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九江地委批准地委五人小组关于1955年至1959年全区内部肃反运动的总结   地委同意地委五人小组“关于一至六批内部肃反运动总结”。   地委认为,我区自1955年7月至1959年7月历经4年的内部肃反运动,在党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及全区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全体干部的积极努力,坚决地贯彻执行了党的肃反方针政策,认真地贯彻了依靠群众大走群众路线工作方法,对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因而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   内部肃反,作为一定历史时期的运动来说现已胜利的结束了。但是阶级斗争并没有结束。因此,必须继续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时刻提高革命警惕性,加强经常性的保卫工作,防止敌人的破坏活动,以巩固肃反运动的成果,为更好地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努力。    中共九江地委1959年8月8日 ## 关于一至六批内部肃反运动总结   解放以来,我区各个机关、企业、事业、厂矿等单位,在中央、省委的正确领导和地委及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各项社会改革,镇压反革命运动,对内部人员进行了多次清理,打击了一大批混入内部较为明显的敌人,清除了一批阶级异己分子,这对纯洁机关内部起了极其重大的作用。但当时由于反革命分子的狡滑隐蔽得较深以及群众的政治觉悟不高,因而清理得不够彻底。同时,几年来党的各项建设事业飞跃的发展,新的机构不断增加,人员迅速增多,而当时制度不够健全,对人员审查不严,在这种情况下,就不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使那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也披着好人或进步的外衣,混到我们机关、团体内部来了。他们混入内部后,并不甘心于自己的死亡,继续进行着垂死的挣扎,妄想挽救其自己死亡的命运,寻找空隙,已经或正在进行着各种阴谋破坏活动,肃反运动彻底地粉碎了他们的阴谋。   因此,中央决定在机关、团体内部开展肃反运动,广泛深入发动群众,坚决、彻底、全部、干净地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以及后来所提出的坚持到底,彻底地,善始善终地完成内部肃反运动的指示,是十分正确的,必须的,适时的。现将我区4年来内部肃反情况,分别总结如下: ## (一)   我区内部肃反运动,和全国全省各地一样,是1955年7月遵照中央“七一”指示和省、地委的部署于7月5日正式开展的,当时是从反胡风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基础上开展起来的。第一批运动是在地专直属单位和九江市、庐山的机关、企业等85个单位4,551人中开展的,自1955年7月起至1956年7月基本结束,这批运动最后定案的反坏分子共111名,占运动总人数2.44%;第二批运动是在全区各县、区级机关、企业等431个单位14,878人中开展的,自1956年2月起至1957年3月基本结束,运动中共查出反坏分子258名,占运动总人数1.73%;第三批运动是全区各级文教、卫生等系统916个单位6,337人中开展的,自1956年11月起至1957年8月基本结束,运动中共查出反、坏分子254名,占运动总人数4%;第四批运动是在全区各县、市民办中、小学、乡干部、乡村卫生联合诊所、公私合营企业、手工业、部分厂矿等3,146个单位51,405人中开展的,自1958年1月起至同年8月结束,运动中共查出反、坏分子883名,占运动总人数1.72%;第五批运动是在全区部分新建扩建厂矿、钢铁基地、大专学校及四批没有搞的民办中、小学等1,462个单位16,905人中开展的,自1958年9月起至同年12月结束,运动中共查出反、坏分子140名,占运动总人数0.83%;第六批运动是全区已建立的新建扩建厂矿,省、地、县管辖的垦殖场、农场、钢铁基地、水力发电站、大专学校等152个单位51,301人(因中途人员变动,实有人数49,003人)中开展的,运动中共查出反坏分子125名,占运动总人数0.24%。以上就是我区开展内部肃反运动分期分批的经过情况。   4年来的肃反运动表明,斗争是尖锐复杂的;对敌人斗争的方法(主要是同内部暗藏敌人)及运动发展的规律,是逐步明确完善的;我们的经验也是从摸索中逐步积累和丰富起来的。