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北人民政府司法部关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认真检查司法经费开支及司法收入解缴情况,以及审判当中的右倾思想的命令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已在全国各地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展开,这一严重地紧张地反对资产阶级腐化堕落思想之阶级斗争,如不能取得胜利,则革命的胜利、国家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均将失其保证。中央号召全国党、政、军以及群众团体的全体工作人员,均须以极严肃、认真和负责的态度,参加此一斗争,司法部门自应毫无例外地以战斗的姿态参加到运动中来。为此,本部特命令各地方法院,在此次运动中,除在当地党、政领导下进行检查外,特指出以下两项工作:   (一)认真检查1951年3月东北人民政府所颁发“关于司法经费开支及司法收入解缴问题的指示”的执行情况,尤其是有关没收物品的处理问题,检查时更须深切注意。   (二)认真检查审判当中的右倾思想,例如在处理有关公司纠纷的案件时,是否曾孤立地讲公私兼顾,而未在服从国家经济领导的条件下讲公私兼顾,以致无原则的照顾了私人利益。又如在处理劳资纠纷案件时,是否曾抽象地讲劳资两利,而未在承认工人阶级领导的前提下讲劳资两利,以致无原则的迁就了资方。总之,应就过去所处理的各种民、刑案件,仔密检查处理案件当时在立场、观点上是否存有右倾思想。   各地法院必须将右述事项的检查结果,作一总结,于2月20日以前,经由省(市)法院报送本部为要。   此令!    1952年1月19日   【注:“关于司法经费开支及司法收入解缴问题的指示”见本编第2辑113页——编者】   来源:《法令汇编·第三辑》东北人民政府办公厅编,195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