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院关于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的决定 ## (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政务院第七十次政务会议通过,一九五一年二月十三日发布) ## 一   一九五○年农林增产计划已经胜利地完成了。全国粮食较一九四九年增产百分之一十点八,皮棉增产百分之五十八点九,其他特产、家畜等亦均有显著增加。一九五一年须增产更多的粮食和供给更为充分的工业原 料。要求在一九五○年的基础上全国增产粮食百分之七点一;增产棉花百分之三十六点九;增产麻袋用麻百分之六十九点一;增产烤烟叶百分之二百五十七点七九; 增产红茶及青砖茶百分之三十五点一;增产家蚕茧百分之十四点九;增产柞蚕茧百分之五十六点八;增产油原料百分之九点七;增产糖原料百分之二十九点一;增产 水产百分之二十点七;并造林二百二十万亩;育树苗五万六千亩;封山育林八百万亩。其他耕畜家畜特产和副业视当地具体条件,尽可能地加以发展。   为了更好地完成一九五一年的农林增产计划,除要求各地在生产工作上必须注意季节不违农时外,对不同地区应提出不同的要求。即在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老解放 区,除灾区和战争破坏严重的地区外,普遍要求生产超过战前水平,组织起来,提高技术,有重点地推行按户按村按互助组计划,开展评比和丰产运动。在去冬和今春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要求接近战前生产水平。在只实行减租而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要求生产超过一九五O年的水平。在山地要求树立“吃山养山”长期建 设的观点,保护并培育山林,扎山沟,修梯田,开展副业生产,使贫困的山区逐渐走向富裕。在水旱灾区继续贯彻生产自救的方针,切实帮助灾民解决生产中的困难。 ## 二   (为保证一九五一年农林增产的胜利完成,各级人民政府须贯彻以下各项农林生产政策。)   一、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老解放区,切实保护人民已得的土地财产,不受侵犯。新解放区在土地改革完成后,立即确定地权,颁发土地证。在尚未进行土地改革而只实行减租的地区,切实保障谁种谁收和农民的佃耕权。   二、 贯彻合理负担的农业税收政策,对因善于经营、勤劳耕作和改良技术而超过常年应产量者,其超过部分不增加公粮负担;因怠于耕作,其产量不及常年应产量者,其应纳公粮不予减少。其产量显著超过当地一般生产水平经过民主评议为众所公认者,人民政府得给以物质的或名誉的奖励,开展群众性的劳模运动和群众性的生产竞 赛。所有干部领导生产有显著成绩者,亦应给以奖励。改造不事生产的地主和好吃懒做的懒汉二流子。老解放区的地主和旧式富农,在土地改革以后,服从政府法 令,勤于劳动,地主连续五年、富农连续三年以上者,经乡村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得改变其成分。   三、劳动互助组,应受到人民政府的各种奖励和优待棗得享受国家贷款、技术指导、优良品种、农用药械和新式农具的优先权,以及国家贸易机关推销农业和副业产品、供给生产资料的优先权。农民相互间临时雇佣短工,可予提倡。允许富农经济存在,雇佣劳动自由。   四、执行奖励主要工业原料作物生产的价格政策,保证棉粮、烟粮和麻粮的合理比价,保证收购和运销。实行优级优价、低级低价、公平合理地按级给价,禁止压低等级收购。推行对农产品的合同制度和预购赊购办法。棉农及烟农的农业负担得于秋后一次征收,并得以棉、烟抵交公粮。   五、实行山林管理。严禁烧山和滥伐,划定樵牧区域,发动植树种果,推行合作造林。为了保持水土,还应分别不同地区,禁挖树根草根。对保护培育山林和植树造林有显著成绩者,人民政府应给以物质的或名誉的奖励。公有荒山荒地,鼓励群众承领造林,造林后,林权归造林者所有。   六、奖励兴修水利,因兴修水利而提高产量,属于群众自己出资合作兴办者,其产量提高部分五年以内不改订常年应产量,亦不增加公粮负担,属于国家出资兴办 者,其产量提高部分,三年以内不改订常年应产量,亦不增加公粮负担。垦种生荒免纳公粮三年至五年;但绝对禁止开山荒和陡坡。已开之山荒,必须修成梯田。应反复向干部和群众说明,开山荒和陡坡,是有害全体的,“山地开荒、平原遭殃”,是决不能够提倡的。   七、保障牲畜喂养者的利益。