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的通知   (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市区党委:)   为了帮助各地解决今年和今后实施党内理论教育的问题,兹将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发给你们参考,并望注意以下各点:   (一)目前全党和全国人民正在致力于抗美援朝、巩固国防、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整党等各项紧张工作,故加强理论教育问题暂时不宜过分强调,更不宜公开在报纸上大加提倡,以免分散领导机关与群众的注意力。   (二)因此,今年各级宣传部工作仍应着重于配合当前紧急任务的群众宣传,建立宣传网,积极参加整党的教育工作,并在这些工作中建立和充实宣传部本身的机构和经常业务,而暂时不将工作重点放在理论教育方面。   (三)但理论教育工作是必须进行的,事实上是不能停止也不应停止的,故各地仍应按照具体情况与中央草案原则,自行制定理论教育计划,予以实施,在实施中积累经验,并对中央草案提出修正或补充意见。   (四)为了准备在明年实施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今年必须进行相当的准备工作,特别是教材的准备和理论教员的训练。除教材问题应由中央宣传部及各 中央局宣传部共同负责准备外,各地应参考中央草案的原则,着手在今年内有重点地利用党校和整党的教育工作来训练一批理论教员,借以取得经验,逐步推广。    中 央三月二十日 ##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理论教育的决定(草案) ## (一九五一年二月) ## (一)   全党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必须极大地加强起来。这是提高干部、改进工作的根本方法。   党内现在的理论教育状况是完全不能令人满意的。没有全国统一的关于理论教育的制度,缺少适当的初级和中级的理论学习资料,缺少理论教员和指导自修的顾 问。没有认真进行理论的通俗化工作,缺少关于理论的通俗书籍、通俗论文和通俗讲演。党的报纸刊物很少刊载理论文字,不善于运用理论来解释和指导人民群众的 日常生活,缺少对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的批评,因而使党的宣传限制在狭隘的范围内和低下的水平上。   党内理论教育工作的薄弱,反映党内在学 习问题上存在着忽视理论的经验主义的危险倾向。我党在十年前开始的改造学习的整风运动,曾经使党的领导机关和许多干部进一步地掌握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 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之统一的基本方向,因而使党的理论水平有了重要的提高。但是由于当时的党内状况,整风运动的主要锋芒是反对教条主义的,反对经验 主义的斗争还没有在同等的规模上展开。此外,彻底克服经验主义,必须依靠广泛的有系统的理论学习,而这在过去是曾经受到党所处的紧张的战争环境的妨碍的。 现在国内战争已经基本上结束,党正面临着建设新中国的复杂任务,全党有系统地学习理论,比较过去任何时候都有更好的条件也更加迫切需要。应当指出:理论学 习的不发展,经验主义倾向的存在,正是目前党内一部分干部对于党的政策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工作中缺少坚定性和远见,缺少对于新鲜事物的敏感,产生官 僚主义命令主义事务主义倾向以至功臣思想蜕化思想的根本原因。党在学习问题上的任务,就是彻底纠正任何忽视理论的经验主义的危险倾向,就是领导全体党员在 统一的制度下无例外外地和不间断地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有系统的学习,以便逐步地造成全党的理论高涨。 ## (二)   理论学习应当是循序渐进的。根据党内目前的情况,每个党员的理论学习,按照理解能力的发展程度,可以分为如下的三级:   第一级,学习政治常识,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常识和中国共产党的常识。这种常识的教材,应当着重从劳动人民的实际生活出发,来浅显地解释党和人民政府 的基本政策以及共产主义的基本原理,帮助学习者获得基本的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学习时间一年,必要时可以伸缩。每个新党员和小学文化程度的党员凡未进行过 这种学习者,无例外地都应当进行这种学习。政治常识的学习可以在支部的学习小组中进行,可以在新党员训练班中进行,也可以在机关业余学校或城市夜校中进 行。小学文化程度的党员应当尽可能地加入文化补习学校学习文化,并且把政治常识的学习当作文化学习的一部分。   第二级,学习理论常识,即关于社 会发展史的常识(包行历史唯物论和政治经济学),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毛泽东生平的事迹,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生平的常识。这种常识的教材应 当着重利用历史的叙述来讲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帮助学习者从科学的即历史的观点来认识现实,并为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 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作准备。学习时间三年,必要时可以伸缩。每个学过政治常识和具有中学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进行这种学习。理论常识的学习可 以在支部的学习小组中进行,可以在党校或城市夜党校中进行,也可以用自修的方法进行。为了准备在学完理论常识后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 的原著,凡是文化程度不及高级中学毕业的党员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包括参加工农速成中学)补习文化,特别是补习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常识。   第 三级,学习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的理论著作和毛泽东的理论著作。