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转发华北局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 ## 甘机收报纸(5)   总号 310 309 328 308   等级 AAAA 急 由西北局来 科209号 ## 内容:华北局镇反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并转省委区党委地委:(绝密))   兹将华北局五月六日关于镇反问题的指示电转给你们,中央认为华北局这个指示是完全正确的,各地均应照此施行,兹定于六月一日起全国除现行犯外,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专一级,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级,离省远者由省级派代表前往办理,各地一律照此执行。清理积案是目前几个月内的一个极其艰巨的工作,各地必须调集大批干部在几个月内将积案基本处理清楚,整个监狱,组织,劳动改造工作,在清理期内各地除现行犯及由各中央局决定的少数地方外,一律停止捕人,将积案清理完毕后再捕应捕之人,兹定六月一日至九月三十一日计四个月为清理积案时间,亦即停止捕人时间。在此四个月内“中层”及“内层”重点审查必须认真进行。有少数要犯须逮捕者,须报请中央局批准。    中央五月七日   (内蒙分局各省委市委并报中央:(绝密))   近三个月来各地都坚决而稳当的执行了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获得很大成绩,根据各省市报告材料,华北从全境解放到本年四月十五日前后止,已捕反革命份子九万多人,加上将要捕的二万多人共捕十一万至十二万人,已杀反革命份子一万四千八百三十三人,再加上将要杀的八千到一万人(“五一”前后各地已杀了一批)共约杀二万到二万五千人计,河北已杀四千五百七十八,天津杀二千五百,山西已杀八百二十四再杀三千六百多,平原已杀二千六百零二,再杀一千六百多,察哈尔已杀二千九百八十七,再杀三百多,绥远已杀二千八百九十八,再杀一千多,北京已杀六百零三,再杀七百左右,天津已杀三百四十一,再杀三百多,上述数字连同平分土地时杀的数字已超过全区人口的千分之一,坚决的镇压反革命已大大的鼓舞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情绪,提高了并继续提高着他们和反革命斗争的信心与决心,这种情绪和决心无疑是十分宝贵的,但是要像毛主席所指示“杀人不能太多,太多则丧失社会同情,也损失劳动力”根据我区镇压反革命发展的情况看,可捕可不捕,可杀可不杀的问题已成为各级领导上必须解决的迫切问题,这也就是能否把杀人数字控制在千分之一左右的关键,为了坚决而稳当地贯彻毛主席“在农村杀反革命一般不超过人口比例的千分之一(老区除外——华北局注)有特殊情况者可以超过这个比例,但须得中央局批准并报中央备案,在城市一般应少于千分之一”的指示,兹决定:   (一)大捕大杀应于五月份内结束。   (二)电到之日将捕人权一律收到地委和专署,除现行犯外县级不得批准捕人。   (三)电到之日将死刑批准权收到省委和省府。   上述三点望即遵照执行,华北局这一决定将会大大巩固镇压反革命工作的已有成果,并保证今后少出或不出偏差,但在干部中可能产生种种误解和猜测,以为发生了什么错误,又在纠偏了,或者以为领导上对镇压反革命发生了动摇,又不镇压,而讲“宽大”了,这些猜测都是不对的,我们所以作此决定丝毫不是说该杀的不杀了,该杀不但一定要杀,而且要坚决的杀,这样做只是为了使镇反工作进行的更加健康和稳当些,只是为了更好更彻底肃清反革命,如果有的同志竟因自己的错误认识恐怕将来杀人不易被批准而乘机草率地大杀一批,则是完全错误的,且可能招致严重后果,像川东各地听到要把杀人权收到区党委后,赶忙在六天之内杀了六千多人的错误是绝不能允许在华北各地重复的。防止这种错误的关键在于只要对他们讲清楚,就可避免,将死刑批准权收到省委,在具体工作上是会增加若干困难的,比如因案件太多审查太慢等等,但这是可以克服,也是必要克服的,克服的办法我们提议:   (一)离省远的地区由省委省府派出强有力的全权代表若干人,再吸收有关地委区的司法公安干部负责审查一定区域内的反革命死刑案件。   (二)离省近或较近的县一般送省委省府批准,省也可吸收附近地委区的干部参加审查,杀人权收到省或省的代表机关后,各县死刑案件不必再经过地委专署的审核,以节省时间,你们讨论与执行以上指示的情形望即电告。    华北局五月六日(西机五月十二日转)   · 来源:   甘肃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