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麻城县对朱长楷违反政策和强迫命令等问题的调查报告   (县委、县人委:)   我们根据陈县长指示:组织三人联合检查组对朱长楷的问题进行了检查。深入干部和群众中进行座谈和个别访问。通过三天的时间,问题基本查清,报告你们。   从我们这次检查情况看,朱长楷错误是严重的,一贯违法党的政策和强迫命令作风,严重的破坏党的政策,影响党群关系。给党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不可估计的损失。确属品质恶劣,一错再错,累教不改的分子。现将其主要错误事实分述如下: ## 一、违反政策   1,违反政策调拨粮食。从县万人大会学习毛主席关于人民公社体制指示后,大家都认为毛主席这一指示英明正确,从而提高了觉悟,批判过去一平二调三收款的错误作法。而朱长楷对这一指示则是阳奉阴违。如同年七月下旬,在陶元管理区调拨粮食28559.8斤,其中五中队调给一中队5594斤,七中队14200斤,三中队调给一中队1828.8斤,四中队调给一、七中队共4910斤,均未作价。除七中队借给五中队360元外,其余部分分文未付。有的是打的领条,有的是打的借条,手续也是极其混乱的。在调拨方法上还是采取瞒上压下:(1)他以副社长兼陶元总支书记的职务,动员干部调拨粮食。当时五中队支书熊昌荣说:“我是个穷队,目前经济困难,抗旱的动力柴油、化肥、社员的油盐都没有钱买”。朱置若罔闻,还是分配五中队二万斤调拨任务(给一、七中队各一万斤)。五中队从干部到群众都思想不通,不愿调拨。朱打电话批判财经中队长朱长安说:“你们为什么不调,怕不怕犯错误”,并要朱到管理区反省。又说:“你们如果把粮食卖给粮店,全部贷款要还清,卖的粮食不顶任务,你们借七中队的动力机器要还给他们”等。由于朱长楷样样采取卡的办法,下面只有如数照拨。(2)朱在调拨一万九千多斤后,才同党委说:陈书记批评后,他回去又调七千多斤,并对批评不满。故意打电话给党委说:“陶园有三千多人饿肚子”,以威胁党委掩盖错误。(3)假借县委吴书记和公社党委陈书记同意,打电话粮管所,因而骗取了粮管所刘书记同意。群众反映:1,怀疑是党的政策变了;2,富队卡穷队的油。恰巧调出的三、四、五中队是三个穷队。去年调拨农产品四兑现时,未全部兑回。光五中队就有510多元未兑回来。而调入的一、七中队是两个富队,不仅全部兑现了,同时这两个队还各多兑回来现款一万多元。四中队说:“我们是扁担打蛇,两头空”。陈县长在电话会议上批评他和公社党委,宣布他反省后,朱抱着抵抗情绪。并说:“反省过×,检讨过×”。更严重的是宣布他反省的当天,朱在分支书记会议上批评五、七中队分支书记,并说:“叫你们莫说,你们要说,我是为了哪个啊!还不是为你们。现在我的总支书记搞掉了,要怪你们两人”等。进行威胁和拉拢,引起到会干部不满。朱长楷在凉亭夏征预购会上曾向干部说:“将来早稻收获时,可以互相调拨”。这是他犯错误的思想根源。   2,布置干部瞒报油菜产量做肥料和叫干部油菜打一次等问题。今年油菜收获时,曾在分支书记会上和在中队干部会上明地暗地多次布置说(在三中队干部会上布置过三次,个别向三中队分支书记朱寿安暗地布置过三次):“今年上面的商品肥料没有,你们大家要想办法”。同时又提出“油菜籽的肥效大,一粒油菜籽可以肥钢铁大一块泥巴”。并说“瞒上不瞒下。一万五千斤,你们可以不报。”有的干部说:“油菜面积那样大,将来么样报账?”朱说:“连年只看见上面抓的是粮食产量,没有看见追查过油菜产量。如果要追的话,每亩20斤、30 斤的产量还不是由你们报”。因朱的错误的指示,本来四中队产量一万六千多斤,只报八千多斤,三中队八千五百斤只报三千五百斤。结果四中队干部在经济上算不过来(安每亩80斤算)。大家认为油菜是到手的东西,一斤油菜可以买3斤多谷,再往泥里送确实划不来。因此,大家不同意这样搞。朱见下面没有按他的指示办事,多次追问为什么不搞。同时还批评四中队支书陶德耀是保守鬼。因批评的无法,四中队试验几分田,下菜籽41斤。因打二次(压榨),朱多次批评三中队支书不听他的话。他们为了避免再受批评,当(到)朱说只打一次。从黄书记来后,朱改变了方法,不公开叫打一次,采取一天打四榨,力图逼他们打(榨)一次。丁兴亭发现这些问题后,曾听他们听过意见,朱说:“当乡干部本位主义严重,他们想多收购点,多搞点手续费,不要相信他的话”。丁说:“我相信国家政策”。并批评朱这样作是违法行为,点名批评过他,但他思想问题仍未解决,故意借管乡干部调拨二中队菜籽未通过他为名,先狠狠地批评一顿,就叫他滚。弄得这个干部大哭一场。……(有30多字模糊不清)。   3,弄虚作假,虚报成绩。今年小麦征购入库时,朱长楷同志为了完成任务,小麦没打下来,就要粮管所给办理19800斤的手续,此时粮管所主任刘厚永提出这样不符合政策。朱对刘大肆批评说:“有我负责”。结果无法,办理手续。等麦子打下后,差3800斤不能完成任务。朱采取一错再错的办法,用减少群众口粮抵这个数字。这样造成群众极为不满。   4,违反生猪收购政策。