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辽阳等六个县发生群众自杀事件五十四起   <高方>   新华社沈阳5日讯:从今年1月到8月,辽宁省辽阳、复县、海城、营口、新民、盖平等六县,发生群众自杀事件五十四起。其中属于干部强迫命令、打击报复、建法乱纪而引起群众自杀的有十九起。例如,复县娘娘宫区光复农业社丢了三十八斤豆饼,社的领导干部并未进行调查,就认定是饲养员王赞臣干的,并召开全社饲养员大会进行追逼,向王赞臣进行斗争,王赞臣便含冤自杀。   属于生活困难、家庭纠纷和婚姻问题等所迫,又未得到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照顾 和及时帮助解决,因而自杀的有二十六起。   属于深寡孤独生活无依无靠者,而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未给予应有的安置和照顾,因而自杀的有九起。   中共辽阳地委已将上述情况通报各县,指示各县党委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有效的处理。   来源:根据1956年9月5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