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渔业合作化中存在的问题   <肖璜>   福建分社9日讯:福建省入社渔户已占总渔户的75%。渔业合作化运动中存在的问题是:   (一)办社脱离生产,有的地区在办社中没有抓住领导渔业生产这一中心环节,如平潭县北抽村三十二户的一个渔业社冬汛中只生产二千二百六十元,下水本钱却用去三千五百六十五元,社员不但分不到钱,社内还要负债。   (二)村高级社时发动群众不够,晋江县厝上乡十五天就办起一个高级社,但有许多具体问题没有妥善解决。晋江深沪乡办一个小的高级社,单纯以支部研究,社委通过的办法,接着就酝酿发动社员搞高级社,但群众思想还未成熟,个别地区甚至还有强迫命令的现象。连江县“土官”(两字为一字)头区东岸村渔民柳依梯被填表入社自己还不知道,福鼎县泰兴镇在八天中办起一个全镇四百多户的大社,采取大会点名的办法,并将私有渔具无偿归公,结果有的渔民一面搬渔具,一面啼哭。群众因对我政策不了解,随大流入社,因而分散渔船、渔具和公共财产,大吃大喝。   (三)政策交代不清,群众恐慌。长乐县梅花镇有四百多人在黄岐捕渔,听说要办高级社,由于不了解政策,怕有钱被别人沾光,买了六十多架大床铺和五十多件大衣,其中陈木云互助组还做了两本账薄,一真一假,准备欺骗工作组。平潭县君山乡上围顶村二十三户劳动渔民迟迟未报名入社,甚至把多年培植的相思树都砍光了。   (四)单纯强调制造大型渔船,忽视原有渔具的利用。仅忠安一县即拟造三百担以上的大船二百多条,但各个合作社造船资金自筹者极少,贷款占90%,因此渔业贷款中用于基本建设方面的拨款可能超支(原估计基建占贷款总数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左右)。严重的问题是过多地发展大型船网而缺乏相应的技术人才,例如惠安县峰尾社已造成大排船三条,但没有技术人员。   福建省委曾在2月20日到29日召开第三次海防会议,对渔业合作化中的一些具体的政策问题进行了研究。目前,沿海各县委正在举行沿海工作会议贯彻海防会议的精神,解决上述问题。(肖璜)   来源:根据1956年4月9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