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批转李富春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大中市委、区党委:)   李富春同志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中央是同意的。望你们印发给一切工业管理部门和工会党组及一切国营工矿企业负责同志,并组织他们学习和研究,借以改善工厂的管理。此篇可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但不得在公开的报纸刊物上发表。    中 央五月二十五日 ## 李富春同志在第一次全国工业会议上的结论 ## (一九五一年三月六日)   这是第一次的全国工业会议。经过十七天大会与小会的讨论,现在将能够作出结论的问题,归纳为以下六项提出。 ## 一、今年的工业生产   一九五一年国营工业生产控制数字,经过大家的讨论与修改,现已确定。其中主要产品的产量,与一九五O年相比,应该达到如下的水平(以一九五0年的产量为一百):   生铁 128   钢锭 141   钢材 143   铜 120   铅 122   锌 498   锑 114   锡 127   煤 110   电力 131   原油 122.6   汽油 143   电动机 138   变压器 155   水泥 131   棉纱 130   棉布 131   汽车胎 275   纸 133(国营与私营合计数量的增加百分比)   从上述数字中,可以看到,今年的生产任务,比去年增加很多。这一生产控制数字,是根据下述的实际情况与生产方针制定的。   中国今天的基本情况,不是工业品太多,而是工业品不足。特别是土地改革以后,农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农业经济将迅速恢复和发展,农民的购买力将随着逐步上升,城乡交流日益活跃,国内市场逐渐扩大。如果能够争取连续两三个丰年,则工业品——特别是合于农民需要的工业品,将更感不足。因此,必须从发展的观点出发,加强工业生产品的计划性与组织性,使供、产、销相互结合,从发展供、销中发展生产,克服保守思想与减少盲目性。   如果某些产品,现时因为产多于销(如火柴),或原料不够(如纸烟),在一定时期内适当限制一下产量,以保持供、产、销的平衡,还是必要的,否则将形成产品的积压或原材料的抢购,反转来影响生产的正常发展与市场的稳定。但即是这些生产的供、销的情况,也是变化的,发展的,在决定产量时,我们应尽可能地预计到这种变化与发展,并推动供、产、销的平衡发展。只有这样,工业生产才不致与整个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脱节。   为实现上述方针,保障供、产、销三方面均适应发展的需要,在原材料的供应方面,农业上必须增加经济作物(棉、麻、烟、糖、皮、毛等)的产量,工业上增加各种原材料和半制品的产量,奖励节约,奖励发明创造,认真清理仓库储存,并加以合理的调配与运用。产的方面,应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打破旧的生产标准,反对粗制滥造,力求质量的提高。凡产品畅销、原材料供给有保证的企业,应尽量发挥与提高现有的设备能力,增加生产,满足国防与民生的需要。销的方面,应正确掌握国家的价格政策,组织公私商业力量,开展自销业务,宣传与提倡使用国货,反对崇美思想(什么都是美国货好),全力打开国内市场的销路,保证工业生产的平衡发展。   其次,为了保证完成今年的生产计划与发展今后的工业生产,还需要财经工作的各个方面与发展生产的方针密切配合,结成整体。例如:贸易方面,在价格政策与利润问题上,工业与商业,生产与消费,应该有所区别。因此,加工的工缴,应确切计算产品的成本,并保证适当的利润,使工业能够增加积累,扩大生产。工业原材料进口的商业利润,不可太高。金融方面,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制度,在利息、期限、数量、手续等问题上,对于工业与商业,重要与次要的生产部门,应有恰当的区别。工业贷款的比例要酌量增加。铁路及交通方面,要求保证生产运输的需要,对运价的规定应照顾对工业的生产及成本的影响。税收方面,税目税率的制定与更改,必须照顾到生产。诸如此类的具体问题,会后应由有关部门分别研究,具体解决。   生产控制数字确定后,中央各工业部与各大行政区工业   部应即根据此数字,分别规定所管各厂、矿的生产任务,并领导与组织全体职工,按照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计划表格,由基层企业开始,自下而上地编制生产、劳动、供应、成本、财务等项具体计划,从而建立实施经济核算制的必要条件。 ## 二、今年的基本建设   今年的基本建设工程与投资分配比例的确定,是考虑到两方面的情况的:一方面,中国地大物博,经济落后而发展又不平衡,国家经过长期战争,百废待兴;另一方面,工业建设需要弄清资源,需要大量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成批的技术人才,而这些条件今天我们还很缺乏。不仅地下资源很多没有弄清,即地面上现有设备能力的调查也很不完备。美帝国主义正在朝鲜进行侵略战争并积极企图扩大侵略战争,国家为着巩固国防,不能不保持一定的国防力量,能够用之于建设的资金,虽比反动统治时期任何一年要多得多,但从国家建设的需要来说,还很不够。因之,今年的基本建设,必须是从全国布局着眼(整体观点),从发展国民经济与巩固国防的需要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分工合作、稳步前进的方针,首先集中力量搞好几件国防和民生最需要的基本建设工程,积累经验,并为今后的长期建设准备必要的条件。不可能样样都搞,以致一事无成。某些急于求成,以及喜欢把摊子搞得多、搞得大的倾向,必须注意防止。在经济建设上的局部观点、平均主义观点与冒险观点都是有害的。   今年基本建设的控制数字,是从原拟的三年计划轮廓中抽出来的,也就是说结合了今后发展的需要与今年的可能和需要的。投资的重点,首先放在钢铁、燃料、动力与铁路方面,使这些工业能够走在其他工业的前面,从而保证其他工业的发展;其次照顾到今后几年内人民日常生活与文化发展的需要,如水利、纺织、造纸等。经过大家的讨论,又将这一数字作了部分的修改,使其更能符合于上述原则。修改之后,各类工业的投资分配比例,大致如下:   (重工业)   钢铁工业 52.5   有色金属工业 32.9   化学工业 4.7   机器工业 3.6   建筑器材工业 5.5   电器工业 1.2   其他 3.1   燃料工业 18.0   煤矿工业 6.6   电力工业 9.6   石抽工业 1.8   纺织工业 16.2   棉纺工业 11.0   毛纺工业 0.4   其他 4.8   轻工业及食品工业 6.2   造纸工业 2.4   橡胶工业 1.2   度量衡工业 0.3   制糖工业 1.3   卷烟工业 0.7   其他 0.3   资源勘察 5.0   其他 2.4   为了完成今年的基本建设计划,首先应建立与健全各级工业部门基本建设的行政机构、设计机构与企业化的施工机构。土木建筑工程在整个基本建设工程中所占比重很大,必须认真进行,因之提议:(1)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建筑工业管理局,掌握全国公私建筑业的情况与计划。(2)中央各工业部与各大行政区工业部,如果有必要、有条件,可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成立建筑公司,承包本部门的建筑工程。(3)某些建筑工程较多的省与工业城市,可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核准成立建筑机构,加强对公私建筑业的管理。(4)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公私建筑公司、营造公司与工程公司的登记条例,责成各省、市负责登记与审查现有的公私建筑业,组织与领导其中合格的,取缔其中不合格的,以便在二三年内把现有的公私建筑力量组织起来,并提高一步,以适应建设需要。   关于如何正确地计划与组织基本建设工程的进行,东北工业部已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总结。总结中提出的问题与经验,是具有普遍性的,是可以适用于各地的,这里不多谈。我只指出两点:(1)基本经验是基本建设的企业化,经济核算的一切原则,都应该在基本建设中实施。(2)一切工程的进行,都必须遵守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切实防止返工与浪费。 ## 三、地方工业问题   地方工业在发展国民经济中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地方工   (业的发展,至少有四点好处:)   (1)能够加速工业的发展速度,满足当地人民、首先是农民的需要。   (2)能壮大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工业的力量,使国营经济真正有能力来领导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其他经济成分。   (3)能够加速国营工业资金的积累。   (4)能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动员与组织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来举办工业。   