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全党纪律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 ## 中央批示:   兹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一九五二年六月二十二日关于全党纪律检查工作的总结报告一件发给你们,可在党刊上登载。中央认为这个报告是正确的。    六月二十三日   (主席并中央:)   兹将纪律检查工作总结报告送上,请您审阅。   自去年全国纪律检查工作干部会议以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密切地结合了党的中心工作,与党内各种违法乱纪的现象作了不少的斗争。去年(三反以前)共处理了违犯党纪的党员干部四八、一八九人(其中有军队一六、三三四人)。如从职位上分:有省委和军以上干部三二人,地委和师级干部四〇七人,县委和团级干部二、七一一人,区委和营、连、排级干部二一、〇一〇人,一般党员干部二一、二〇〇人;从错误性质上分:属于曾经投敌或自首变节的九五五人,贪污的八、八一二人 ,包庇资本家、地主、反革命分子、丧失立场的二、九四九人,官僚主义、渎职的三、九三六人,一般违犯政策法令的四、八七六人,无组织无纪律的七、二七一人,属于其他性质的三、六三八人;从所受处分上分,受开除党籍处分的一四、一二三人,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六、一八六人,受其他党籍处分的(包括劝告、警告、撤销工作)二七、八八〇人。从处理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一方面,大批的党员干部,在资产阶级的进攻和侵蚀下,经不起考验,以致违法乱纪,堕落腐化;另一方面,各级党的组织曾向党内各种违法乱纪的行为作了严肃的斗争,并通过这些案件的处理,教育了党内外群众,对于党的纪律性的加强和党的组织的巩固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纪律检查委员会本身工作尚不健全和某些党委对纪律检查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因此没有及时地将纪律检查工作开展起来成为全党的任务,未能依靠广大群众有系统地、大张旗鼓地向党内的错误倾向作不调和的斗争。全党的任务,未能依靠广大群众有系统地、大张旗鼓地向党内的错误倾向作不调和的斗争。   在三反运动开展起来以后,这种情况就完全变了。三反运动对于我们党来说,是一次有领导的、发动群众的、全体规模的、有系统的纪律大检查运动,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都全力投入了这一运动,成为各级党委领导三反运动的—个助手。三反运动最彻底和最有效地揭露出党员干部中的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   根据华北、华东、东北、西南、西北五个地区六月初的报告:参加三反运动的干部及工作人员共三、—二二、四三七人,揭发出贪污分子和有贪污行为者一、二二六、九八四人,占参加三反人数的百分之三九强,其中有二十三万多人要受到行政处分,占贪污总人数百分之十八强,受到各种不同的刑事处分者共五九、一八二人(缺东北)占贪污人数百分之二强。在贪污分子总数中右党员二〇二、六八三人,占贪污总人数的百分之一六点五,其中将有六万左右的党员要受到党纪与行政的处分,二万人左右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又据各地极不完整的统计,在三反运动进行中间,仅地方县委以上干部犯有严重错误受到行政上撤职。撤职查办、逮捕法办的处分者共四、〇二九人。从职务上看:其中有省委或相当于省委者二五人,占百分之零点六二,地委或相当地委者五七六人,占百分之一四点三,县委或相当县委者三。四二八人,占百分之八十五。   三反运动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切干部都受到了教育和考验,证明绝大多数干部都是好的。犯错误的干部,也都受到了应得的处分。如从已经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来分析,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类:混到党内的一部分阶级异己分子和极少数的反革命分子,他们或者是在长期工作中没有被发现,而在三反运动中,彻底地暴露了;或者是在革命胜利前后混入党内,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详细审查他们的历史,而在三反运动中,在群众的帮助下,我们了解了他们的历史,认识了他们的本质。对于这一类人的处理,是无条件地开除了他们的党籍,其中一部分人并受到了刑事处分。   第二类:是出身于地主、资产阶级家庭或虽非地主、资产阶级出身,但沾染旧社会的恶习太深而未改造或未完全改造的。这类人有的虽曾经为党作过一些工作,但也曾不断地犯过错误,近一两年来,往往利用职权,违法乱纪,贪污浪费,腐化堕落,甚至敌我不分,丧失立场,以至蜕化变质,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有的在入党之后,—贯表现尚好,而在全国解放以后,与其地主,资产阶级的家庭、亲戚、朋友发生关系后,界限不清,立场不稳,因而犯了严重的错误,这类犯错误的人,大部受到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第三类:是一些背着老资格的包袱,自恃有功,倚老卖老,不求上进,大事做不了,小事不愿做,工作消极厌倦,对个人利益斤斤计较,对政治生活则不感兴趣,经常犯些错误。党对他们本已给了不少的照顾,也进行过不少的教育,但他们仍然不能觉悟,总是不满意,不接受党的批评教育。