第一批运动自反胡风反革命集团开始,从思想斗争转入向敌人面对面的政治斗争,当时是在材料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开展的。通过充分发动群众,把暗藏在内部的大批反坏分子揭发出来了,取得的成绩巨大,但由于当时完整的政策界限和系统的敌情资料尚未下达,又加之内部肃反是一项新的工作,当时我们在这方面的经验不足,因而出现了斗争面宽了一些,有不该斗而斗了的,同时也存在该定未定的错漏现象,以致后来的复查工作拖得比较长。第二批运动由于有了第一批的经验教训,在组织领导及运动的进展上,都比较第一批有了极大的进步。在作法上按照运动的五个阶段即:准备工作,小组斗争,专案审查,甄别定案,复查等进行。首先是进行了充分准备,少数地区准备工作将近半年,少的也在3个月以上。对群众进行教育,开展了较长时间的肃反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了群众的政治觉悟,调查和掌握了大批材料,获得了确切的证据,才开始小组斗争,并规定了肃反对象和肃反对象中的斗争对象严格批准手续,避免了斗争面过宽和错斗的现象。在作法上采取了充分发动群众,开展政治攻势,调查研究,和平谈判,小组斗争,专门工作5种方法互相结合进行,加快了运动的进展。同时在运动中进行了多次的分类排队,掌握了调查对象,肃反对象的两套名单,保证了斗争的准确性,有效地防止了错漏,所以第二批下降面只占肃反对象数6%,比第一批大大的减少了。第三、四、五、六几批运动,在组织、思想、材料、敌情掌握和运用斗争方法与策略上,更为明确和完善,有了大批业务较熟练,经验较丰富经过运动锻炼的干部,根据运动发展的规律,采取了5个阶段交错进行的作法,开展了肃反大跃进,贯彻了多快好省的精神,使运动搞得更深更透,达到了对敌打击准、稳、狠的要求。 ## (二)   4年来的肃反运动,由于及时的坚决贯彻了党的方针政策,严格地执行了省、地委的指示,广泛深入的发动了群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对敌斗争,并充分运用了对敌斗争策略,有力的分化和瓦解了敌人,准、稳、狠的打击了敌人,因而运动的发展是正常的、健康的,所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巨大的。   (1)在全区1至6批参加运动的6,242个单位145,377人(实有人数143,079人)中,共查出反、坏分子1,771名,占参加运动总人数1.22%。从性质分:有特务654名(其中组站长以上7名),反动党团骨干分子367名(其中区分部书记以上的114名),反动会道门头子13名,恶霸16名,土匪63名,汉奸75名,蒋匪军政警宪人员中的反革命分子319名(其中伪县长伪将级军官3名),敌对阶级中的反革命分子11名,其他现行反革命破坏分子98名(其中反革命组织5起26人),普反加右派85名,其他坏分子70名。从系统分:党群系统查出17名,占该系统总人数0.38%(其中混入共产党内5名,共青团内4名,窃取了县级职务的2名,区级职务的25名);各级政府政权系统79名,占该系统总人数1.29%;文教卫生系统732名,占该系统总人数3.55%;工业、交通、农、林、水、气等系统398名,占该系统总人数0.44%;各企业事业单位查出545名,占该系统总人数2.23%。此外,自55年内部肃反开展以来,由公安机关在各机关团体内部逮捕的反革命分子153名,占总人数0.11%。这些反、坏分子被查出来,是纯洁了我们党的组织和国家机关以及各个群众团体,许多反革命分子是改名换姓,假造历史,隐瞒罪恶,进行伪装混入了内部,有的窃据了领导职务,他们有不少是血债累累,民愤罪恶很大的反革命分子(据统计有血债的即有167名),也有正在进行破坏活动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如果不把他们彻底的挖掘出来,就会给社会主义革命事业带来严重的危害。如瑞昌县查出的反革命分子范姨芳,由于伪装得很巧妙,不仅是混进了党内,并且窃取了县委农工部副部长重要职务;德安县查出的血债累累的反革命分子刘宗坤,当上了德安县聂桥区山湾乡党委第二书记,其在1930年参加反动“黄学”时,在6至9月3个月期间,刘与匪“黄学”队长一起,先后捕捉和杀害我红军战士,红军家属和无辜群众达15人,其中由刘亲手杀害的5人(红军3名,军属、群众各1名);永修县查出混入教育队伍中反革命分子刘重庆,在57年春节期间正当肃反运动中,利用替吴城区委写拜年信的机会,公开在拜年信的后尾写上“中国国民党万岁”的反动口号,后经查明刘不仅是正在进行现行反革命破坏活动,并在解放前任过伪联保主任、乡长,曾参与逮捕过我苏区群众16人,亲手杀害我党员王用芬同志的反革命分子。又如以反革命分子占柱为首组织的“中国人民反共游击大队”竟把我乡村党团支部书记等19人列入所谓“仇人名单”图谋杀害,并计划攻打我县公安局,夺取枪支后,举行武装暴乱。   