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发全总党组关于解决工人居住问题的报告   (全总党组并各中央局、分局并转各省市区党委:)   八月二十日关于解决工人居住问题的报告是正确的,望督促各地工会组织执行。同时,各地党委应督促政府和企业管理机关以及资本家认真地根据实际可能的条件逐歩解决和改善工人的居住问题。    中央八月三十一日   (中央机要局译电处九月三日发) ## 关于解决工人居住问题的报告   (中央:)   全国解放以来,工人居住问题已在逐步改善。首先是人民政府颁布法令稳定了房屋租债关系,基本上消灭了租债房屋的不合理现象,使部分工人得以安居。其次是各地人民政府贯彻市政建设为劳动人民服务的方针,大力改善工人住宅区的环境卫生。如上海普陀区药水弄(面积二平方公里),住一万左右工人家属,解放前弄内到处堆积垃圾,无下水道,泥泞小道,下一天雨穿十天套鞋,卫生条件恶劣,疫病流行,死亡率很高。   解放后,修了下水道,装上了自来水龙头,大小弄堂装上路灯,翻修了最坏的路面,增筑了蓄水池、垃圾箱,把工人居住条件提高了很多。再次是最近各地人民政府正在执行毛主席的:“在今后数年内要解决工人住宅问题”的指示,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建工人宿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新建工人宿舍计划可解决约五十万工人及家属的居住问题。仅北京、天津、上海三地初步计划就要建筑十万间左右,其中将近三万间已经开始动工,并已造成一部分,工人已搬进新居。这都给各地工人以极大鼓舞,感谢毛主席、共产党、提高了生产热情。   但是,应该指出:目前工人居住问题仍然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解决住宅问题仍然是工人最迫切的要求之一(另一个迫切要求是医药)。根据煤矿、纺织、五金冶炼、电业、化学等产业,西安、抚顺、重庆、扬州等市五十五个单位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尚缺工人住宅七、七五一·九六五平方米。许多国营厂矿工人居住条件尚未得到应有的与可能的改善,有的工人因没有房子住而露宿街头,睡在火车站的票房,住在机器房、澡堂、破车厢里;有的工人虽有房住,但是地潮屋漏,阴暗狭小,拥挤不堪,空气恶劣,疾病流行,甚至男女混杂,若干对夫妇同住,翁媳同住,很多工人因为房子困难,居住极为分散,上下工往返五、六十里之远。这种严重现象,是反动统治所遗留给我们的,解放后人民政府虽已注意解决,可是由于工业生产迅速地恢复与发展,工人住宅的修建,赶不上工业发展的速度。如太原一九四九年有二十四万人口,到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已增加到五十万以上,工人及家属约占二十万,这是国家经济建设发展中所出现的困难。此外,当前工人居住问题未能得到应有的与可能的改善的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一部分工会与行政干部缺乏群众观点,单纯地依赖政府,而不是采取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力量,配合政府共同克服困难。这种思想,大致表现在三方面:   第一、有些同志把改善工人居住条件,解决工人住宅问题,误解为让每个工人都住公家房子,这才算解决问题。有了这种等着“住公家房子”的思想,因而就忽视现有房屋的合理调剂,和组织群众力量对现有居住条件进行必要与可能的改善。   第二、有些同志认为要解决工人居住问题,只有政府出钱盖房子才能解决问题,于是只管反映情况,伸手向政府要钱,因而也就忽视了工人群众中许多切合实际的克服房屋困难的办法和经验。   第三、有些同志认为不造房子则已,要造就造得漂亮,“实现社会主义标准”,结果造了讲究的西式洋房,一来工人目前住起来连被褥窗幔都很困难,二来也只能解决少数人的问题。这不是从工人的需要出发的,并不为工人群众所欢迎。   鉴于解决工人居住问题是今后国家经济建设中一项重要的、也是长期性的任务,工会组织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办法,除人民政府在国家基本建设中,有计划有步骤地投资,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生产的提高,逐步改善工人的居住条件外,还必须依靠工人群众的力量,协助政府切实有效地解决工人居住问题。目前各地在解决这一问题上,有如下几种办法:   (一)工会组织协助政府,结合市政建设,对原有工人住宅区环境卫生加以改善,发动群众对原有工人住宅保养补修,延长房屋使用寿命。如上海公共房屋大部为工人住宅,修整了一万幢左右,解决了不少问题。此外,有计划地登记调配工人住宅,和适当的解决房租问题,也很重要。   (二)合理利用国营企业的企业奖励基金,最缺乏住宅的厂矿单位,企业奖励基金的使用应以建筑工人住宅为重点。青岛四方铁路工厂以工厂奖励基金(八十六亿)的百分之六十到八十(五十一亿到六十九亿)用于建筑工人宿舍,加上该厂基本建设投资(五亿余元),可解决七百二十九户到九百三十五户工人的住宅。这种解决工人福利结合生产的方针取得了工人的热烈拥护。   (三)发动工人储蓄建房,组织住宅合作社,用集体互助、自建公助方式来解决群众自己的问题。目前各地工人工资收入业已提高,且有很多工人在银行存款,以青岛国棉六厂为例:全厂职工有百分之七十在银行有存款,每月存款在三亿元左右,在将近一年中共计存款二十七亿元。该厂工人有三零八户自己出钱盖了房子。在上饶、无锡等地群众中也有类似办法。由此可见,如切实发动群众,有计划有领导地储蓄建房,或组织建筑住宅的合作社,集体互助,由国家拨给地皮,拨予必要的材料,大量发动工人自建住宅,是可以减少国家开支,又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此外,由政府贷款给工人自建住宅,货款分期归还,如阳泉煤矿工人请求行政贷款自建房屋,每间一百三十万元,分为五个月还清,可以解决不少问题。这个国家贷款,自建公助的方式也是切实可行的办法。同时在可能条件下,工会组织可动员工人群众及家属,利用业余时间和星期日,以义务劳动的方式来协助人民政府或企业行政建造工人住宅。如参加填坑、平地、运料、刨槽等技术性不大的辅助工作(天津、北京、重庆,已有这种办法),使改善工人居住条件,解决工人住宅问题,成为在人民政府领导下,密切结合群众,充分发挥群众积极性的一个长期的建设工作。   (四)在私营企业中,工会组织应督促资方,切实改善工人居住条件,解决工人住宅问题,有计划地调剂住宅,纠正不合理现象。对那些把好房出租,不给工人解决房屋问题的资本家进行必要的斗争,把利润中应办集体福利事业的款项,有计划地建筑住宅,必要时也可请求政府贷款自建。   总之,工会组织必须以最大的关心和努力协助政府解决工人住宅问题,认真地依靠群众,切实地改善当前工人群众的居住条件。在住宅最缺乏、居住条件最恶劣的大城市,可建立住宅委员会,专门进行这一工作。   建筑工人住宅,改善工人居住条件,必须从实际出发,因陋就简,当地取材,利用废料,组织群众的财力,发动业余义务劳动,合作互助,以群众自己的力量在政府帮助下解决群众的问题。反对好高骛远,不务实际的思想;克服不关心工人生活疾苦的官僚主义作风;反对忽视广大群众的力量,单纯依靠政府的片面观点。各级工会组织应切实注意研究总结群众用自己的力量建筑住宅改善居住条件的经验,有计划有领导地加以推广。以上所述是否有当,请批示。    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一九五二年八月十二日   西机九月六日抄习、马(省委)、文、贾(财委)、张、汪、常、市委、工委、企委。   陆送甘、宁、青、西干局、电发玉矿。   (康凯抄)   · 来源:   陕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