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一年来国外华侨报纸(包括香港报纸)执行中央国外华侨报刊编辑方针之概况及今后工作的意见 ## 一   一年来,由于国外(主要是东南亚与香港)各地使领馆、原侨党同志、国外侨报进步的工作人员,以及华南分局宣传部的努力,香港我各报,和缅甸、印尼、印度等各地方的华侨进步报纸,一般都已经能够逐步执行中央关于国外华侨报纸的编辑方针。各地方进步侨报改进以来,各阶层群众的反映,一般是好的。香港我各报和各地华侨进步报纸执行中央方针的经验证明,以报道祖国为主,进行正面宣传,面向多数、面向广大中间群众的政策,是完全正确的。但有些地区,问题还很多,过去的旧的做法,还没有改进。有些地区(如暹罗),由于坏境的恶化,仍须以其它办法去执行和贯彻。有些地区(菲律宾、马来亚)还打不进去,仍须继续设法付诸实施。但凡是坚决执行了中央此一指示的地区,我们的华侨报纸工作,都获得了一定的成绩。进步报纸,在报份上,一般的都有数量不同的增加,最少也能保持稳定。各地区中间侨报的动态,一般的已日益对我有利。虎系各报,如星洲日报、星岛日报的内部,已有分化和摇摆的现象。敌人对于虎系各报的控制亦日烈。   一般进步侨报左倾突出的现象,也逐步有些改进了。远至南菲毛里求斯岛的华侨商报,亦受东南亚各进步侨报的影响,版面没有从前那样火辣辣的突出了。   同时,经验也证明了,在贯彻中央的这一决定中,香港、印尼、缅甸的进步报纸,是有带头作用的。因此,对香港的报纸加强由国内的直接领导,对印尼、印度、缅甸的报纸,加强由当地使领馆具体领导,是十分必要的。过去严重的缺点,是国外侨报的工作干部,和国内负责侨报的指导方面或与国外使领馆的联系很差,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经常的调查研究工作。而我驻各地使领馆,也由于干部的缺乏,还没有能够把对侨报的工作的具体领导,放在应有的地位。 ## 二   各地进步报纸改进的程度,是参差不齐的。其改进的主要表现是:   1、坚持了正确的侨民报立场;拥护新中国并对蒋匪帮的造谣诬蔑予以揭露与抨击。   2、从稿件比重上说,各报均以相当篇幅报道祖国,其中尤以祖国经建济设消息为最多。根据一九五三年上半年的平均统计,例如印尼生活报、新报、民主日报;缅甸人民报、新仰光报;印度中国新闻等六家侨报,在各类消息与稿件中,祖国消息占百分之二三点八(超过国际消息百分之三点八),而祖国经济建设消息,又占祖国消息百分之四十点八。中国新闻社稿件,已被大量地采用,在一九五三年上半年中,已由百分之九点五增至百分之十六。生活报在这方面的改进,尤为显著,该报采用中国新闻社的稿件,也已由百分之七点二增至百分之二十五点五。各报介绍侨乡新气象的消息,多系根据中国新闻社的稿件。   3、一般已纠正了参与及报道当地人民革命斗争的现象。   4、各报在对敌斗争上,已较前为稳重。   5、能逐渐着重报道侨居地华侨的动态,广泛宣传观光团返国观感,号召华侨团结互助,做好侨胞福利事业等等,对推进华侨爱国团结,起了一定作用。   6、已能注意报道的多样性,来降低过去政治性尖锐突出的调子,活泼报面,照顾广大中间读者,逐步满足当地读者群众的要求。   以上优点和成绩,是主要的方面。但由于进步华侨报刊在资本主义体系各国所处的环境(即使在已经建交的地区),是困难的,情况是复杂的,一方面,华侨报纸的分布都是非常分散的,如印尼的十二家进步侨报,从苏门答腊,一直分布到西婆罗洲(现称西加里曼丹),这种极端分散的情况就更增加了对华侨报纸进行具体指导的困难;另一方面,国外新闻工作的队伍,原来就非常弱小,虽然各地进步侨报的骨干分子,一般都是工作热情、积极、爱国的,但他们的政治水平不高,加以进步新闻从业人员,和原侨党同志,回国的日益增加,留在当地的骨干,大量减少,新的力量一时又不能培养起来;我们使领馆方面,由于当地的种种限制,人员过少,也无法拨出专人掌管。所以,不可免地,国外华侨报纸的编辑工作,目前还有不少的问题甚至是严重的问题。在报道方面的缺点,主要是表现在:   1、在国际新闻的处理上,还有不完全符合侨报编辑方针的。如1952年冬以来,各侨报都集中突出地报道突尼斯、埃及、南菲、摩洛哥、阿拉伯等问题,企图通过这些报道煽动各殖民地国家民族独立与解放运动;而且评论多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2、仍有干预当地政治的情形,有些报纸还特别严重。如印尼各进步侨报,对印尼1953年“组阁事件”的处理态度是欠考虑的。若只是对事件以客观态度,加以适当报道,而不加以评论,那是可以的。但他们却普遍地长期连续、突出的对这一“组阁事件”,进行夹叙夹议的报道,和多方的予以评论,新报还俨然地站在反对党的地位和口吻,评论和抨击这一“组合事件”。缅甸也有相类似的事情,如缅甸人民报则曾连续评论与抨击“亚洲社会党大会”。   3、介绍国内做法和经验,也还没有完全改变过去的照搬做法。