运动中对所查出的1771名反坏分子,除11名自杀已死、逃跑未获归案外,其余1760名均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精神及他们的罪恶情节,分别给予了处理,计:判刑的519名,占总数29.3%(其中判处死刑的18名,死缓的13名,判处无期徒刑的8名,判处有期徒刑的480名),判处管制的623名,占35.2%(其中交社会管制的281名,管制劳动教养的240名,管制留单位监督使用的102名),开除劳动教养的183名,占10.34%,捕送当地处理的37名,占2.1%,行政开除的168名,占9.37%,留用监督改造的154名,占8.7%,下放生产的76名,占4.3%。   运动中还查出本来是历史反革命分子,但由于运动前作了交待,政策界限放宽故不列为2%的反革命分子182名,占运动总人数0.125%;还查出普通反革命分子1292名,占运动总人数0.89%(这些普通反革命分子约有70%已从机关单位下放到各劳动生产单位进行改造)。此外,运动中尚有3名挂案,因线索涉及到海外和无线索可查,已交公安机关长期进行工作。   运动中还缴获了敌人的各种武器、反动证件,计有:长短枪4支、钢笔枪1支、机枪1挺,手榴弹15颗,子弹426发,刺刀7把,各种反动证件印章、书刊共843件。   (2)深刻地教育了广大干部和群众。运动中由于我们特别注意了大走群众路线,放手发动了群众,因而大大地提高了干群的政治觉悟和革命警惕性。整个运动的过程也就是教育群众的过程,运动中广大群众积极的参加了肃反斗争,在斗争中受到了活生生的事实教育,擦亮了眼睛,提高了觉悟,因而纷纷起来对敌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积极地进行检举揭发,有力地打击了敌人。由于认真正确地贯彻了党的肃反方针政策,使不少敌人在政策感召和群众的压力下投案自首。运动中共有坦白检举的99,521人,占运动总人数68.46%,其中坦白的35,606人,占24.5%(内坦白反坏问题的2,862人),参加检举的63,915人,占运动总人数43.95%,写了125,842份检举材料,其中检举反革命问题的32,005份。由于群众的检举揭发,彻底的暴露了敌人。运动中出现了很多儿子检举父亲,弟弟检举哥哥,妻子检举丈夫,女婿检举岳丈等大义灭亲的生动事例,如兴中纱厂工人孙世保检举其父亲任过伪区长,有十多条血债,解放后改名换姓逃至山西混入了一个农业社里的事实,使当地政府及时的将这个反革命分子查明逮捕法办了。彭泽县供销社干部胡桂兰检举其丈夫在1947年同谋杀害一条人命,并恳切要求政府依法惩办其丈夫,为民除害。   运动过程中涌现出积极分子84,969人,占运动总人数58.47%,成为了肃反运动中的骨干力量。落后阶层大大地缩小,增强了他们的政治嗅觉,划清了敌我界限,同敌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斗争。这对今后继续提高警惕,加强对敌斗争,都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3)运动中还弄清了14,466人的一般政治历史问题。这些人自参加工作以来,有的是因历史上参加过一般反动组织;有的是因在伪军、政、企业机关任过一般职务等等不一,长期以来,由于自己的历史问题没有结论,而背上了包袱,运动中根据本人的坦白交代,通过调查证实,给他们作出了正确的结论,因而使他们在思想上放下了包袱,靠拢了组织。有的人感动的说:“肃反运动给我在政治上洗了一个干净澡”,因而工作更加积极了,也有利于我们对他们的使用培养和提拔,这对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起了更重要的作用。   (4)运动中培养和锻炼了大批经斗争考验的干部,有了同暗藏敌人作斗争的知识。还发展了党团员2,022名,增强了党团组织力量。同时4年来在全区3,505名肃反专职干部中,评为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共有135名,被提拔为各级领导干部的140名(其中县级36名、区级104名)。所有这些,都对今后我们各项工作有着重要作用。   (5)健全和改进了人事、组织、保卫、保密等各种制度,使各机关团体内部的政治空气大大的增强了。运动前敌人利用某些单位的歪风邪气乘机进行破坏活动,通过运动敌人受到了狠狠的打击,歪风邪气也受到了严厉的批判,健全了各种制度,从而改正了工作中的缺点,堵塞了漏洞。   当然,在运动过程中也曾经发生过一些缺点和错误,主要表现在第一批运动中,曾一度发生了斗争面宽了一些,斗了少数不应斗争的人;搜查面也宽了一些,搜了少数不应该搜查的人;个别单位在斗争时,当对象抗拒交代狡猾抵赖时,激起了群众的愤怒,而出现了某些打人骂人的现象,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当纠正了这些偏向时,个别地区和单位,又发生了程度不同右的偏向,思想上出现了某些松劲情绪,在案件处理上出现了某些该定未定,该判未判和重罪轻判的现象。