每个学过理论常识和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党员都应当终身努力研究这些原著以及为进行 这种研究所必需阅读的其他著作,都应当不断地从这种学习中努力领会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以便用以正确地解决中国人民事业中的各项实际 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原著的学习应当以有领导的自习为主要的方法,而以高级党校的讲授为重要的辅助方法。   除了领导党 员学习以外,党的各级组织必须注意领导青年团员的学习,并使青年团员的学习内容与党员的学习内容能够互相衔接,学习条件相同的党员和青年团员可以进行同样 的学习。学习条件相同的党外人员可以在自愿条件下参加党所领导的学习。在工厂、机关和学校中如有大量党外的积极分子愿意参加这种理论学习者,应尽量组织他 们进行有系统的学习。 ## (三)   为了保证理论学习之有秩序的进行,必须实施学年制和考试制。   规定每年学习时间为八个月,即每年三月初至十月底。(农村支部党员的学习,则可于冬季及其他农业间隙时间进行之)其余四个月可以进行下列工作:(1)考试和编级。(2)理论教员的短期训练,(3)教材的修订。(4)关于新学年的其他准备工作。(5)整党。   在学习期间,每周用于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八小时,关于时事政策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这个时间的八分之一。   学习者应当参加哪一级的学习,以及每年学习的成绩是否及格,都应当由考试来决定。关于政治常识的学习由党的地委(经过县委)和大城市的市委(经过区委) 考试。关于理论常识的学习由党的省委和大城市的市委考试。关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原著的学习由党的中央局考试。参加最后一种学习的党 员,每年的考试可以用发表关于理论的讲演成论文来代替,对于某一门课程考试及格者,都发给这一门课程的毕业证书,不及格者须重新再学。 ## (四)   解决理论教员问题是目前在全党展开理论学习的主要关键。很多的党校训练班缺乏理论教员,很多的支部学习小组因为没有理论教员领导讨论和解答疑难,而陷于无生气状态。自修在短期间还不能成为多数党员的主要学习方法,而自修的党员也需要有适当的学习顾问。   全国所有县级以上的党的领导机关,必须迅速指定一批优秀的党员担任本级党组织所需要的兼职的和专职的理论教员,并将提出的名单送请上一级的党组织批准。 如果教员不足,或教员水平太低,应立即加以训练或令其进行必要的补习。各个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尽可能的担任理论教员。应当认识:担任党的教育工作,帮助 自己的同志学习,是党员的最高尚的义务和荣誉之一。   理论教员以兼职为主,但在有一百人以上参加学习的单位,就应当尽可能增设专职的理论教员。所有理论教员都应当参加支部的领导工作。所有理论教员,无论专职兼职,都应当按照担任理论教育工作的时间而领取薪金。   学习顾问是一种高级的理论教员。省级和省级以下的党组织所需要的学习顾问,应当由省委和大城市的市委任命,省级以上的党组织所需要的学习顾问,应当由中央和中央局、中央分局任命。学习顾问同样领取薪金。   在目前的条件下,对于理论教员和学习顾问的要求不应当过高,例如不要求他们能够正确地应用理论来解决实际问题,也不要求他们通晓全部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的典籍。只要他们能正确地讲解一门理论教材,并在这一门理论课程上对学习者所提出的疑难负责设法解答,就应当加以鼓励。只有这样,才能找出现在 所需要的理论教员,使他们有信心地工作,并在工作中逐渐求得进步。   对于理论教员必须认真培养。中央、中央局、中央分局和省委所举办的党校都应 当担负培养理论教员的任务。每个省委应当利用每年的学习假期举办理论教员的三个月的训练班,或常年的轮训班,把该省所有的理论教员每年都调来训练一次,使 他们能够担任下一年的理论教育。每个省会以上城市的市委都应当举办常年的夜党校,来训练理论教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地委和市委,应当经常召集适当的理论教员 会议,来检查他们的工作,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推广他们在工作中的成功的经验,省委和省委以上的党组织的宣传部内均应设立理论教育处,专管党内的理论 教育工作,并成为所属范围内一切理论教员的顾问站,负责解答理论教员所提出的问题。在理论教育处内应配备能够担负理论教育工作的干部。鉴于理论教员和理论 工作人员的一般的缺少,而目前党校的状况不足以迅速满足对于理论教员的需要,省委和省委以上的宣传工作机关(包括宣传部、党报和党校)的高级负责人员,都 应当实行“带徒弟”的办法,即召集一批优秀的青年知识分子在自己的身边,指导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自修,以便比较快地把他们培养成为理 论教员成其他理论工作的助手。 ## (五)   提高党的理论水平的主要责任是在党的高级干部身上,发展全党理论学习的主要责任也是在党的高级干部身上。   党的地委书记一级以上的干部,应当把自己的学习状况和自己所领导的党组织的学习状况每年向中央局或中央分局作一次报告。中央局和中央分局的委员,以及中央各工作部门的高级负责人员,应当每年向中央作一次同样的报告。   党的高级干部应当是全党勤奋地钻研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模范,党的高级干部应当养成为着解决工作中的疑难和改善工作质量而随时翻阅马克思、恩 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著作以求得指导的习惯。党的高级干部应当在全党提倡在日常宣传中正确地传播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和毛泽东的学说,以 便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通俗化,从而提高党员群众和人民群众的觉悟水平。   党的领导机关应当督促和指导自己的宣传工作部门和党的报 纸、刊物、出版物,为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棗毛泽东思想而服务,报刊出版物是进行理论教育工作的最重要工具,因此必须坚决地改变现在绝大部分报刊出版物不重 视自己在这一方面的严重任务的恶劣现象。必须改善《人民日报》、《学习》和《中国青年》的编辑工作,使他们成为帮助党和青年团以及广大人民学习马克思列宁 主义——毛泽东思想的主要机关。   中央号召全党一致努力,为实现本决定,并由此而逐步铲除党内的理论落后现象和造成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高涨而奋斗。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