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绥远省委关于城市中反对封建把头与恶霸分子的指示   华北局注:兹将绥远总工会宋瑜同志关于包头市搬运工会工作情况向绥远省委的报告,及绥远省委的指示(“关于城市中反对封建把头与恶霸分子的指示”)发表于此,供各地参考。报告中说明搬运工人中的恶霸、把头,尚未遭受遭受应有的打击,而且把持了搬运工会的基层组织,仍然统治着工人。省委关于废除把头制,进一步发动群众的意见是正确的。望各省特别对中小城市此项工作,加以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报告我们。    一九五一年六月   兹将省总工会宋瑜同志的报告,转发各地参考。从这个报告中可以看出:(一)城市虽已解放一年半,但一向对工人进行封建剥削和压迫的恶霸,并未受到应有的打击,且仍然紧紧地统治者工人,为害社会。(二)工会基层组织严重地被反动分子所把持操纵(当然不是所有的工会基层组织都如此),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们过去并不了解工人群众(可能是整个城市群众)受着如此严重地封建统治和迫害,因而在工人工作中,只是一般地进行教育和组织工作,而不是发动工人群众向封建势力、恶霸分子进行必要的斗争,因而并没有真正使工人获得解放,从斗争中来认识自己的力量,建立起自己的组织。(三)我们在城市依靠的是工人阶级,而在解放业已一年的今天,工人尚处于如此境况,自然我们在城市的依靠是很软弱无力的,也就是我们在城市的各项工作是没有扎下根基的,或根基很不稳固。除在包头市所发现的这样带有根本性质的情况应立即着手进行应有的工作外,我们认为在绥远、集宁、丰镇、陕坝、石拐矿区、黄河河运、黄杨闸水利工程乃至其他小城镇,均应重视这个问题,均应重新着手了解城市社会,首先是工人群众中的根本情况,依照具体情况和党的政策来认真发动群众,解决这些问题。   毛主席五月三十一日批复邓子恢同志关于城市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示:“工厂中、矿山中、码头上、街道上,必须发动群众对于素来欺压和剥削群众的反动分子举行坚决的斗争,分清敌我界限,给予这些反动分子以必要的打击,最严重者予以处决,这是完全必要的”。这个指示就是我们在对待城市的封建把头和一切恶霸分子所应明确采取的方针。   包头市已经初步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应当在自己最近的工作任务中列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但这项工作目前我们还没有经验,而这又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尖锐的阶级斗争,因之必须:(一)作为城市党委亲自掌握领导的中心任务之一,适当地集中力量,首先是工会、公安、司法、财经、企业、管理部门的力量进行此项工作,而一般地应以工会工作组的形式出现。(二)封建把持制还直接控制着工人的职业与生产工作,因之在反把持制之前,必须筹备一套组织工人职业的新制度和新机构(如搬运公司、建筑公司等),否则工人会因顾虑职业而不敢起来,且会遭致生产混乱的不良后果。(三)包头市委应立即作出如何进行此项工作的具体计划报省委批准后执行。其他市委镇委及有关的党委可着手了解情况 ,待情况有了基本了解后再做计划亦应报省委批准后再进行。大体在明春农村完成土改前,城市中亦争取完成反对封建把头和其他恶霸分子的群众运动。   六月四日省委曾就包头市反抖毛业中封建把持制问题请示华北局的意见并已经华北局批准,摘要如下:   我们意见除应坚决地、稳步地发动群众进行反对把持制,罪恶重大的把头必须依法惩办外,对扣捕的人意见如下:(1)凡有血债或毒打迫害过很多工人、强奸过许多妇女可以先行扣捕。除发动工人控诉外,并依法判处其罪行。(2)凡无上述罪行,或有而不十分严重者,而只是一般的经济剥削敲诈的罪行,则不必事先扣捕,但可发动群众控诉、清算,迫令其低头认错,经济上做适当的赔偿。(3)凡符合第一条罪行而已逃跑外地者,如工人已确知其地点,则由公安机关派人将材料带上并持市府证明至所在地公安机关,请其协助扣捕押回处理。   附: ## 绥远省总工会宋瑜同志关于包头市搬运工人工作问题的报告 ## (一九五一年六月)   一、包头市搬运工人(包括汽车、船业)二千六百人,会员一千八百人,共有十一个工会基层组织。其中成份复杂,兵痞流氓(长行船有百分之六十的工人当过兵),逃亡地主,杀人凶犯,汉奸特务,宪兵警察,国民党的军官,失学学生,应有尽有。并有浓厚的帮派封建行会思想。   二、搬运工会组织极不纯,反革命分子利用工人的行会思想和落后思想,混进工会,窃取领导。三轮车除此次镇反中捕五人(处决二人)外,县工会主席张俊甲为日寇统治时阳县的特务,又为以前国民党反动派狼山牧畜厂库的军需。