奖励繁殖牲畜,提高经营种畜户的社会地位,并予以扶持。开展家畜防疫运动,并推行牲畜保险。   八、鼓励农民投资扩大再生产。提倡互助打会,信用合作。提倡自由借贷,必须有借有还。恰当地使用国家投资和贷款。凡为发展农林水利事业的私人投资和帮助农民发展生产的私人借贷,人民政府应给以方便和保障。   九、在某些闭塞地区,粮食产量较大而无法运出销售者(例如陕北及西南某些省区),除应根据当地可能条件有计划地适当地提倡种植棉、烟、麻等作物外,在可能运出销售的条件下,还应提倡养猪养牛养马及经过政府批准进行烧酒,使农民获得粮食增产的代价。   十、严禁地主、特务、反动会门的一切破坏行为,如有无故荒芜土地、宰杀耕畜、破坏农具、砍伐树木、拆毁建筑物者,人民政府应给以严厉惩处。 ## 三   根据一九五○年领导农林生产的经验,对一九五一年农林生产提出如下各点,望各级人民政府加以注意。   必须继续贯彻毛主席所指示的“组织起来,是由穷变富的必由之路”的方向。反对某些人认为“组织起来,只不过是解决劳动力不足的一个办法而已;在劳动力已 有剩余的情况下,人们已能单独生产致富,劳动互助组应该自行解体”的说法。恰恰相反,劳动互助不但可以克服劳动力不足的困难,而且可以进一步达到提高生产 的目的。自愿结合、等价交换和民主管理,是组织起来的根本原则,必须遵守。必须结合提高技术、结合副业生产以充实并提高劳动互助的内容。农村供销合作社和 国营贸易机关与互助组订立购销合同,是扶助生产的最好办法,必须提倡。合作社和国营贸易机关必须团结私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土产品的推销,到处设立土产品的 批发和零售店。在华北、东北和山东的某些老解放区,已经出现在劳动互助组中的积谷义仓(即公积金),应视各地具体情况,适当加以提倡。新解放区也可以在当 地群众原有的互助习惯的基础上,根据自愿等价原则,加以适当地组织,但须反对强迫命令。   必须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种灾害作斗争,不减产或少减产。进行治河修堤、开渠挖塘、打井车水,防治蝗、螟、蚜等虫害和黑穗、黄疸等病害,封山育林,营造水源林、护岸林、防风沙林。   必须努力提高单位面积的生产量,这是农业增产的重要关键。一九五O年全国耕作水平已有显著提高,各地应在这一基础上,地过选举劳动模范,生产展览会、技 术研究会和比庄稼、比收成等有效办法,推动农民深耕细作、多锄、增肥、选种、浸种,以改进和提高农业技术,认真地总结农民经验,加以研究推广。   必须大力进行防洪工作,争取在一般洪水的情况下不致成灾。积水成灾的地区,应大力组织群众进行排水工作,以期今年能够下种。普遍加强和改善渠道管理工作,经济用水。提倡并组织群众尽量兴修小型水利,把一切可能利用的水源都用到灌溉上来。   保证棉、烟、麻播种面积和收获量的完成,是一九五一年农业增产极为重要的一项任务。各级人民政府均须根据中央和上级所分配的计划数字和各地的具体情况, 作出保证完成任务的详细计划,有领导地去做。播种面积如何分配,种籽如何准备,都应有周密的计算和计划。为了提高棉、烟、麻音位面积的生产量,还必须注意 及时灌溉排水,供给肥料和防治病虫害的药械。   在土地改革已经完成的老解放区,县、区、村三级人民政府应集中全力面向农业生产,把农业增产的工 作做好,做领导工作的干部并须努力学习耕作知识,以便有效地领导农民进行生产。现正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应尽可能地争取在春耕以前结束土地改革;即使不 能如期结束者,亦应力求告一段落。凡土地改革尚未开始者,则暂时不要开始,以便能迅速地不误农时地集中全力转入领导农业生产,争取今年丰收。在春耕紧张工 作完成以后,应利用农忙间隙进行土地改革或减租退押工作,同时,应不妨害农业生产。 ## 四   一九五一年的农林增产任务是重大的。但它是 在全国大部地区,也就是说约有三万万人口的地区已经完成了或正在完成着土地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是在一九五○年全国丰收、农民生产能力提高、新解放区剿匪反霸胜利和社会秩序进一步地趋于安定的条件下进行的。这一切,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创造了较一九五○年更为有利的条件。各级人民政府必须重视农林增产工作, 正确贯彻各项农林生产政策,加强领导,以期完满地完成一九五一年的农林增产任务。   来源:根据一九五一年二月十五日《人民日报》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