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北人民行政公署布告   查道会门活动,不仅为封建性迷信行为,且常为反动分子操纵利用,进行反革命、反人民的罪恶活动,而一般被骗或被迫入道的无知群众,亦深受其毒害。本署有鉴于此,曾于1949年11月明令宣布道会门为非法组织,加以取缔;然仍有少数反动道会门首领,怙恶不悛,竟敢化身隐蔽,继续活动,充当蒋匪特务,散布谣言,煽惑群众,甚至发生西乾道以郭敦孝为首之阴谋暴动事件,实属罪恶昭彰。本署为贯彻严厉镇压反革命活动,保障人民利益,维护社会秩序,并挽救误入歧途之被骗会众,特重申前令,对道会门予以彻底取缔,并规定办法如下:   一、凡未登记或登记后仍进行活动之所有道会门堂长以上首领,应即自行向各县市公安机关进行登记,交出一切证件,报告组织及财产情况,并具结保证停止一切活动,违者依法严办;   二、对潜伏道会门中之蒋匪特务分子,反动恶霸,或有诈骗群众钱财,奸污妇女等严重罪行者,立即予以逮捕,并按情节轻重,依法惩办;   三、所有被欺骗胁迫参加道会门之群众,一经脱离组织,停止一切活动,即免予追究,并得控诉该道会门反动首领之罪行,追回被骗财物;   四、不论道徒或首领,凡翻然悔悟,积极检举隐蔽或潜逃之罪行重大分子,并有显著成绩者,得减轻处分或依成绩大小,予以奖励;   五、各界人民,对反动道会门之活动可进行检举,因检举而破案者,得予以奖励。   以上办法除令各级公安机关切实执行外,并希全体人民,全力协助为要!   此布。    主任:惠浴宇1951年1月19日   来源:《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历史资料汇编(1948-1992年)》,公安部一局编印, 200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