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局关于执行中央一月五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指示的指示   (各省、市委并报中央:)   我们在接到中央一月五日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后,即依据中央指示方针和西南区情况经过讨论,特拟就关于执行中央一月五日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指示的指示,请中央审查批示。西南局前发改善领导方法纠正强迫命令指示草稿即作废,请各省、市委即依照新指示讨论布置。特此通知。    西南局   我们接到中央一月五日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和山东的报告后,结合着西南当前党的组织情况,做了专门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三年来西南地区各项社会改革的任务在毛主席和中央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已基本完成,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出很大的成绩,使我们能够在中央统一领导与继续加强抗美援朝的条件下来开始进行国家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计划。但是据最近各地先后反映的情况来看,党政领导机关和干部中,官僚主义、命令主义、违法乱纪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这种恶劣的现象已成为我们目前工作中极大的危害。它隔绝着党和群众的联系,阻碍着政策法令的正确执行,限制着人民群众积极性的发挥,破坏着我们党与政府的民主制度和损害着我们党的政治威信,所以大家一致认为在西南地区依照中央一月五日指示,在全区范围内和各级机关中展开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坚决斗争,是完全必要的。   表现于命令主义方面的是,不少的干部在接受任务布置工作时,往往是盲目接受任务,很少研究和领会指示精神及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如何采取正确政策去贯彻完成任务,而只是孤立的片面强调数字和时间,只是为了“赶任务”,结果,不顾党的政策,蔑视群众的利益,对群众蛮不讲理,几乎把每件工作都采取摊派办法,强迫命令群众照办,否则指为“不爱国”“不拥护毛主席”,甚而指为“小台湾”“要跟蒋介石走”,结果不但任务不能真正的完成,而且许多有益于群众的好事都变成了坏事,使革命事业受到严重的损失。这种例子,不论在城市在农村,也不论城市农村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严重存在着的。例如:发展劳动互助本来是有利于农民的好事,但是不少的同志,在发展互助组时采取简单的“按户编组”的办法,而对于没有参加互助组的个体劳动农民,则指为“不拥护毛主席”,说这些没有参加互助组的农民是“地主思想,是富农思想”,最低限度也是“落后份子”。歧视他们,不仅不借东西给他们,不贷款给他们,而且有的因此就不让他们赶场,更严重的是个别的甚至在单干农民背上贴一张“单干户”或“资本主义”的条子,在互助组中,并有将组内所有的耕牛农具都集中起来归公的现象。甚至于像贷款、建党、召开劳模代表会议这样好的事情,也曾经因为采取强迫命令办法,而发生死人的个别现象。在厂矿中,开展合理化建议和订立集体合同中,有些同志,同样采取了简单粗暴的强迫命令办法,甚而规定一个单位提合理化建议非提到若干条不行,不提就要挨斗争。集体合同不是发动工人在工人自觉的基础上订定,而是写好后强迫工人非签字不可。更严重是有个别的厂矿工作干部,认为工人是下等人,非采取控制的办法不行。生产计划的订立,则有所谓积极分子带头党员保证非通过不行的办法,谁提出意见就要让谁检查思想。在民族工作中,盲目的宣传反对宗教,强迫回民吃猪肉,挖坟、砍神树,占用寺庙,强迫少数民族剪发剪裙子,说汉话穿汉人服装,违反其风俗习惯,严重的违反民族政策。某些城市中,强迫市民学习成为群众的负担,甚至影响到经济生活。在中苏友好月中强迫小脚老太婆擦粉抹口红,收税时,采用所谓“车轮催税”的“具体帮助办法”,以及“推吉普”的办法。同时,较为普遍的是:不少同志有一种低不如高,少不如多的看法,以为不论什么任务,总要超过原来的规定才光荣,才显出自己的能干。为此就不仅一般的习用简单的命令办法,而且将社会改革运动中对敌人的斗争办法,也原封不动的搬到人民人部,所以“斗争”“管制”也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由此而使我们党与人民政府的威信受到严重的损害。   