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复西北局关于伊斯兰教徒“朝罕”问题   (西北局:)   西北局统战部五月十二日电悉。   伊斯兰教徒“朝罕”问题,如我们长期不允许,就会在这个问题上陷于被动。同意你们提出的主动地有计划、有控制地允许一部分人出去“朝罕”的办法,请你们先试办一次,以便取得经验。惟请注意下列各点。   (一)人数尽可能少一些。   (二)反革命分子、嫌疑分子、旧军官及土改地区之地主、恶霸分子不要去。   (三)每人所带费用,以够用为原则,过多的应加以适当的限制。    中央   附: ## 西北局统战部对要求“朝罕”人的意见 ## (1951年5月12日)   (中央统战部并转公安部:)   关于“朝罕”我们研究有如下意见:我们认为现在要求“朝罕”的人,多为地主旧军人(有些群众亦请求去但为数很少),这些人“朝罕”可能作一些反宣传,也可能与逃亡匪首马步芳、马步青取上联系,这是不好的一面,但另一面他们亦可能透露一些真实情况,如民族平等、团结互助,信教自由,同时我们可借此对近东信伊斯兰教各国取得一些联系,便利今后国际统战工作。因此,我们意见:虽不鼓励大家去“朝罕”,但应主动有计划的控制,坚决要“朝罕”的人,甚至派隐蔽力量,随同一块,去宣传政府信教自由,民族平等各种政策,并了解情况,以便利今后工作,以上意见是否有当,望复。    西北局统战部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