今年4月份,朱长楷不顾国家政策,利用社长职权,硬要食品干部将其收购的生猪,把一头化为奖励生产好的队。公社党委陈书记发现这一问题,对朱进行了严格的批评。朱不但不深刻认识错误,反而追问食品干部为什么要把情况向公司反映。   此外,朱利用职权,凭个人意气,乱发放社会救济款。13个干部共得救济款差不多占××救济款的3分之1。由于发放不合规,致使该多发未多发、该发未发。同时造成干部之间互相有意见。 ## 二、强迫命令   朱长楷[有约6个字模糊不清]最不好的映像是:群众叫他为“朱大菩萨”。为什么群众要这样称呼他呢?因为朱长楷同志平时在工作作风上,由于强迫命令、打人、骂人,信口开河。群众不敢接近他所造成的结果。经过这次在群众中了解,具体反映有如下几方面。   1,1957年春正式收获油菜的时候,陶元五中队第五生产小队××××杨德牙、杨春义都是十几岁的小孩在田里割油菜,由于他两闹的好玩,相互打骂,杨春义对德牙说:“你肏娘快割”,此时德牙又回答杨春义:“你肏娘像个×”。正当他俩争吵高潮的时候,恰巧碰上朱长楷穿着大皮鞋从此经过,听到他们骂出不堪入耳的语言,就怀疑这两个小孩是有意骂他的。结果就将在田里割油菜的小孩杨德牙叫到田岸上站在自己面前,不问青红皂白,就脱下自己的大皮鞋,直向杨德牙身上进行猛打,事不尽×情。正当朱打德牙的当中又将手持的大皮鞋掉到水田里去了,这样又给朱增添了更多恶气,觉得这样打还不能消去他胸中的怒火,如是又将德牙带到管理区从新进行拷打。据证明人说:“朱长楷同志准备取出板凳的脚作为惩罚的刑具,后被人劝阻才算罢去了德牙不应受的刑罚”。德牙自被朱拷打后,下过几次血,吃了两季药才算慢慢去掉伤迹,恢复健康。现在一提起此事,德牙的父和德牙本人就是热泪满眼,表示十分委屈不满情绪。群众都无不摇头道长道短。   2,今年麦收的时候,参观评比时,铺分杨和杨千太同志是一个土改到现在的干部,一直表现很好。因为有块地被水冲坏了,棉花生长的不好,犁了准备重种,该队在生产上也不算好。朱长楷不是采取批评教育的方法来提高干部、达到改变落后的目的,而是采取粗暴手段揪住杨千太的耳朵叫他跪下,并说杨是破坏生产,不是好家伙,有反动思想等等大发脾气。要将杨送去扣押,这样杨的思想感到很难受,痛哭流泪,觉得这个干部没有什么干头。   3,朱长楷同志的强迫命令显得最突出的口号是:去年消灭三类苗的时候,朱在一中队五小队的群众会上说:“棉花没长好,你们都得跪下,等到棉花几时长好了,几时你们再起来”。并抓住李明录的耳根要他跪下。   4,万人大会时,在陶元一中队小队干部会上贯彻大会精神,他谈到干部的作风问题时,朱说:“原总支书记李立成贪污几百元,副书记陶竟成贪污180多元(查无此事),现在都要进行处理”。并说:“李现已调动反省”。此时提出“李立成的二哥李竟成(小队干部)也有问题,你们大家大胆提”。当时有一个小队干部说:“他个性强,爱骂人”。朱说:“怕么事,他不接受意见先撤他的职,再停他的火。两天后再开群众大会,公开逮捕××”。此时朱又提出李竟成的问题是如何的严重。李两次会均未到会,可是会上的情况他都知道。群众会第二天,李到云x去,杨浦人问他昨夜开么事会,李说是逮捕××人。他叹一口气说:“过二天我也不和他一样(逮捕的意思)”。从此后他很害怕,思想斗争激烈。同时他又觉得李委屈,家里40多斤粮食是湖儿送来的。因此包袱越背越重,越想越不通。相隔三、四天的早晨,他便主动扎朱社长想说明此事。早饭后他回到家中,面色和行为表现很不正常。他侄儿婿妇很怕他出问题,暗地注意他的行动。后来觉男女不便,去找她叔爷来,李竟成乘此机会喝了1605 药,死于中午饭时。死者家属也认为他死的不明不白,曾向公社和政法部门控告过数次,朱也主动上门三次向死者家属道歉,可是死者家属还是有意见。我们认为李竟成之死朱常楷同志有重大责任。因宋埠政法组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查,我们未作详细深入调查,其××情况政法部门更清楚。   其次朱长楷同志对待干部有了错误不是实行批评教育,达到提高干部的方法。从陶元各个生产队的干部反映来看,朱长楷同志对干部是逼迫一样粗暴无理惩罚的行为。如上月28号朱同四中队的干部一起回中队时,由于四队在生产上存在一些问题,朱就拉住几个中队的干部扬声大说:“这是×入娘个屄,我在这里培养一些党员是干吗?都是一些反革命坏分子,他娘的屄都撤职他”。朱长楷同志口出别人是“反革命坏分子,撤你的职,给我反省”这些重语,从陶元队的干部×××傻了,大家都说这是朱社长的出口话。由于这样,使得很多干部思想背包袱,顾虑撤职,不能发挥其积极作用。关于陶元管理区xx谷大队长强迫命令和违反政策等问题另有专题报告。    三人联合调查组李品文 郑国华 胡文兵1959年8月5日   (县委:)   关于朱长楷在工作中所犯的错误事实经李品文等同志调查完全确实。朱长楷同志一贯不执行党的政策,我们建议县委给该同志行政上撤销副社长职务,党内给以严重警告并撤销党委委员职务。    程子玉59年8日   · 来源:   湖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