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南分局关于纠正和防止随便逮捕斗争地主家庭出身的学生的指示   (各区党委、地委、汕头、湛江市委:)   据华南团工委反映:各地土改中因斗争地主,追缴余粮,往往对地主阶级本人和对地主家庭出身的学生不加区别,将地主子弟从学校拉回乡斗争,要他们缴出余粮和隐藏物资,有的不让继续上学或升学,有的且加以管制,不准自由行动。这些都是违背党对知识分子的政策的,望即通报各地切实纠正和防止。   对地主家庭出身的学生,必须坚持争取团结、改造教育的政策,对学生中有违反土改法令行为者,应在当地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进行阶级教育和土改政策教育,欢迎他们揭露家庭罪恶,交出代藏的封建财产,并主动的规劝地主家庭和亲友抵头认罪,遵守法令,劳动改造。在方式上必须坚持启发自觉自愿,不追不迫的原则。一般虽和家庭有经济关系,但无剥削或违反法令行为的,应让他们安心继续学习。在学校中不应对之歧视或随便开除,如土改后确实不能继续入学而本人又努力学习者,可由政府给予适当的助学金。对个别确实为躲藏农民斗争而混入学校,其本身又有严重政治罪恶的地主分子,应经过区党委以上机关批准才可逮捕回乡进行斗争。同时须向学校师生说清道理,以争取多数同情和拥护。    华南分局十月七日   · 来源:   广东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