还是一种落后、消极、失掉了共产党员的灵魂的分子。这类人在三反运动中,差不多都受到撤职的处分。   第四类:过去曾经是好的干部,在长期革命斗争中曾表现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对党与人民的事业有过贡献,但其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尚未完全坚固地建立起来,因而胜利之后在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袭击之下,而失足落水。其中有些人犯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以及其他错误,部分严重的竟至蜕化变质、叛变革命。这类人除刘青山、张于善已处死刑外,其余大部分受到撤销工作,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   三反运动是一次深刻有力的整党运动和全党纪律大检查运动,在这一运动中,看出我们在纪律检查工作和干部工作中存在着相当严重的缺点,同时也使我们体会到如下几方面的教训:   第一、过去有些党的组织发现了党员干部有违犯党纪的错误,不是正面地、及时地提到原则高度予以批评纠正,而是采取旁敲侧击,轻描淡写的方法,对待犯错误的党员,或片面的从所谓照顾干部的历史、情绪等出发,怕伤害了干部的积极性,而不敢或不愿正面提出批评。对于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担任原来工作的高级干部,没有采取严肃的态度,坚决地把他们从领导岗位上撤换下来,这是党内组织工作上的右倾错误,其结果是党的纪律松驰,党内的各种错误倾向更加发展。   第二、某些党的组织平素对干部的了解很差,他们只从上面了解干部,不从下面听取群众的反映,只看干部的历史材料,不管干部的发展和变化,只听干部本人的谈话和报告,没有从深入的检查工作中,了解干部的思想品质与工作能力。而有些坏干部就利用这些缺点,以一种极不正派的手法,骗取了上级的信任,借以达逞个人的目的。   第三、革命胜利以后,由于干部缺乏,工作繁忙,经验不足,有些部门的领导同志往往单纯强调技术,忽视政治,因而放松了党的领导和党内的思想斗争。致使这些组织失去了对资产阶级的警惕,造成了干部中违法乱纪的严重情形。事实证明:凡是党内民主生活正常,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的地方,党内违法乱纪的事情就比较少,即使有也容易很快被揭发和纠正;相反,就比较多,就不容易发现和克服。因此,发扬党内民主,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实行党委会的选举制度,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反对腐朽的自由主义,就成为当前十分迫切的任务。   第四、经过三反运动,严厉地批判了资产阶级思想,党员干部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应得的处分。但今后资产阶级对我党的侵蚀不会终止,干部中违法乱纪、贪污腐化行为也不会根绝。因之,必须加强纪律检查工作,健全党内的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充分发挥支部对资产降级思想进行斗争的堡垒作用,对于犯了错误的党员应一律交支部议处。同时党的组织要结合党的各项中心工作,依靠并发动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广泛地进行揭发和检举,并经常向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指导对各种错误倾向进行斗争,纪律检查委员会要主动地、认真地进行工作,做到使自己真正地成为党委在这项工作上的有力助手。   第五、在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中存在着两种偏向。一是在处理时不够严肃,有怜悯、姑息观点,这在三反以前最为严重,另一种是在处理中存在着简单化、不慎重的偏向,没有结合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进行处理,对于基本上够不够党员条件,能否挽救,一贯或偶然犯错误等缺乏明确区别,因之处分的过多过重(如惠民地委直属机关受党纪处分的党员预计:占党员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四,开除党籍的占百分之十二)。为了纠正这些偏向,各大区或省市党委可酌情召开一次全区性的纪律检查工作会议,以便总结经验,纠正缺点,配合三反运动的处理工作,完成整党任务。   第六、有些党员干部,对国家的法律和法令,对政府的政策和制度往往不重视,不研究,因而在工作中常常不自觉地犯下错误,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在今后即将到来的长期建设工作中,如果不认真纠正和防止这类错误,将会给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因此,在三反斗争的建设阶段中,除了认真地进行制度建设工作,建全和建立各种工作制度之外,各级组织可视实际情况和需要,适当地联系进行一次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令、遵守政府的政策和制度的教育,以纠正这方面的偏向,并使党员干部逐渐地养成奉公守法的习惯。   以上意见是否有当?请指示!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朱 德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