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宣传部批转罗瑞卿同志关于学习斯大林论文的报告 ## 中央宣传部批示   罗瑞卿同志的报告很好,转发你们参考仿行。    11月   中央公安部党组,最近专门讨论了中央关于学习斯大林同志的论文,以及联共十九次代表大会文件的指示,一致认识到中央的指示十分重要,特别是对高级干部进行系统的理论学习,有极大的启发和督促的力量。公安部高级干部的理论学习,始终没有好好组织起来,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学习,这种状态,必须按中央指示以最大决心转变过来。因此,除了按中央指示布置全体干部的学习外,关于党组及经常列席党组会议的高级干部(局一级)的学习,作了如下决定:   一、把党组组员及经常列席党组会议的高级干部,共20人,编为一个学习组,由党组书记罗瑞卿为组长,徐子荣为副组长,并指定两个同志为秘书。   二、每星期三、六的下午3时到6时,集中学习(此外的个人每日学习时间不规定),此种集中学习,在组织学习的开始是完全必要的。   三、学习时间一律停止办公,停止会客,除非重病或有重要工作非请假不可者,不得请假,不得迟到或早退。凡参加学习的同志,必须妥当的安排自己的工作,坚决地坚持学习规定。   四、按中央规定,学习计划暂定为3个月,一个月学习斯大林同志在联共十九次大会上的演说和马林科夫同志的报告,两个月学习“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并订出具体学习步骤。   五、两周或一周举行一次讨论会,会前须充分准备,会上积极发言,并在会前轮流推定一人或一人以上的主要发言人,被推定的主要发言人,不得推辞,并须认真准备,说出自己理解的意见,不得潦草应付。   六、平时的学习笔记不做硬性规定,阅读及讨论过程中均可随时记笔记。联共十九次大会文件学习完毕,每人无例外地要写一篇学习笔记,字数不拘,由组长副组长阅后传阅。   七、参加学习组的同志除自己学好外,还要注意帮助本单位的干部学习。学习组的讨论会,必要时得适当扩大举行,并于讨论后视需要推一定同志向全体干部做学习报告,被推定者不得推辞。   以上决定已开始实行,11月12日第一次集体学习,大家都很认真,并有信心坚持下去,证明中央指出的:高级干部学习,只要有决心,是可以搞起来的话,是完全正确的。学习中将会遇到困难,有些同志可能感到学不进去,有些同志也可能先很热心而后逐渐冷淡下来,但是只要采取虚心请教、互相帮助和领导上坚持不懈的办法,也是可以解决的。此报告即作为我们学习开始的一次报告,请指示。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