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委总政治部、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军队清理工作向毛主席所作的综合报告   同意这个报告,并迅印发给全军照办。    毛泽东一九五一年十一月 ## 关于军队清理工作的综合报告   (主席并中央:)   各大军区的保卫部长都来参加了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在会议期间研究了军队清理工作情况,并根据四次公安会议决议确定了继续贯彻清理工作的问题。现将主要问题报告如下: ## (一) 军队清理工作的概况:   自从今年三月间,主席批示了西南军区关于镇压反革命问题的报告以后,全军对清理内部工作普遍的重视起来。军委总政治部于四月一日发出了镇压反革命指示,指出了工作方向。特别是五月间,中央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并下达了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规定了更加明确、更加完备的政策方针和作法,因而有力的推动了全军规模的、广大群众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目前清理工作的情况是:东北、华北、西北各军区,军委直属各部,各特种兵直属队,大体上已经结束。西南、中南、华东各军区,正在进行各项处理工作。只有个别单位的清理工作,因剿匪、扩兵、生产,现在尚未进行或刚刚开始。   从今年四月一日到七月底止,全军,主要是机关清理工作的初步统计,清查出来的特务、匪首、惯匪、恶霸、阶级异已分子,反动党团区以上骨干、封建会道门头子等反革命分子,共计二二二四六名,其中仅特务分子和现行反革命罪犯即达八三七一名。已处死刑者三九八名(大部是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前处死的),死刑缓期二年者一五七名,徒刑者八二五名,管训者二六0六名,送地方法办者七七0名。另外二三五七名已经关押尚未处理。也还有一批,因问题比较严重,或是历史上有一定罪犯而不宜留原岗位工作,必须集中起来进行教育改造和审查,以便继续弄清他们的问题。随着清理工作的深入,有些进行破坏活动的反革命组织,如“中山大众社”、“粤西保密局第十七支队”、“中华民主青年进步促进委员会”、“反共救国军第十七支队”、“三青团区队”等,也被查出和破获了。此外,缴获各种反革命证件和反动文物及武器弹药等二万六千0三十四件,其中有收、发报机十六部,以及黄色炸药、雷管等等。   一般的反动党团员、一般的封建会道门分子、一般的匪众、宪兵警察、家庭被斗被镇压的人员、隐瞒的伪军官等,自动坦白出来或被清查出来共一九六四0二名,其中一般的反动党团员和会道门分子各在六万以上。弄清了一大批人员的政治面貌,并对这些人都按照中央规定的政策加以处理。因而进一步达到了心中有数,军队內部的团结和巩固。   就军委直属队、军委特种兵、华北、华东的材料来看,从四七一五0五人中,查出有一般问题的人员占百分之八点三四,反革命分子占百分之0点六四,总计有各种问题的人员占全体人数的百分之八点九八。   随着运动的进行,广大的干部和战士,受到了深刻的阶级教育,他们不仅知道了什么是反革命,而且懂得怎样对待和怎样处置反革命了。有一般问题的人员,大部分作了坦白交代,放下了包袱,解除了顾虑。不少政治上落后,好讲怪话犯自由主义的人员怕为反革命分子利用,而有所转变,涌现了大批积极分子。不少单位订立了防奸保密公约,严密了各种制度。另外,许多人员检举了反革命分子,儿子检举父亲、妻子检举丈夫、弟弟检举哥哥等事例,各地均有不少。仅据东北、华东、中南、西北、军委直属队极不完全的统计,共检举特务、汉奸、恶霸、惯匪等反革命分子三千一百七十二名。   (经过这次清理工作之后,全军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进一步纯洁和巩固了,为今后的整党和国防军各种建设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和树立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但是,在清理工作中个别单位也会发生了一些偏向和错误。例如华东后勤交通学校仅在两天半以内即吊打二十二人之多,个别大队长亦亲自打人,副教导员对打人者称之为有阶级觉悟,对敌仇恨心强,而加以鼓励,校党委反认为制止此种错误行为,是给群众泼冷水而不敢批判。江西宁都独立团,广西钦廉分区海防大队,西北九军二十六师,以及西南个别单位,均曾发生严重的逼供错误。有的因吊打致成残废,有些人员的自杀是应该避免或可能避免的而未能避免。全军在运动中自杀者四二三人,其中除一般原因自杀者外,多数是畏罪自杀要,因逼供或对我政策怀疑而自杀者二五人,占自杀者总数的百分之五点九一。有的对捕人名单缺乏严肃负责地认真审查,甚而发生张冠李戴的错误现象。也有个别单位在运动初期束手束脚,怕“打草惊蛇”,怕“逼上梁山”,怕“反革命报复”,怕“引起波动”,怕“犯错误”,不敢公开提出镇压反革命和广泛地进行教育,但这些偏向和错误都被及时发觉和迅即纠正了。因此,整个运动一般是正确的、健康的。 ## (二)几点经验:   第一、清理内部的工作,必须普遍地、深入地进行教育,以提高全体人员的政治觉悟和革命警惕性,坚定阶级立场,分清敌我界限,如此,才能孤立和暴露敌人,团结绝大多数,打击反革命分子。   第二、清查内部反革命的具体作法,应与社会镇压反革命有所区别。在清理工作中必须从始至终稳步前进,严格控制,加强请示报告。在捕人杀人问题上必须更加慎重,为了推动运动的发展并孤立与瓦解敌人,在开始时和坦白阶段中一般的暂时不捕不杀(已有确实材料逮捕则有危险的分子应及时处置),是有利的。经验证明:以整风方式,号召忠诚老实,开展坦白运动,是比较明确,比较策略的方法,既易掌握,又可处于主动。“控诉”的方式,容易把忠诚老实交清问题的明确方针模糊起来,一般不宜采用。   第三、清理内部工作必须走群众路线,这是清理工作的重要保证,但必须保持严肃和慎重的态度。既要相信群众,又要心中有底,头脑清醒;既要依靠群众,又要有分寸有掌握,不能把依靠形成放任;既需要大批骨干,又必须对骨干进行严格审查和加以必要的训练;不仅要有领导,而且要注意领导艺术,根据运动发展的具体情况,适时地、恰当地向群众交清政策和作法,充分地发挥群众的作用。凡是对这些方面认识不足或是掌握不够的,都会发生了偏向和错误。   (第四、为了稳当而正确地完成清理工作,避免犯错误,各部队的实施计划,应事先经由一定的上级党委审查批准。条件还不成熟时,就不要仓促转入坦白阶段。必须坚持不追不逼适可而止的原则,严禁刑讯逼供。对于已有确定材料拒不坦白的反革命分子,应该适时地逮捕审讯主动处理,也不能采用群众追逼方式。必须将捕人杀人的批准权限,控制在较高级领导机关手里,认真审查名单掌握数字,随时作到心中有数。) ## (三)当前清理工作任务:   为了继续贯彻清理工作和保持已有成绩,确定了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第一、刚刚开始,或是还未进行清理的部队,特别是情况比较严重,但尚未进行清理的部队,必须于今年年底以前完成清理工作。继续进行此项工作时,应结合整党和其他工作,运用已有的经验,教育干部,有准备有步骤的进行,避免重复个别单位发生过的偏向和错误。对于进行得不够认真而目前又尚未结束清理工作的部队,应组织得力干部下去进行帮助,务求正确地完成此项工作。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清理工作,应即遵照经中央批准的志愿军第一次保卫工作会议的决议认真的执行。所有进入结束或已经结束清理工作的部队,必须由下而上切实地检查此项工作的深入程度,并系统地进行工作总结,教育干部。各大军区、各特种兵的总结报告,务于今年十二月送达军委总政治部。清理运动结束以后,应防止松懈、自满和新的麻痹倾向。此次清理工作一般地只清出了一些已经暴露的反革命分子,而真正潜伏的反革命分子清出的较少,外部反革命分子又有可能继续混入,他们在新的情况下将是更加隐蔽、更加狡猾与毒辣。因此,必须加强经常的保卫工作,其中应特别加强侦察工作。)   第二、已经清查出来,但尚未处理的反革命分子和有政治问题而又必须处理的分子,务必在今年年底以前谨慎而又严肃地基本上处理完毕。应该杀、必须杀,但尚未杀的少数反革命分子,经上级批准后应坚决杀掉。应该捕、必须捕,但尚未捕的反革命分子,应一律逮捕起来。此项捕、杀反革命的工作,必须按照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对八个方面清查出来的反革命的处理原则,严格执行。应该调离必须重要部位的分子,则坚决调开。对于起义人员,只要他们不是混入起义部队的匪首、惯匪、恶霸等反革命分子和原国民党部队的特务分子,起义后又没有进行反革命活动,过去的罪恶应不加追究,有意识的给予宽大。为了正确而又迅速地完成此项处理工作,在党委和政治机关领导下,以军法、保卫干部为骨干,再从其他方面调集一些必要的可以胜任此项工作的干部,组成若干清理案犯小组,专门从事此项工作。并应将任务、作法、量刑标准及注意事项等问题向他们交待清楚,严防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和将有一般问题的人员当作反革命分子处理的偏向。   第三、对犯人实行强迫劳动,这是一项富有政治意义和经济意义的重要工作。它不仅是解决监房困难,不让死刑缓刑、徒刑的犯人坐吃闲饭,并适应国家建设所必须,而且是处理罪犯的重要政策和方法。必须遵照第三、四两次全国公安会议确定的原则、方针和作法,认真地组织执行。把一切必要的、但尚未投入劳改的犯人,准备移交公安部门投入劳改。在未移交前党委与政治机关必须调配干部和监护武装,掌握与执行这一工作。   第四、为保证军队清理工作正确的健康地继续深入和发展,必须把中央的方针政策,系统地向全体干部,特别是向连以上干部进行传达教育,为此,应确定一定时间,组织上述干部学习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的决议及中央关于清理”中层””内层”问题的指示和罗瑞卿同志八月三日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作关于镇反工作的报告。已进入结束清理工作的部队,则应结合总结清理工作进行深入学习,藉以提高干部的水平。   以上各项,请中央指示。    罗荣桓 傅钟 萧华 罗瑞卿 杨奇清一九五一年十一月   (1)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