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成都市委关于“五反”斗争总结报告   (区党委、西南局并转报中央:[区党委,指川西区党委。])   一、成都市工商业中的“五反”斗争,是紧接着“三反”斗争展开后而随着猛烈展开的。这一复杂而艰巨的阶级斗争,从1月成都市四届二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正式开始至6月中旬成都市四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胜利地宣告基本结束。最后的处理工作于7月中旬亦基本上完毕(仅有已定案判刑的29户待批准后宣判)。这一场猛烈的阶级斗争,由于中央和西南局方针政策的正确,川西区党委具体的正确领导,广泛深入地发动了工人、店员,对成都市资产阶级施行“五毒”给了有力的反击,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   二、成都市工商业总户数坐商为31609户(免纳税小户686户未统计在内)。根据“五反”斗争结果的统计,其中守法户为6322户,占总户数20%;基本守法户19540户,占总户数61.82%,半守法半违法户为5044户,占总户数15.95%;严重违法户666户,占总户数2.2%;完全违法户37户,占总户数0.12%。其违法总金额,根据斗争中工人、店员的检举、工商户互相揭露和不法工商业者的坦白材料,原共为3413亿,经依据中央政策规定,认真核对查实,将不应算的减去,可算不可算的不算,可多算可少算的少算,并对其中坦白检举立功,劳资关系改善,生产经营态度较好,在政治上有代表性的,给以照顾。最后核实应补退总金额为1758亿,占原违法总金额数51.21%。我们补退控制数定为1300亿,占应补退数72.82%。   成都市行商除因流动在外未参加“五反”者外,在市的1750户行商(内包括外埠行商263户,外埠坐商驻蓉庄客32户,无营业执照私自经营行商135户)亦皆集中进行了“五反”斗争。其中守法户350户,占20%;基本守法户1127户,占64.4%;半守法半违法户255户,占14.6%;严重违法户18户,占1.02%。其违法总金额,最后核实为33亿。行商中严重的问题是贩卖金银毒品,根据此次“五反”斗争中,被检举和坦白出的材料,共有贩卖金银或毒品526户,占行商总户数30.57%。   三、对上述五类工商业户的处理,是根据彭真同志1952年4月18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业户分类处理的标准和办法。及中央关于争取“五反”斗争胜利结束的几个问题的指示进行的。对前三类户当他们坦白后,则分别守法、基本守法、半守法半违法发给通知书或处理通知书,基本守法和半守法半违法并填写工商业户违法事实调查处理表和具结书,如有行贿行为的给予警告书。其违法金额,基本守法户违法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者,免予补退,半守法半违法户,一般的只补退1951年的,1950年的免予补退,因此,免予补退户座商占工商业总户数80.67%,补退一部户占17.07%(行商中免予补退户占84.68%,补退一部户占14.29%)。对后二类户在核实违法情况后,一律经过“五反”人民法庭形式判决,判决原则是根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五条精神进行。共判决只补退全部违法不加罚金的户占工商总户数2.05%;全部补退并加罚金的户占工商总户数0.12%;全部补退并判刑加罚或不加罚户占工商总户数0.09%,即1‰弱,(行商中判决全部补退不加罚金的户占0.92%;全部补退并加罚金的户占0.11%。其中贩卖金银毒品违法户,另行分别时间数量及偶犯与惯犯等情节处理。如在禁令颁布以前者,一般免予处罚,在禁令颁布以后者,贩卖黄金在百两、银元在千元、大烟在百两以下者,均给以警告处分;贩售黄金在百两、银元在干元以上者,一般的科以罚金,个别重大的判刑;专门贩卖毒品在百两以上者由公安部门在禁毒工作中统一处理)。   四、关于恢复经济生活暂时的停滞情况,首先于3月底将占90%以上的前三类户,基本上做出结沦,大会宣布,安定了这绝大部分工商业户的生产和经营情绪。但由于后二类户皆系大户,尚未过关,情绪不安,市场仍无大好转。遂即采取上海经验:“兵临城下,背靠背”的斗争方法和大量分化利用俘虏的策略,于5月1日前后将后二类户违法问题亦基本上解决了问题,使大部严重违法户坦白过关,并于“七一”前核实定案,开庭宣判,胜利结束“五反”斗争。同时,此期间“五反”工作队抽出一批干部专门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大力教育组织工人、店员主动团结资本家搞好生产积极经营,分别协商订立劳资合同和爱国公约;同时,从5月开始对工商业即进行加工、订货、收购、贷款,并召开各业生产座谈会,组织农村推销组等。经过这样步骤和工作后,市场经济生活逐渐恢复正常。6月份已基本恢复去年12月的水平,7月份有的行业已有超过,资本家的生产与经营情绪也积极起来了。据8月下旬不完全的统计,全市有41个行业1571户增资,计有黄金200余两、银元1.2万余元、人民币64亿余。另方面资产阶级在“五反”斗争宣布结束转入恢复生产后即钻空子报复工人又施“五毒”,对资产阶级这种反攻,我们采用了工商户内部“业务检讨会”的形式进行了适当的斗争,即对守法的团结,情节轻微的批评教育,个别少数严重的,按“今后从严”原则坚决打击之(恢法惩办了四个严重违法商人)。   五、“五反”斗争的补退问题,由于补退缓期,已补退的只是运动中间缴的37亿,占补退控制数1300亿的2.85%。同时,为了集中力量活跃市场经济。有计划的推迟补退,迄今尚未组织力量进行违法户主要是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的补退计划工作。至于补退中现金、公股、欠条各占若干,现在还未具体决定(过去表报比例是按中央规定五、三、二比例填写的),估计成都市因商业多,欠条比例要多于公股,同时估计资本家对补退一定是有拒抗的。因此,今后补退工作还是一场激烈的斗争,仍须组织一批强的力量进行。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