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里弄居民工作情况和今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打算的报告   (上海局,各省、市委、自治区党委:)   同意上海市委关于里弄居民工作情况和今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打算的报告。其中关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步骤和各项政策的规定,特别是关于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家属加入公社,以及对他们的房屋、家具不要主动借用的一些规定,对各大、中城市都是适用的。   在城市中大办人民公社,对城市社会生活已引起一系列的变化,也势必直接触及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他们的家属。从原则上说,公社应当吸收他们的家属参加劳动,以便有利于对他们的改造。但是必须看到,他们之中,除了少数生活不富裕的人参加公社的要求比较积极以外,那些生活比较富裕的人对于参加公社,还是不愿意的。他们怕干重体力劳动,怕做服务性的事业;对于建立公社是否要占用自己的房屋、家具,是否会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也是顾虑重重。有些资产阶级的上层代表人物表示愿意参加公社,但多是出于政治原因,并非内心所愿。鉴于这个问题影响较大,中央认为必须采取慎重态度。第一,除对一些小业主在自愿原则下可以吸收他们参加公社外,对于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他们的家属,不要急于让他们入社。第二,不要动员他们拿出房屋、家具。即是自己送来,也应加以劝阻。第三,也不要去动员他们进食堂吃饭,有些高级知识分子和知名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要求加入食堂吃饭时,应当说服他们等到食堂办好了之后再说。第四,不要动员他们对公社工业或其他方面投资。   我们对于资产阶级分子和一部分比较富裕的人采取这样的政策,是因为如果现在把他们勉强吸收到公社或公共食堂中来,势必要化很大精力去对付他们,适应他们的要求,反而不利于公社的发展和巩固,反而会妨碍我们首先把广大职工家属和其他劳动人民和他们的家属组织起来,办好公社。所以我们宁可经过一个比较长的时间,等到公社很巩固了,生产有了很大发展,各项福利事业也办好了,那时再吸收他们加入公社,要比较有利一些。   此外,上海和各地都在继续大办公共福利事业、大办食堂,这对于进一步发展生产,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和生活集体化,把群众进一步组织起来很有好处。但是对于机关、企业现有的集体福利事业也不要忙于去接收,应当首先把一般群众的福利事业办好,在将来公社有了经验和力量的时候,再去考虑这个问题。   ((发至县团级))    中央一九六○年四月十八日 ## 上海市委关于里弄居民工作情况和今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打算的报告   (中央、主席:)   现将上海两年来里弄居民工作的主要情况和今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的打算报告如下。 ## (一)   十年来,我们逐步地开展了组织里弄居民的工作。解放初期建立起来的居民委员会,经过历年来的工作,特别是经过连续大跃进的一九五八年和一九五九年,已经发展成为全面组织居民的生产、生活的里弄委员会。里弄委员会比原来的居民委员会,不论在性质上、职能上、组织规模和活动范围上都已经开始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从一九四九年上海解放到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经过各项政治运动和社会改革,横行不法的恶霸、流氓、地痞这类恶势力已经基本肃清了,里弄居民陆续经过居民委员会这种形式初步组织起来了,里弄的面貌同解放前也根本不同了。但是,上海的里弄仍然是各阶级、各阶层人们聚居的地方,政治、经济和思想情况都比较复杂。在全市一万一千多条里弄中,除去工厂、企业、机关、学校等部门的职工、在学学生和已经合作化的手工业者、摊贩外,尚有十六岁以上的里弄居民一百四十八万多人,其中,家庭妇女占百分之八十五,职工家属和其他劳动人民家属占绝大多数,资产阶级家属、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家属约占百分之十左右。还有一部分是尚未归口管理的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手工业者、部分流动小商贩、临时运输工人、佣工保姆、拾破烂的城市贫民等。有一部分是自由职业者,包括私人开业医生,家庭教师,翻译工作者,街头艺人等。有一些遗老遗少、寓公寓婆。还有一些地富反坏右分子及其家属。   在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里弄居民工作虽然有了比较大的开展,在职工家属中也涌现了许多政治思想进步、热心公共利益的积极分子。但是,同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工厂、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学校相比较,里弄居民工作还是城市中一个薄弱环节:为数众多的家庭妇女,和一部分闲散的社会劳动力,还没有按照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参加社会劳动;资产阶级、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家属还有待于继续加强改造;一部分个体经济商未完全走上集体化道路;一小部分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还不纯;这和当时已经到来的大跃进形势极不适应。   在一九五八年里弄整风运动胜利的基础上,为了彻底完成社会(原稿未完)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