因之,对于地方工业,必须采取积极发展的方针,鼓励各级地方政府经营工业。地方工业的经营方向应该是:   (1)面向农村,解决广大农民需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   (资料。)   (2)为国家企业加工,成为国家企业的得力助手。   (3)主要应利用当地原料。   (4)地方资力与人力能办到的中小型工业,特别是民用的轻工业。   为避免经营地方工业的盲目性,地方工业的生产和基本建设计划,应该包括在全国计划之内。在中央尚未能制定包括地方工业在内的全盘计划之前,则应该逐级审查,经各大行政区财委批准,并报告中央各主管工业部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核备案。   地方工业的经营范围,除现有的外,在新的建设中我们指出以下几项,当然这是大体上的方向,而不是绝对的界限。   (1)不在输电网内的独立发电厂。   (2)小型矿山(小矿区)的经营。   (3)制造农具及小五金的铁工厂。   (4)建筑器材工业(如砖瓦窑、锯木厂等)   (5)纺织厂与针织厂。   (6)民用的被服业。   (7)地方需要的食品工业。   (8)造纸厂与印刷文具业。   (9)制造日用品的化学工业。   (10)地方性的公用事业及其他地方需要而中央尚难筹办的轻工业。   地方工业的发展,主要是依靠地方自己积累资金进行,同时并可吸收私人投资。但为了鼓励地方的积极性,并促进地方工业的合理发展,中央人民政府财经各部门应在可能条件下对地方工业进行下列帮助:   (1)国家有余的生产设备,可依据地方的基本建设计划拨作地方建设工业之用,由地方分年向国家交纳折旧费,或作为国家对地方工业的投资。   (2)中央各主管工业部对地方工业作技术上的指导与帮助。   (3)贸易部门与银行应在可能范围内对地方工业加以扶植。   (4)地方工业的利润,在一定时期内解除上交国库的任务,以供地方工业扩大再生产之需要。   (5)建立地方工业的领导系统,加强政策方针上的领导与经营管理上的帮助。 ## 四、学会经营管理、贯彻经济核算制   实行经济核算制,是今年全国财经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这次会议中讨论得最多的一个问题。   经济核算制是管理人民企业的基本原则。其目的,是在国家计划的集中指导下,发扬各企业经营的积极性与责任心,提高劳动生产率,努力增加产量,提高质量,消灭浪费,降低成本,加速资金的周转与增加国家资金的积累,从而保证工业的扩大再生产与提高劳动者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国家对一切国营企业,通过以下五项办法,实施经济核算制的管理:   (1)实行计划管理。即规定企业增加生产(数量、质量与品种)、提高劳动生产率及降低成本的任务,并建立系统的检查制度,促其实现。   (2)给予每个企业以必要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金。因之凡未确定资金的企业,应即认真清理资产,核定资金,其有多余或不足者,由国家或主管该企业的地方政府统一调配。   (3)实行独立会计制。由中国人民银行集中国营企业的一切信贷,允许各企业有权与国家银行发生往来,逐渐发挥银行对企业的监督作用。责成企业的领导人应对所管企业的盈亏负完全责任。   (4)在完成国家平衡计划的条件下,企业有权通过合同制自行销售产品与收购原材料。   (5)实行工厂奖励基金制。凡已核定资金,并能有计划地进行生产的企业,在经济核算制奠定初步基础之后,可从超计划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暂定至多不超过百分之三十),充作工厂奖励基金,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制定工厂奖励基金条例实施之。   实行上述措施,就是实行国营企业对国家负完全责任的责任制,就可以促使企业的领导者和全体职工来关心企业的一切工作与经营状况,促使其更合理地组织劳动力,更经济地使用原材料,更有效地利用生产设备与更科学地组织生产,充分发掘企业内部的一切潜在力量来完成国家给予他们的任务。   适应上述原则,企业经营管理的制度和方法必须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我们今天管理的企业,除老解放区少数军工企业及日用品工厂外,绝大多数是接收来的敌伪财产,要把这种帝国主义官僚资本的旧企业,改变为人民共有的、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新企业,必须谨慎地、逐步地将旧的以压迫剥削工人为目的的经营管理制度,加以根本的改革。不仅要改变其官僚主义的管理制度与管理方法,而且要改变其腐败的经营制度与经营方法,否则就不能贯彻经济核算制的原则。)   