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武昌区委关于武昌区五金交电批发商店弄虚作假隐瞒库存违反供应政策的检查和处分决定   区五金交电批发商店存在着不少问题,经过这次检查和揭发,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弄虚作假,欺骗领导,隐瞒库存,违反供应政策,以物易物,保守惜售,单纯买卖观点等几个重大问题。牵涉面广,情节极为严重。 ## 一、以多报少,以少报无,弄虚作假,隐瞒库存。   由于1958年全民性的大办工业,市场上某些物资一时较为紧张。区商业局为了及时掌握市场情况作好市场安排,于1958年12月2日通知该店将元钉、白铁皮、油毛毡等13种主要商品的库存量,进行旬报。该店业务办公室组长林自伟同志接到通知后,看到要求上报商品都是紧张物资,在旬报时,请示行政主任兼党支部书记孙利义同志,问对元钉问题怎样上报,孙即指示说:“适当少报一点”。因此,林在单位领导这种意图下,在每次旬报中将库存量作了大量隐瞒,在今年元月22日的一次旬报中,所报的9种主要商品都有隐瞒。如元钉当时市场供应很紧张,而该店实际库存为29吨,但只报了6吨,占库存量的20%。白铁皮库存量为2500公斤,只报了249公斤,占10%。单股皮线153卷,全部隐瞒未报。后来元钉隐瞒情况被上级发觉,电话向孙询问时,孙还不承认,并将29吨说成2.9吨,企图从29吨元钉中拿出2.9吨另放一处,以应付上级检查。当隐瞒库存情况被揭发后,林感到很害怕,请示付主任韩树连同志说:“全部作了隐瞒的单股皮线怎么办?”韩仍指示其不报,继续隐瞒。在单位领导的影响下,柜柜隐瞒,逐级隐瞒,已经发展到非常严重的程度。如1959年元月22日的旬报中,原库存花线330卷,柜上只向商店报了132卷,隐瞒了198卷,而商店报局只报22卷,又隐瞒了110卷,这样一来,两次两级共隐瞒了308卷,隐瞒数占总数的93%。类似这样的情况很多,使旬报完全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区五金批发商店的这种隐瞒库存,以多报少,以少报无的错误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早在1958年7月,为了准备有关部门参观库存,该店各营业柜对各种商品进行了大量收藏,孙利义同志还亲自率领一部分职工晚上跑到仓储公司收藏库存(被该单位拒绝才未成功)。1958年9月分在大办钢铁中,由于轴承供应紧张,区钢铁生产指挥部常付区长指示:将轴承全部库存调指挥部统筹安排,以支持钢铁上马。孙利义同志当时表现很不满的说:“大大小小(指各种规格)库存只有700个。”其实当时实际库存有2376个。轴承被调走后,水运学院因办钢铁急需轴承,向该店购买4个,孙不给解决说:“没有!区委都拿走了。”以此发泄对上级的不满情绪。 ## 二、违反物资供应政策,不考虑需要,单纯盈利观点。   大办钢铁以后,该店大部分商品都是采用以物易物进行交换的。据初步统计,去年10月至12月这一个季度就到广州、湖南、上海、大冶以及本地各单位进行了交换计有340余次,不考虑需要,从中获得渔利。如去年12月分,该店将本市基建紧张物资钢板2吨、无缝钢管1吨、电动台钻1个,神仙葫芦1个、元锯片4个,经孙利义同志同意,在湖南换回指甲钢3吨,后又将换回之指甲钢400公斤到上海换回砂轮、机用锯条、砂布等7种价值9万元的商品。特别是在1959年2月3日,区委张书记在传达市委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精神时,曾指示:禁止交换。同月上旬,区局和工商科在该店检查物资外流时也指出以物易物应予制止。但该店仍继续搞交换活动。1959年2月至3月与大冶钢厂、省建二公司等10个单位共交换了23次。如韩树连付主任将在汉口车辆商店调回之手推车360部,向大冶钢厂、省建二公司、武钢二公司等单位换回元钢25.8吨,钢板900公斤。今年2月经孙利义同志同意,在和东西湖进行交易时,还换回了猪肉90斤,牛肉40斤,粉条100斤,供应了食堂。   由于以物易物已成习惯,有商品不愿拿出来供应,保守惜售,造成与加重了市场上人为的紧张局面,顾客上门来营业员就说:“没有”,把顾客推出了事,将大量商品都积压在仓库里,以备与人交换之用。   造成上述错误的主要原因:   首先,区五金批发商店领导上,组织观点薄弱,对上级的指示和决议执行贯彻不力。该店自从属区管辖之后,领导思想不通,认为区局对五金业务不熟,认为区局只能管卖烧饼、油条,领导不了五金商店。因此,在重大问题上不请示不报告,局的指示和决议不很好贯彻执行,严重脱离局党委和行政的领导,是产生错误的主要原因。   其次,单位领导存在着单纯买卖的盈利观点和本位主义思想、资本主义经营作风,完全违背了中央提出的“全国一盘棋”的方针,不顾大局,借“互通有无”而以物易物,以“细水长流”而保守惜售,不顾建设需要。   其三,领导工作不深入,官僚主义很严重,不抓政治思想工作,书记、主任整天忙于接洽和审批物资,热衷于“销售计划”和“利润”。   我们认为:区五金批发商店这种违反“全国一盘棋”的方针,违反国家统购政策,造成市场紧张的行为,错误是严重的。为了严肃党纪,教育全党,提高认识,吸取教训,经区委决定,对有关人员分别给予处分和处理。   一、孙利义同志身为行政主任兼支部书记,在执行上级指示和上报库存中,弄虚作假,带头隐瞒。当错误被揭发后,不主动向组织检讨交代,反而继续进行隐瞒活动,一再欺骗领导,致使该店发展成普遍而严重的隐瞒现象。违反国家供应政策和统购原则,造成市场某些物资人为的紧张局势,对这次错误应负主要责任。   孙利义同志对自己的错误,开始时消极被动抱无所谓的态度,通过党的教育和帮助,现在有了初步认识,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教育本人,决定党内撤消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建议行政上给予撤职留任的处分。   二、韩树连同志是商店付主任,在上报库存中不坚持原则,伙同孙利义同志一起欺骗上级,隐瞒库存,违反供应政策,并亲自带头进行交换。同时,个人主义思想表现很严重,组织观点薄弱,在检查中消极被动,不暴露思想,不主动检查错误,对这次错误应负重要责任。决定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行政上给予记过处分。   三、对这次犯有错误的其他同志责成区商业局党委给予适当的处理。    1959年4月23日   来源:《监察工作通报》第12期,中共武汉市监察委员会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