠说:“小任,你一天价跑大机关,有些什么问题快讲,再不讲就没有时间了”。   (2.梁在“左业事件”座谈会及市政协会议上,亲自出马配合全市右派分子向党进攻。)   (1)攻击诬蔑市委及领导干部不懂广播,说:“有些领导干部在认识上落后于时代,他们不知道广播是干什么的,只知道是电戏……”。   (2)歪曲诬蔑新社会不以平等精神对待记者,挑拨党群关系,反对党的政治制度,她说:“第一有的负责同志不愿接见记者,他们觉得是麻烦事,再加秘书同志拦路一截,要见一见,真是难于上青天。第二、只认衣冠不认人,看客下菜碟……,有的单位把记者划分若干等级,新华社一等,大众日报一等,青岛日报一等,广播电台一等,非党记者又是一等。不平等地对待。第三、非党记者因为缺个“党员”衔,采访难上加难,他们文件捞不到看,会议捞不到参加……第四、有的单位只喜欢听好的,不喜欢批评,诸写了对某单位的批评稿,那么他在这里就会遭到冷淡,进行工作困难,而报一报成绩就会被“尊为上宾”。   (3)散布资产阶级的“新闻自由”和记者是“无冕之王”的反动谬论,诬蔑否定党的领导,并向政协会议“吐苦水”“呼吁”求救,梁说:“各地正在大力进行鸣放,许多需要报道的事情,有些部门不通知我们,不邀请我们,……我们要求市委宣传部应当立即重视起来。遇到重大问题市委应当召开记者招待会……”。她在政协会议上发言最后说:“我们综合感觉是:上层领导好,中层领导难办;团体学校好办,机关难办;地方和合营工厂企业好办,国营工厂企业难办。我们在这儿把这些话说出来并非单单是“吐苦水”,而是要求监督,要求指导和帮助。……所以我们才呼吁。   复议认为,梁在两次会议上的发言及会前一些活动,其基本意图是要求大家特别是机关和领导干部了解广播电台的工作,并要求支持记者的工作活动,给以采访的方便。但在“左业事件”座谈会以及政协会议上谈这种意见是不太妥当的,特别是向他们“吐苦水”、“呼吁”是错误的。 ## 四、原定案:包庇右派,在处理右派分子的会议上故意混淆敌我界限,为右派分子开脱,同情山大学生闹报社。   1.梁在批判右派分子陈十所写的诬蔑丑化领导干部的反动诗:“夏虫三首”她解释说:“陈十是写他自己”,陈十诬蔑发展新党员后就非凡了,梁辩护说:“我们也应当回忆一下群众对党员是有意见的……”陈十借他未能入党问题要向组织算老帐,梁修替他辩护说:“陈十是因为没有人给他谈话而不满……”。   2.梁同情山大学生闹报社说:“林毅同志批判右派学生的讲话没有必要”,“是大口压小口,得理不让人”。   复议认为,上述第一个小问题是梁在1957年12月11日编委会和整风领导小组开会研究陈十的问题(梁当时是编委会委员,整风领导小组付组长)时发表意见讲的。当时陈十也没定为右派分子,不能做为梁包庇右派。   第二个小问题,据查,梁没有说他们是右派学生,因为当时还没有右派这个名词。其中“是大口压小口,得理不让人”是在闲谈时,梁反映别人的看法,因此,不做为错误根据。 ## 五、原定案:对肃反运动不满,说:“电台肃反运动搞的面太大,有付作用,就是有些草木皆兵”。   复议认为,上述言论是梁在1957年5月整风鸣放前夕,在一次扩大编委会上对电台肃反运动成绩的讨论时讲的,而且是会议发言,是允许的,并非是对肃反运动不满。   据上述复议的情况,我们认为,原定梁修同志为右派分子的五条依据,均不符合中共中央1975年10月15日通知中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因此应予以改正,撤销其原处分,恢复党籍,恢复相当于原来的职务,恢复行政16级。   当否,请批示。    青岛市广播事业管理局党委一九七九年二月六日   · 来源:   根据文件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