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克服目前学校教育工作中偏向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区党委、大市委:)   据二月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召集的第一次全国中等教育会议中反映,现在各地学校教育工作中,存在着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一)若干地区的党、政、军机关及人民团体,往往为了眼前某些需要,不顾国家长期培养人才的计划,不遵照中央的规定,随便抽调学生参加工作,致使学生情绪时常波动,学校无法按照一定计划进行工作。   (二)在中等学校中,动员全体师生参加中心工作,常常停课数日以至数周,甚至有达两、三个月之久者,极大地影响了学校教学计划的完成。   (三)专署以下政府中教育行政干部常常全体被派去参加中心工作,根本不管教育,以致学校教育工作陷于长期无人管的现象。我们应该认识在土改完成后,生产 和教育是两件最重大的工作。各地对于上述妨碍国家教育顺利进行的情形,应即迅速加以制止和纠正。西南局于三月十九日已发下关于学校教育改革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对上述(一)、(二)两点,已作了明白的规定,现转发你们供参考。对专署以下教育行政机构及其经常工作的建立与健全,亦望予以注意。    中 央五月二日   〔附 件〕 ##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学校教育改革工作的指示 ## (一九五一年三月十九日)   (各省委、区党委、地委、并报中央:)   在我们的人民建设事业中,将需要不断地补充大量知识分子及具有各项专长的建设人才。因此,学校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以及中等教育)担负极重要的任务。 对于学校教育我们必须有远大的眼光,作长久的打算,有计划地加以维持改造与发展。西南解放以来,各级党委基本上执行了“维持原校、逐步改革”的方针。但一 般说来对于旧有学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工作并未引起应有的注意。多数党委对于学校教育工作很少过问,甚至不闻不问,以致发生许多缺点与偏向未能及时纠正。根据各处反映下列问题,应即引起严重注意:   一、各方面任意调走在校学生参加工作的现象极为严重。如川东涪陵一中(高中)一九五○年下学期开学时, 计有学生二二二名,到学期末尾被各方调走者竟达一百余名,计人民银行四○名,保险公司二○名,专署及公安局十余名,县委、县政府及川东行署共二○名,川东 团校六名,卫生学校四名。又如西南师范学院自去年九月至今年二月十七日共被各机关调走学生八一名,约占全校学生总数十分之一,其中青年团员约占全校团员总 数的四分之一,青年团及学生会的骨干分子被调走半数以上。各地同类情况均多。昆明市去年共被调走在校学生一千余名。   二、任意动员在校学生参加各种突击工作。如川南内江、川南师范全部学生从去年三月下乡征粮直到十月才回校。十一月中旬因参加减租、退押又全部下乡。资中川南师范学生去年上学期经过 两周学习后便下乡征粮直到六月才回校,下学期开学后又参加征粮,十一月初回校不久又停课宣传减租、退押,直到十二月始回校。其他各种活动如召开各界人民代 表会议、农民代表会议、妇女代表会议、举行展览会时,动员学生布置会场、修路、当招待员、演戏、作庶务工作等。各单位动员学生宣传税收、宣传禁烟、宣传预 种牛痘、调查户籍等等,甚至学生随意停课,一学期仅上课数周的严重现象,各地相当普遍地存在着。这是严重地浪费了国家的教育经费与青年的时间。因开会居住 占用学校房舍,妨碍教学进行的现象也很多。   三、许多学校师生之间、学校行政与青年团学生会之间存在不团结与不正常的现象。主要是由于教授的课 程特别是政治课缺乏新的内容,教学与行政制度未作适当的改革,因而不能满足学生的要求。但学生要求也有过高过急的地方,并有许多要求与作法是不正确的。例 如,要求教师和学生一样地上早操、劳动、吃一样的饭菜等;例如有些学校的学生对教课不好的教师贴标语、呼口号、拒绝听课、要求退薪水、当众检讨等;又例如 有些学校的青年团、学生会布置工作不与学校当局协商,侵占教学时间,或者打乱学校的教学计划等等,尤其重要的是教职员中少数积极分子不善与人共事,不能团 结广大真正有学问有事业心的中间分子与落后分子,共同进步,因而妨碍学校教育改革工作之进展。   四、由于各方面任意抽调在校学生参加工作以及某 些学生因家庭经济状况变动的影响,部分中小城市的中等学校学生数量已在减少。凡此种种如不及早加以注意,势必造成严重恶果,影响国家建设人才之源源不断的 造就与供应。为了克服学校工作中的这些偏向,特作下列规定,希望各级党委立即研究执行。   (一)动员在校学生参加军事干部学校之后,中央业已一再指示,不许任何方面私自动员在校学生参加工作(包括所有投考军事干部学校,未录取之学生在内),此项规定必须严格也行,某些地区曾经动员参加征粮或土地改革等项工作者,必须立即使之回到学校去。   (二)在学生自觉自愿且不妨碍正课的条件之下,利用假期假日或课余时间组织学生到工人、农民或其他人民群众中去进行某些宣传教育活动(如宣传抗美援朝 等)是应当的,必须的。只许学生闭户读书,不许学生参加社会活动的主张和办法,是不正确的。但任意动员学生参加征粮、演戏、布置会场、当招待员等,因而严 重影响学生学业的现象,必须禁止,任意占用学校房屋(居住或开会)以致妨碍教学进行的现象,必须禁止,正规假日以外非经省(市)以上教育行政主管机关特别 规定,一律不得任意停课。   (三)以完成学校教学计划为中心(包括时事、政治教育在内),正确地进行学校教育的改革工作是师生之间学校行政与青 年团学生会之间团结合作共同奋斗的目标。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在这个问题上拖延时间,不愿改革的思想是不对的,过于性急企图用粗暴的方法进行改革的思想也 是不对的”,应当经过有关的部门和人员说服学生,特别是要说服做青年团或学生会工作的学生,推动学校与教师按照共同纲领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改革旧的教育 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以适应培养国家建设人才之需要是必要的。但这种改革工作应当是在人民政府与学校行政的领导之下,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进行,青年团 与学生会的工作,不应当采取与学校及教师对立的作法,必须提高教职员中的积极分子,使他们明确认识学校工作的中心问题是教育改革,而教育改革的基本方针, 是要团结好真正有学问、有事业心的广大中间分子,从而克服“左”的和右的情绪与脱离群众的作风,真正把团结与改革的工作做好。   (四)中小城市学生地主子女较多,经过减租、退押与土地改革有的缴费确有困难,但有的则是迟疑、观望或故意装穷。对于这些不同的情况,应当分别处理,首先应当经过青年团 和学生会打通学生思想,发动学生回家争取学费或争取亲友帮助。经验证明,这是很有效的办法。其次可由政府文教部门规定办法,允许某些有部分困难的学生免 缴、缓缴或分期缴纳学杂费,此外对某些品学兼优、有培养前途,行家庭经济状况确属困难的学生(包括地主子女在内),特别是高级中学以上的学生,应予适当照 顾。此外,对于私立学校之办理著有成绩,而目前确有困难者亦应予可能的补助。总之,各级党委对于学校教育工作必须十分重视,应当着眼于人民建设的长远利益,根据党的正确方针,坚决克服各种本位的短视的倾向,保证学校教育,完成培养人民建设人才的艰巨任务。    西南局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