此外,运动中有10名对象自杀,虽然其中9名是畏罪自杀,但有1名是因工作方法不当而引起自杀的。   所有这些缺点和错误,从其性质说来是局部的、暂时的,并且及时发觉及时的进行了纠正,通过复查善后等工作,作了彻底的纠正,他与运动中所取得的伟大成绩比较起来,是极其次要的。如果只看到运动中某些缺点和错误,或者夸大了这些缺点和错误,而低估了我们运动中的伟大成绩,显然是与事实不相符的,也是十分错误的。 ## (三)   4年来的肃反运动,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贯彻执行了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充分发动了群众,大力开展了调查研究,加之全体干部的积极努力,向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因而彻底地肃清了暗藏在内部的反坏分子,完成了内部肃反运动的历史任务。4年来,我们在同混入内部敌人的斗争中,逐步地摸索和掌握了敌人的活动规律,使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会了与暗藏敌人作斗争的方法,取得了一些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肃反运动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书记挂帅的原则。在党委领导下,建立领导肃反运动的专门机构——各级五人小组和各级领导小组,配备与任务相适应的数质量的专职干部队伍,这是肃反运动能否正常地健康地胜利完成的根本保证。   五人小组是在党委领导下领导肃反运动的专门机构,它的工作计划必须纳入党委的通盘计划之内,一切政策措施及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提请党委讨论决定。为了加强党对肃反运动的领导,党委应有一名书记或常委挂帅,具体管理肃反工作;五人小组专职成员一般应配备3至5名,工作中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集体领导下实行必要的分工,并在工作中应经常向党委汇报,取得党委的及时指示。同时经常深入实际具体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所有参加肃反运动的专职干部,必须认真地学习有关肃反的方针政策和敌情知识,并应进行必要的敌情知识,调查研究等专门工作的训练,以提高政策业务水平,有利于向隐蔽敌人作斗争。4年来的肃反斗争实践证明,在运动中各级党委及各级五人小组坚决贯彻了这一原则,取得了肃反斗争的伟大胜利,有力地打击了敌人,正确地贯彻执行了党的方针政策,使干部和群众受到了深刻教育,使运动规模壮阔,声势浩大,反之,肃反运动就显得松弛,斗争无力,运动的进展就停滞不前。这是我们4年来和敌人作斗争中所深深体会到的一条重要原则。   二、肃反运动必须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大走群众路线,同时并坚决贯彻群众运动同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相结合。这是彻底肃清一切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重要关键。   4年来肃反运动实践证明,使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毛主席所教导我们的:“一切工作都应走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肃反运动也和党的其他工作一样,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大走群众路线,大力宣传党的肃反方针政策, 才能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使伪装起来混在群众中的敌人,彻底被揭发出来。这一事实教育和驳倒了那些对发动群众来搞肃反运动抱有怀疑的人,他们的所谓担心群众发动不起来,或者怕群众发动起来后会出现过火行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恰恰相反,只有广泛深入的发动群众(特别是后进群众),我们的肃反工作才会做得又快又好又彻底。因为肃清反革命,是广大群众的要求,敌人的破坏活动,都直接间接地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群众痛恨反革命,所以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广大群众是热烈拥护和支持的。