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委关于在继续反对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中应防止可能发生的自流主义倾向所发的指示 ## 华北局批示:   河北省委“在贯彻省委第八次全会决议中几个问题的指示”是正确的,转发你们参考。他们提出党委对于“五多”问题的控制,必须适当,必须有明确的范围,不要事无大小都经党委批准,防止削弱或取消部门工作,以及不加分析否定一切的偏向,这些都很重要,值得各地注意。在放手发动群众反对官僚主义、分散主义、纠正“五多”的同时,领导者的头脑必须清醒,必须注意防止可能发生的自流主义和取消主义,对于必须做而又可能做的工作,是应该积极进行的,绝不能把这些工作也当成“五多”的部分而加以反掉。    1953年6月   我们已收到唐山、张家口、秦皇岛三市委及唐山、石家庄两地委执行省委第八次全会决议的决定、计划或意见。认为你们对省委决议经过讨论作出执行的决定或计划,是很好的。兹就其中应注重的一些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在贯彻执行省委第八次全会决议中,必须特别注意解决干部思想上存在的问题,就是要使干部真正认识与懂得反对官僚主义与反对分散主义对实现国家统一的建设方针、计划与步骤及改变当地城乡“五多”状态的意义,思想打通了,问题才可能顺利解决。对“五多”方面的问题,从组织上予以控制是应该的,也是必要的,但这还是属于治标的办法,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故控制必须适当,如控制过分,将削弱部门工作也是不妥当的。有的地方似已有此偏向,这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某些组织与干部的手脚,使他们的作用与积极性不能充分发挥,对此应提起适当注意。   (二)反对分散主义是为了使我们每个时期的工作,有突出的中心,使各种工作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循序前进,以克服“令出多门”及“五多”现象;但不能因此而削弱部门工作,相反,正是要使各种组织,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运用不同的方法,在实现党的既定方针、计划中充分发挥其作用。因之,党委在安排全面工作时,就要明确规定出各种组织的具体工作任务和实现这些工作任务的方法,这样才可能使各种组织在中心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有的地方因强调集中统一(这是对的),而对某些部门应进行的工作亦不允许其进行,或不看某些部门的具体情况,抽调他们的干部来作中心工作致使其组织停顿下来的作法是不对的,特别对经济、企业部门、尤其要注意这个问题。   (三)党委对各种工作、会议、发文告等的控制,应该有明确的范围,那些必须控制,那些不必要控制,应加以分析与规定,否则会造成党委和各个部门工作的被动。比如对各部门会议的控制,只能是各该部门召集下级的、涉及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重要会议,不是一切会议;对部门向下级发文告的控制,也只能是牵涉有关方针、政策以及全面性、群众性的公文表现。不要事无大小不加区别地都经党委批准。   (四)对在反官僚主义与分散主义斗争中所揭发出来的问题,必须作具体的、实事求是的分析,正确的方面必须肯定起来,错误的东西必须坚决改正,不足的方面也必须提出补救的办法。比如对“五多”方面的问题,不要只从数量上看,必须分析那些是应当的、必要的,那些是不应当的、多了的,防止不加分析地否定一切。   对各种制度的规定,必须遵循有利于工作和切实可行的原则,事先要经过充分酝酿,反覆研究、比较,成熟了再把它定下来,防止主观硬性的规定,以免执行不通反而妨害了工作。   (五)根据省委第八次全会决议及有关指示、决定,各地在贯彻执行中要根据本地具体情况,首先抓紧解决条件必须解决的带关键性的问题。解决一件,巩固一件,不要企图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办法可依据问题性质,组织专人分别搜集材料,加以研究,提出方案,而后经党委反覆讨论,作出决定。在执行中,难免发现不当之处,这就要不断加以修正、补充,使之逐渐成熟与完备。   省委将派人赴一定地区检查对省委第八次会全决议贯彻执行情况,并望各市、地委就执行情况于七月十五日前向省委作一简要报告.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