综合这次会议中全国各地的经验,实现这种改革,大体要经过三个步骤。而要在这三个步骤中完成改革工作,必须贯彻一条依靠工人阶级、实行管理民主化的原则。   第一步,进行民主改革。这是萌芽新思想、新制度,打破旧思想、旧制度的阶段,也就是企业中思想改革与组织改革的阶段。这期间的主要工作,应反复向干部和群众进行阶级教育和管好人民企业的思想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企业已经没有阶级压迫,全体职工已经是企业的主人翁,提高全体职工的阶级觉悟,取消压迫工人的管理制度(如把头制、搜身制等),分别处理旧的管理人员,积极整顿组织,初步调整工资,使工人亲身体验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从而改变其旧的劳动态度。然后,在这基础之上,建立工会,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和职工代表会,从而开始组织生产竞赛,把生产提高一步。   经验证明,要实行上述步骤,达到民主改革的目的,没有几个热烈的群众运动是做不好的。   目前,上述这些工作,各地国营企业大都已经做了,但深透的程度则不同,有的做得还很不够,应该在第二步中补上这一课,才能把工厂矿山改造好。   第二步,是开始建立新的经营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经济核算制的阶段。全国除东北外,其他各地区,今年之内应该做好的主要工作是:   (1)根据政务院颁布的计划表格,编制生产、劳动、材料供应、成本、财务等各项具体计划。   (2)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资产清理办法来清理资产,确定资金。   (3)在生产竞赛与反浪费运动的基础上,制定合理可行的平均先进生产定额,首先是各种产品的定质、定量、定料与定工。   (4)经过保安大检查,建立生产中保障安全的制度与机器的定期检修制度。   (5)建立主要的责任制,首先从企业中最重要与最薄弱的环节做起,如完成生产计划的责任制,原材料供应的责任制,保证质量的责任制和安全责任制等。   (6)建立与健全财务成本的管理制度。   (7)根据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规定的定期表报制度,加强各级统计机构,健全基层记录制度,改善统计工作。   做好上述工作,就可以打下经济核算制的必要基础。在一九五一年内,关内各厂矿应当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逐步完成上述工作。   第三步,是进一步加强与巩固经济核算制的阶段。凡经济核算已有初步基础的厂矿(如东北),应着重注意下列工作:   (1)加强车间工作。实施车间的成本管理,使经济核算制贯彻到车间去。   (2)改善资金管理。更合理地组织生产过程,特别是供、销过程,消灭材料积压、产品积压与生产上的浪费现象,加速资金的周转,节省资金。健全基层企业的成本会计制度。   (3)加强技术管理。制订切合实际的生产工作中的操作规程与技术标准,建立独立而有权威的对原材料和产品的检验工作。   (4)逐步推行计件工资制。   经济核算制不是单纯的行政工作,更不能设想在官僚主义的管理方法之下,可以贯彻经济核算制。人民企业的领导者,必须懂得:要把一个工厂、一个矿山经营管理得好,发挥其生产上应有的作用,就必须发挥全体职工的劳动热忱、智慧与毅力,使得每个人都自觉地积极负责地把生产搞好,这就必须坚持依靠工人阶级的立场,贯彻管理民主化的思想。因之企业的行政领导人,要主动地自觉地执行以下的规定:   (1)与各方面的领导干部经常协商,并善于运用工厂管理委员会形成领导核心,发挥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2)凡关系群众的事,必须通过群众,得到群众的同意与支持,变为群众自觉的行动。   (3)行政上应贯彻《工会法》的执行。工会是群众的领导者与组织者,凡要通过群众做的事,应通过工会去执行。   (4)关心职工的福利,主动地解决有关职工生活健康等可能解决的问题,贯彻《劳动保险条例》,改善工厂中的保安卫生工作。   为了提高各级工业部门改善经营管理的积极性,规定今明两年各国营工业的超计划利润,可由中央各工业部及其专业局和各大行政区工业部及其专业局掌握;地方工业的超计划利润,由各省市的工业主管部门掌握,超计划利润的运用范围,由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另行规定,年终时应按级编造决算,并将使用情形,报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备案。   