关键在于加强领导,认真宣传党的肃反方针政策,把道理向群众讲清楚,就会认真地贯彻执行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就可以避免某些偏差,即使出现了某些偏差,也可以及时的纠正。   敌人的一切破坏活动,都不能离开人民群众去孤立地进行也更不会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只要人民群众的警惕性提高了,眼睛擦亮了,就不管他们如何伪装,如何狡猾,终究是要在人民面前暴露出来的,虽然不少敌人也曾经蒙混过一时,这是由于我们某些同志思想麻痹,失去警惕性;又由于某些觉悟不高的后进群众没有和敌人划清敌我界限,致使成为敌人一时的防空洞和藏身之所。肃反运动发动和教育了广大群众,也深刻地教育了那些落后群众,使他们的政治警惕性提高了,思想觉悟了,从思想上划清了敌我界限,使敌人孤立了就彻底地暴露在广大人民群众的面前了。当然,群众运动还必须同专门工作相结合,如调查研究,运用斗争策略,案件经营,甄别定案和结论处理等,都必须有专门机关的参加,如果只搞群众运动而忽视专门工作是不对的,而专门工作又必须依靠群众,不能脱离群众孤立地神秘地去进行工作,二者必须紧密结合相辅而行,才能有力地打击敌人,避免偏差。   发动群众还必须根据不同单位和人员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和宣传工具,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即既有一般号召也要有深入的思想发动,如采取大会报告动员,小组讨论和个别串连发动,利用富有民间色彩的山歌、戏剧、小调、对唱、采莲船、小型展览、漫画、幻灯、电影、各种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大力宣传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实践证明这是行之有效的办法,这些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把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具体化形象化了,使方针政策家喻户晓,迅速地掀起了坦白检举高潮。群众发动起来了迫切要求斗争,在这个基础上及时地组织群众,与敌人开展面对面的小组斗争,以通过群众性的斗争威力,震慑和分化瓦解敌人。同时并以敌人的罪恶事实,进一步教育群众,激发其对敌斗志,进一步搜集材料,进行反复的查错查漏工作,从而进一步把那些隐藏得更深伪装得更巧妙的敌人彻底挖掘出来。通过一系列的发动,使所有群众都能多次受到教育,使敌人受到反复打击,才能使运动搞深搞透,不错不漏。   三、必须坚决地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在整个运动的领导与掌握上,如发动群众、小组斗争、专案经营、甄别定案和处理等重要环节中,都必须认真地贯彻两条战线的斗争。有右则反右,有“左”则反“左”,当反右的同时要注意防“左”,反“左”的同时又应注意防右。只有如此,才不致于产生“左”右摇摆的现象,这是几年来对敌斗争中,在掌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上所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几年来肃反斗争实际的体会,在运动初期当群众还没有充分发动起来。暗藏的敌人也还未有被揭露出来的时候,有很大部分人,他们思想上存在着右倾麻痹轻敌情绪,表现着对运动信心不高,劲头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对运动的指导上,一面应积极强调有反必肃的重要意义,大力发动群众,反复宣传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又应积极而严肃地批判那些对运动领导不力,思想上存在着麻痹轻敌的右倾情绪,使运动迅速地开展起来,当运动进入高潮时,这时群众已经充分发动起来了,隐藏的敌人已经被揭露出来了,群众强烈地要求同敌人进行面对面的斗争,一方面要支持群众斗争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要防止群众起来后可能出现的过“左”情绪,扩大斗争面的偏向发生。因此,必须严格控制肃反对象和斗争对象的批准手续,(必须经县以上的各级党委批准),强调灵活运用斗争策略和方法,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材料,防止没有材料盲目乱“轰”和不该斗争而斗或者错斗好人的现象发生。