副主席芦维章是河北省的大土匪头子,曾杀害三条人命,现仍在积极破坏工作。组织委员田老四充当过日寇的宪兵,据说也当过土匪。秘书张喜堂是被斗逃亡地主,在国民党医疗队干过事。外脚行工会主席袁真为下花园逃来的把头,并利用主席地位,排斥外来工人,搞老乡集团,耍流氓,见谁的女人生得好看,他就要到谁家开会喝酒,工人多不敢说话。作毛业工会主席董兰根自称出租土地八十余亩为地主,副主席李万金也为战前国民党的连长,组织委员张世玉为汉奸王英部队的上尉,船业工会副主席兼文教委员郝村贵为大地主兼资本家,常藉喝醉酒打架辱骂工人,枳机业工会主席戴安斌也是反动军队的连长(有的说是团长)。此外,工会干部贪污也是一个严重问题,大车业工会主席丁保小,组织委员杨永,文教委员王面换集体贪污会费五十九万三千元。甘草业工会主席吴三贪污会费二十二万元(已撤职)。再一个问题是工会组织不健全,威信低,会员领会员证的目的是通行方便,如渡口上和抖毛业会员四、五千人,但每次开会,到会人数常不足百人(部分工人是到外拉脚不在)。多数工会主席独揽大权,没有民主生活(有的是不会)。封建行会派别斗争也很凶,如抖毛业就有大、二、小把头,拼命撕股子。工人也分大、二、小工子。工会委员也互相排斥,工人互相斗殴,各有各的后台,各代表各的地区,工会不办事,工人不拥护。   三、包头市搬运工人中存在着严重地把持制。如包市公信栈,原名为X运输公司,日寇占领包头后成立。为首的有五号上将(费连城、樊杰、贾伸(死)、张鸿茂、李文元),统治全市七百三十四辆大车,一千余车工,运货一件(重二百斤)抽头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三十三。过去不讲,仅一九四九年包头解放后,冬三个月,包头粮食公司、酒业公司、皮毛公司、花纱布公司(主要粮食)平均每天八千包,由公司运到车站每包至少抽头三百元,一天可盈利二百四十万元,三个月共的利润二亿二千万元(有据可查)。他们在搬运工作中造成了封建帮口与封建割据,霸占了码头、车站或每一块地方。对于客商的货物行李,强迫搬运,敲诈勒索,为所欲为。大树湾长行船集体行淫,船舱赌博,女人航行强奸,不从就推在黄河,孤行客人至今仍不敢坐西船。横行霸道,没人敢惹。抖毛业有大把头七名,中把头八名,小把头二十八名,在他们所霸占的地方,皮毛店的客商则由他们把持,搅价若干,不许工人过问,愿给谁多少就给谁多少,对工人想解雇就解雇,因此,废除个封建把头制度已成为广大搬运工人及社会各阶层人民共同的迫切要求。   四、方针与策略:   (一)明确地认识这些封建把头,不是城市应该加以保护的工商业者,而是等于农村中的恶霸地主,应该加以废除和消灭的。如果在我们废除这些把头、脚行头子们的封建剥削制度的斗争中,他们不肯认罪投降,我们则应以镇压反革命的办法来对付他们,根据政府的法令,按照法律手续,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少数首恶分子,采用逮捕拘禁、判徒刑以至枪决,并应没收其财产作兴办工人的集体福利。   (二)要政府机关,特别是公安部门的政权力量和搬运工会工人群众力量密切配合。因为废除封建把持制度不是一般的劳资纠纷,不是采用协商谈判方法,而是剧烈的反封建斗争,所以应该选择得力干部,加强搬运工人工作。   (三)领导上要善于掌握,同时一定要按照毛主席的战略方针,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孤立主要敌人的斗争策略。   (四)开办搬运工人的业余训练班,加强对搬运工人的阶级教育,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消灭他们之中存在的行会主义思想,发现与培养搬运工人的积极分子,作为反霸反封建斗争中的骨干(抖毛业已开始)。   (五)反霸前必须先建立搬运公司,根据各地经验,在反霸前建立起搬运公司,货物由公司统一承揽再分配给工人,这样会使工人明确的认识到不依靠把头不但可以揽到货(工人存在怕废除把持制后揽不到货的思想),而且可以多赚到钱。搬运公司必须依靠搬运工会,以搬运工会为靠山并吸收工会代表参加公司管理委员会,实行管理民主制度。重要的决定经政府批准执行。搬运工会要积极地支持并参加搬运公司的管理工作,把搬运公司的事情看成为搬运工会自身的事情,因为搬运公司就是搬运工人搞生产业务的正确道路与组织形式。   五、由于反把头是一种严重的反封建势力的斗争,建立搬运公司又是一种新的工作,因此必须在党、政的重视和领导下,才能完成,只靠现在几个工会干部是难以搞好的。希望省委能通知各级党委,按照政务院三月“关于废除各地搬运事业中封建把持制度暂行处理办法”,并选派干部,各方面给予重视和指导,以求在土改前全省至少归、包两市搬运业中的封建把头制度废除,并把搬运公司建立起来,以便货运而利生产。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