经济核算制是经营与管理人民企业的基本规律,但其具体内容,则随着企业的发展与进步而不断提高,不断丰富。因之,每个人民企业的领导者,必须善于分析自己经营管理上的具体情况,发现工作中当前最重要的弱点,提出新的任务,组织全体职工,不断地把经济核算制向前推进。如此,就可以不断地发挥企业本身的潜在力量,不断地扩大再生产与不断地改善工人阶级的福利。 ## 五、如何组织与领导生产竞赛   生产竞赛,是发动与组织工人群众推动企业不断前进,贯彻经济核算制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中的生产竞赛,标志着工人阶级政治觉悟的提高与新的劳动态度的建立。竞赛的过程,是由突击到经常的发展过程,也是由提高劳动强度到劳动与技术相结合的发展过程。领导的责任,在于切实掌握运动的发展规律,积极引导竞赛向经常性的方向发展,向发挥工人阶级智慧、学习与掌握技术的方向发展,否则,对生产反而无益。为此,企业中的领导干部应注意以下几点:   (1)竞赛的内容必须与完成生产计划的总任务相结合,与解决生产中当前最薄弱或最关键的一环相结合,明确每一阶段每一厂矿中的竞赛目标,克服一般性与盲目性。   (2)提倡劳动与技术相结合,启发职工的智慧,从改善工具、改善操作方法、改善劳动组织来提高生产,防止单纯地延长工作时间、加强劳动强度、追逐数量、忽视质量的偏向。   (3)推广先进生产者与先进生产小组的经验,是开展生产竞赛的好方式。   ((4)在竞赛中建立与改善各种经营管理制度,创造新的技术标准与定额,提倡联系合同与集体合同,使职员与工人之间、各个生产部门之间,求得相互配合、相互团结的平衡发展。)   (5)在竞赛中建立合理的奖励制度。   生产竞赛的领导问题,是与企业改革的历史过程分不开的。当着一个厂矿的经营管理制度,尚未完成初步的民主改革,新的一套尚未走上轨道,行政上还缺乏管理工厂的经验,工会组织还不健全,行政与工会的分工还不能完全明确,而企业内一切又要依靠工人群众的力量去解决问题时,对竞赛的领导,必然是行政与工会共同负责,否则不仅竞赛不起来,而且也达不到竞赛的目的。但当着一个厂矿的经营管理已经走上轨道,行政领导干部已摸索到一点经验,工会组织也已相当健全时,则竞赛的发动与组织,则可能而且应当由工会负责去进行。   生产竞赛是关系于一个厂矿全面工作的大事,因此必须经过工厂管理委员会的统一计划与布置,各方面分工合作,而动员与组织群众实行竞赛,应由工会负责去进行,行政方面则必须及时提出生产计划与当前的中心要求,并负责原材料的供应与产品规格的检验,互相配合,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   (六、工资问题)   全国工资制度的复杂与不统一,是有其历史的原因的。而各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与交通情况亦有差别,工业恢复与发展的速度也不相同。因此工资问题,只能采取由地区到全国逐步清理、逐步调整、逐步统一的方针,适当解决某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并为全国统一准备条件。在这个方针之下,全国工资制度走向统一,大体上要分三个步骤:   第一步,是实行地区调整。各地、各工业部门进行调整时,应根据下列原则:   (一)地区工资在全国范围内比较高者,不作增加的调整,只对不合理者加以调整。地区工资在全国范围内过低者,在调整中除作合理的调整外,并可作适当提高的调整。   (二)在作适当提高的调整地区(如西北与东北),调整时应注意下列条件:   (1)以当地的生活水平为标准,适当结合邻近地区的生活水平,确定基本工资。   (2)首先注意技术人员与基本技术工人的工资调整。   (3)对内,调整突出的不合理的工资,避免波动面太大;对外,应照顾低薪制的公教人员,不应过于突出。   (三)调整方案,必须报告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经核准后,才能施行。   此外,以“工资分”为全国工资的统一计算单位,作为调整与统一全国工资的初步工作,是必要的。会后由劳动部会同全国总工会拟定具体办法,呈政务院核准实行。   第二步,是实行八级工资制。凡已实行经济核算制的企业,应有准备地实行八级工资制,初步克服工资政策上的平均主义倾向与混乱现象,并鼓励职工钻研技术。   第三步,实行计件工资制。凡已具备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条件的企业(特别是生产定额及成本标准已相对固定,技术操作规程及独立的检验制度已较完备,而供、产、销已能平衡发展的厂矿),应逐步实行计件工资制。   中国的工业,发展不平衡,工业经营管理的进度也不一致。因此,在工资制度上,只有进到大家均可实行八级工资制或计件工资制时,全国的工资制度才能趋于统一。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