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海粮食征购工作中的问题   新华社西宁14日讯 11月27日到28日,中共青海省委员分召开了农业区县(市)委书记会议,讨论如何完成农业区十一县(市)征购粮食三亿一千九百七十九万斤的问题。(按全省征购数为三亿七十万斤,包括牧业区内的小块农业区。)根据各县(市)汇报的情况预计,只能完成二亿四千一百零七万斤,尚差七千八百七十一万斤。虽然经过两天的讨论,各县(市)委书记的信心仍不大。主要原因是:   (一)领导机关对粮食实际产量心中无数。虽然在秋收以后,各县(市)都程度不同地做了抽查实测,但是对产量掌握得仍不准确。因此,这次会议对全省总的征购数字也没有肯定下来。   (二)在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领导机关对粮食征购工作有松劲思想。由于片面地认为粮食征购以社为单位,完成任务不成问题,对这一工作就不象往年那样抓得紧。直到这次开会的时候,才认识到这一点。   (三)不少农业社集体向国家隐瞒产量,夸大灾情。甚至有不少农业社先给社员分配粮食,而后才交纳公粮、卖粮,用大斗、大秤分粮给社员,几乎是普遍现象。   (四)贪污、偷盗粮食的现象也很严重。据中央循化县委书记谈,循化县被贪污和偷盗的粮食达到八十万斤,占总产量的2。5%。   (五)口粮、饲料、种子一般都比往年留的多。如湟中县去年骡马每匹每年留饲料粮二百二十斤,今年增加到三百八十斤;牛、驴去年每头留八十斤,今年增加到二百二十斤。互助县去年每人的口粮是三百六十斤,今年增加到四百二十斤。   此外,青海省在前次布置粮食征购工作的时候,提的工作步骤是“先留后购,留足再购,购后有余”。下边就照着去做。这种提法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有出入。征购粮食工作的困难,恐怕和这样的做法也不无关系。   现在中共青海省委员会重新做了布置,号召领导干部深入实际,打通各级干部思想,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指示完成征购粮食的任务。   来源:1956年12月12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