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北局向中央的报告“缓期二年执行”政策在河北通县之反映 ## 毛主席批示:   河北省通县反映的情况值得注意。“缓期二年执行”的政策,绝不应解释为负有血债或有其他重大罪行人民要求处死的罪犯而不处死,如果这样做,那就是错误的。我们必须向区村干部和人民群众解释清楚,对于罪大恶极民愤甚深非杀不足以平民愤者必须处死,以平民愤。只有对那些民愤不深,人民并不要求处死、但有犯有死罪者,方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强迫劳动以观后效。    一九五一年六月   自从中央关于“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新精神下达后,河北省通县村干部和群众中有不少反映。在反革命分子中,亦发生了极大影响。主要情况如下:已捕反革命分子,在新精神未贯彻以前的思想情况是:不说,等死,“听天由命”。有的怕说多了,罪上加罪。自从听了罗部长在北京市区各界人民代表扩大联席会议上关于处理反革命罪犯的报告广播后,开始动摇,认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政策,给了他们立功赎罪、争取活命的一线希望,积极要求解释“缓期执行”的问题,集体读报,分组讨论,情绪大为安定。经过教育解释,并对之提出坦白立功,交出组织、枪支的号召后,当即有三十二名反革命分子要求坦白。近十天来已坦白者达四十五名,谈出有现实活动的重大特务组织三起和十三个重要特务线索,并先后谈出六十多条枪的线索。仅从一个犯人口供中,即已取出步枪九支。所供材料,大都真实。此外,他们感到有了一线生机,情绪较前正常,开始洗脸理发,讲求卫生。有的给家中写信,要求送粮、送钱、送衣服。最近,反革命分子家属到监狱送东西者日多,都希望“缓期执行”的判决能落到他们自己的头上。已经处死者的家属,一般反映是:“新的规定好是好,就是晚了”。已枪决之反革命李振清的家属说:“要是早有缓期执行的规定,我的人也死不了”。目前在押反革命分子的唯一顾虑是:二年之后是否会杀掉?并以此疑问再三要求解答。   过去大捕时畏罪潜逃的反革命分子,于罗部长报告之第二日,有的就跑回家来。目前,通县跑回的反革命分子,据已知道的,已达二十多名(通县专区大型等县均有此情形),现均未抓捕。   在区村干部中的反映是:不少区村干部,对新的精神认识不足,在思想上有抵触,需要进一步教育解释。有的认为:“缓期执行就是完全宽大,慢慢来,多么麻烦,不如杀了干脆、痛快”。有的干部不满地说:“紧闹慢闹,没赶上杀,又跑上了宽大(指缓刑)”。“以观后效,就是一笔勾销”。还有的说:“可别再大张旗鼓了,越宣传就越被动,说到作不到,就不如消极等待少宣传”。从有些群众中的表现来看:一方面,是怕对自己捕的反革命不杀,或者释放,而积极催案,要求及早杀掉;另方面,对未逮捕的反革命,不积极报告。近半月来,县公安局没有接到过一分诉苦书。有的群众说:“已经杀过了劲不再杀了”。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