在甄别定案处理工作中,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严肃与谨慎”相结合,“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肃反方针政策,分清是非轻重,作到定案有据,结论恰当,处理合法。所有案件必须坚持逐级认真加以审查,最后定案的原则,这是保证案件质量和避免偏差的重要关键。   四、肃反运动必须贯彻“生产(业务)、肃反”两不误的原则。根据党的各项中心工作,紧密地结合生产和业务,周密计划,统一安排,认真地贯彻执行块块领导,条条负责的原则,正确地解决与安排肃反和生产的时间。经验证明,只要认真地贯彻执行了这些原则,就使得肃反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有机地结合,顺利地进行,特别是大跃进以来,由于这方面的经验不断充实和丰富,因而随着党的各项工作大跃进,肃反工作也同样实现了大跃进,并且创造了不少的肃反和生产结合的先进经验。如专职干部以参加生产领导生产,深入矿山,深入田间,深入车间的工作作风,来搞好生产带动肃反,搞好肃反又推动生产的方法,因而解决了肃反和生产之间的矛盾,各级党委和基层厂矿党委在布置生产时同时布置肃反,采取生产肃反双管齐下,创造了很多的成功经验和有效的方法,如德安县创造的“五抓”即:抓计划(生产肃反计划);抓安排(生产肃反的时间安排);抓进度(生产肃反的进度);抓措施(生产肃反措施);抓协作的贯彻执行等方法和经验都行之有效,因而不仅是达到了搞好肃反,而且在生产上也不断提高。如该县萤石矿自肃反运动开展以来,由于认真地贯彻了上述原则和方法,生产量一直上升,仅第六批运动中2至3月份的统计,2月份(运动尚未正式开展)48天产萤石5,000多吨,3月份(运动开展后)只38天以同等劳动力和设备产萤石25,000多吨,提高了4倍。云山分场的一个砖瓦厂,运动前每人每天打砖坯500块,运动中每人每天提高到1,200块,提高了140%。由于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党委、厂长十分满意,对肃反运动更加积极支持,从而使运动在进度上,质量上都迅速地向前推进和提高,达到了生产肃反双跃进,生产肃反双丰收。   五、开展评比竞赛,实现肃反工作大跃进,是鼓足干部干劲,贯彻多、快、好、省的重要因素。   自4至6批运动以来,根据党的各项工作大跃进及国际国内的有利形势,在肃反工作上开展了大跃进和开展了互相评比竞赛,因而有力地推动了运动的不断向前发展,其作法:(1)改进了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实行了政治挂帅,各级五人小组自4批运动开始,普遍地采取了分片包干,深入基层亲自动手指导材料准备、发动群众、小组斗争、专案审查调查研究、甄别定案、复查等5个阶段的工作,使其密切结合交错进行,并以抓两头,带中间的领导方法,具体地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推广;(2)专职干部实行了包任务,包案件,定时定质定量,发扬了艰苦深入的工作作风;(3)组织了参观检查、互相交流经验,如及时召开片地会议,将运动中各个时期成功的工作方法及存在的问题及时交流研究,使先进的更先进,后进的能迅速的迎头赶上;(4)开展了地区与地区、单位与单位、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评比竞赛,从而鼓舞了干部的干劲,推动了工作,使学先进赶先进的高潮不断出现。正因为如此,所以4至6批运动均是飞跃地向前发展,达到了多、快、好、省的要求。   我区4年来的内部肃反运动,由于党的正确领导,坚决认真地贯彻执行了党的肃反方针政策,广大干部和群众对肃反运动的积极支持,全体肃反专职干部的艰苦努力,各级政法机关的大力配合,因而运动的发展是正常的,健康的,所取得的成绩是巨大的,彻底地肃清了暗藏在内部的反坏分子。内部肃反作为一定时期的运动来说已经胜利地结束了。但是阶级斗争并没有完全结束,帝国主义还存在,蒋介石匪帮仍盘踞在台湾,还在妄想待机复辟,还在不断地派遣特务来进行各种阴谋破坏活动,国内尚有一定数量的地、富、反、坏分子没有完全改造好,还必须进行较长时期的改造工作,在某种情况下还有可能产生一些新的反革命分子。因此,我们切不应以此而自满,必须教育广大群众继续提高警惕,反对麻痹,巩固肃反运动的伟大成果,加强敌情观念,更好的保卫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胜利前进。    中共九江地委五人小组1959年7月22日   来源:《全省各地区内部肃反运动全面总结汇集》,中共江西省委五人小组办公室,195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