违法乱纪的现象亦甚为骇人,这里只举出以下几件已知的较大的事件,就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云南泸西县领导上,去年十一月未经请示上级擅自将在狱的廿多名已经结案回机关工作的六名贪污分子及三名家属,进行三反追赃。县委委员李尊武公开向群众动员说:“今晚我们应用斗争地主的方法打下他们(贪污份子)的威风,若不交赃他是不打算活。”代县长钱明达说:“打死几个算球”采取粗暴蛮横办法命令贪污分子一律跪下,家属也陪跪,接着不说一句话一气乱打廿分钟左右,外围的人因打不上■说“右倾”,也呐喊助威,至此李等认为局面已轰开,然后分开斗争。县长钱明达并向各部门传达上述经验,因此各部门都采用非刑吊打,当晚即重伤六人,到十二月初干部因重伤致死者二人,自杀者一人。因追赃牵连到商人,致商人自杀二人,重伤的六人。这种打风迅速传到农村,即到处吊打地主,几天之中七区即打死地主三人,六区打伤一人。使群众极感不满(已处理)。   云南盐兴县盐兴中学,在一九五一年四月镇反时,县委听信反动分子蒋田、由吉昌假报情况,逮捕法办无辜青年学生、机关干部、工厂职工达一百二十七人,刑罚达十七种,受酷刑的近百人,十岁小学生武烈英被吊,八岁小学生马思烈遭踩杠子,甚至连六岁小学生刘文弟也逼成为特务的大组长,两个青年学生实因酷刑摧残而死(正处理中)。   四川省广安县九区广兴乡四村小学生曾德俊平日在校俏皮,不遵守校规,教师胡仲箎经常以登黑板报和体罚对待,一次并在周会上宣布要给坏学生挂布条,遂引起曾的反感,会后说:“大家都说我坏,坏就坏,隔两天总要把学校搞垮”,胡即怀疑曾有政治问题,另派学生向曾套供说:“我们来烧房子,放耗子药好吗?”曾说:“要得嘛”,遂以此作为曾有政治问题的根据,将曾送乡政府并将材料反映给武装队员曾德平及工作队干部王文明乡干部夏运发等,即采用吊打硬逼方法,要曾德俊供认参加反动组织情况,结果咬出李士■(九岁女孩)、杨伯川,杨等在“吊鸭儿浮水”“假枪毙”等酷刑及“坦白无事,不坦白挨打”的口号下,又乱咬乱说,牵连数村,共咬出八十九人参加的反动组织。在一连串的酷刑烤打和威胁下共死去八人,其中打死三人,自杀五人;打伤四十九人,王光武等的屁股被打烂生蛆,有的手脚变成残废。(正处理中)   西康省宁南县后山农协五分会干部,在擅自追干部贪污中追出钟光全,周志全等组织土匪,并用刑讯逼钟等咬出:“商人顾新龙、廖道远等三人参加,顾任排长负城内责任”等事实,旋将廖道远吊起逼供,顾见廖被吊遂承认,乃得释放,回城后税局唐文厚又逼他们坦白,乃咬出工商会三十余人参加“反共救国军”,次日即按名单集中审讯,县长李清洁说:“坦白者回家经商,不坦白者交公安局法办”,因此部份人承认了,但说不出具体活动,矛盾很大,有十二人(都系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坚不承认则被扣押,后经专署工作组去后,始将案情弄明白,全案均是在逼供下假坦白的(已处理)。   贵州省威宁县黑古乡七村,施清乡十一村去年九、十月土改时,在工作干部杨光全、张斤才、吴鼎新领导下,严重违法乱纪,指挥民兵采用捆绑、乱棍打及十指点火等酷刑,打死农民地主十七名,并饿死、冻死、淹死小孩,及斗争中贫农八人,引起农民群众大为不满,群众意见很多(正在处理中)。   四川省邓都县七区莲花乡青年委员向德银在工作中擅用职权,公报私仇,曚上欺下,陷害农民并非法管制地主,任意吊人打人,前后被打过者达卅三人,被打残废者二人,最绝灭人性的是打死五人,饿死五人,活埋一人。造成了一户贫农、一户地主两户灭门,共计死亡十一人的惨案(向德银已逮捕,正处理中)。   以上仅系几个典型事例,类似情况各地还有,这就说明问题是十分严重的,工作中的命令主义及违法乱纪的如此严重,这与我们领导上的官僚主义是分不开的。在西南地区的各级组织中,相当普遍的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官僚主义,最主要的表现正如中央所指出的,是“不了解人民群众的痛苦,不了解离开自己工作机关稍为远一点的下情,不了解县、区、乡三级干部中存在着许多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坏人坏事,或者虽然对于这些坏人坏事有一些了解,但熟视无睹,不引起义愤,不感觉问题的严重,因而不采取积极办法去支持好人惩治坏人,发挥好事,消灭坏事”,甚至还加以包庇。就以群众来信一项说,由于解放以后人民群众和国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因而人民向各级组织写信反映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和纠正缺点错误的意见日益增加,我们对这种现象,应该感到愉快,感到兴奋,对于人民的来信应该严肃的对待及时的处理,然而各级组织中并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积压人民群众来信的情况一直到现在还未做过自上而下的系统的认真的检查,因此我们还不了解。有的虽然也在处理人民来信,但一般的是不及时不认真的。又如某些地区,对于群众的灾荒问题和负担问题,这是和群众疾苦关系最为密……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