如1953年春,印尼除生活报外,各进步侨报都有在当地发动“思想改造运动”的宣传;印尼生活报继1952年椰城华侨教育会议之后,号召华侨教育统一教材、学制、教学法、学历、课程之外,1953年春仍向华侨学校宣传要照搬国内教育的做法与经验。   4、在介绍祖国的宣传中,也还有不少起反宣传作用的报道,如印尼新报关于广东兴梅地区土地改革过程的报道,虽已较前减少,但也还未停止(如一月五日:“梅县过了关”)。1952年12月底,该报又曾报道厦门市三年来镇压反革命的详情。   国内党、政、军内部改革,反官僚主义斗争的情形,各地进步侨报亦曾受香港大公报与文汇报的影响,曾一度予以突出的报道。   5、还有对当地华侨中间群众继续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   6、在处理资本主义国家通讯社的电讯方面,常有刊载对我诬蔑,为敌宣传的稿件,尤以印尼新报及缅甸新仰光报较多,情况亦较严重。   7、由于国外华侨报馆内部人事复杂,进步侨报的干部人力不足,干部政治水平不高,国内对国外华侨报纸的指导部门以及我在国外使领馆对各地还无力普遍照顾得到,侨报编辑人员又不及时了解国内情况,所以在国内一些重大政策问题和新闻事实的报道上也还有不少的错误,甚至还有泄漏国家机密的报道。   8、在驳斥敌性报纸的谰言时,有些侨报往往采用不严肃态度,纠缠于对骂或唱对台戏方式,陷于被动;不善于选择有利时机和关键问题予敌人以有力的揭露。 ## 三   自中央关于侨报编辑方针指示发出并在各地执行以后,美帝和蒋匪帮的反应也是很强烈的,认为中国新闻社的成立,是我们对国外华侨“宣传政策改变”的开始。美帝为对抗我向国外华侨宣传政策,组织了名目繁多,各色各样向华侨报刊发稿的反动通讯机构,一方面,唆使台匪加强其对侨报发稿的机构,另一方面,美帝年初改组其远东宣传机构,现又在香港在“自由亚洲协会”的名义下筹组专发所谓“大陆新闻”稿的通讯社;在北京,我们亦已发现印尼驻华大使馆向华侨学生中的坏分子,收集诬蔑我“虐待侨生”材料的情况。在今后敌我在国外争夺华侨的宣传斗争日益尖锐的情况下,为进一步贯彻中央的侨报编辑方针:   1、为贯彻华侨报纸长期生存方针,各地进步侨报必须严格断绝与当地革命政党和进步党派的一切来往。进步侨报由于过去言论不慎,有很多把柄,已为当地政府抓住,他们随时可翻旧账进行对进步侨报的迫害。因此,应适当地处置这种情形,对突出的人员进行适当的调整。   2、为加强对中间侨报的工作,首应继续加强对他们的争取与团结工作,必须纠正进步华侨报刊对中间侨报乱打乱驾的现象。对一般中间报纸,主要是争取其在重大关键性的问题上采取对祖国有利,或最少对祖国无害的态度,或者是保持中立态度。进步侨报不要去要求中间侨报事事均彼此一致彼此配合,这是不可能的,也是不恰当的。对中间侨报主要是按上述要求,影响其报道与言论方针,一般保持其中间面目,对其内部问题应少加干涉或不加干涉。对于中间侨报的争取对象,应以谨慎、耐心、谦虚、诚恳的态度对待之,平时应多通过同乡、亲友连系,必要时适当解决其困难。为开展对这些中间侨报的统战工作,可采取如报人俱乐部等适合当地情况的多种多样形式,消除进步与中间之间的隔阂,加强进步侨报与中间侨报的报人间的友善气氛。在对敌斗争中,亦应注意防止暴露与我有关的中间侨报的面目。   3、必须加强对反动报纸的分化与瓦解工作,而不要对不满我们的报纸普遍都当成反动报而予以打击。所谓反动报,应是完全为敌特所掌握的首要敌报,如印尼的天声日报、自由报,缅甸的自由日报,新加坡的中兴日报,印度的印度日报等。对于这些反动报纸的造谣诬蔑,最好的揭露办法是贯彻正面宣传的方针,自始至终要说理,态度要严肃、稳重;争取主动,切忌跟在敌报后头转,纠正过去进步侨报以谩骂代替说理,以长期唱对台戏反而提高反动报身价的办法。进步侨报应在抓住反动报的要害,特别是在其危害群众切身利益又为群众所痛恨时,集中力量予以有力的揭露。   4、明确使领馆对华侨报刊的领导责任,在建交地区的报刊工作,主要应由使领馆来领导。但我驻印尼、缅甸、印度使领馆人员少,任务多,印尼侨报分散各地,全面照顾实有困难,建议在有侨报地区的使领馆,增设专职干部,以加强对侨报的具体领导。必须明确,侨报是联系千百万华侨的工具,因此,我使领馆必须予以充分重视,首长负责,亲自掌握侨报的言论方针。   5、国内的重大事件、或国际时局的重大变化,如与侨报报道有关系时,可有国内及时发宣传提要给使领馆;当地发生与华侨有关的重大事件时,由使领馆向国内提出意见,建立国内指导侨报的机关与我国外使领馆的密切联系。   6、为使国外侨报工作人员安心于工作岗位,国外各地应一方面适当地提高其生活待遇,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上的帮助和业务上的指导,使其安心在当地长期坚持工作,提高他们对政策业务学习的风气。另一方面,对因受迫害或转移回国的人员或家属,适当安置工作或予以学习机会。   7、加强国内现在由中央宣传部、中央联络部与中央统战部领导下之华侨报刊指导委员会的经常工作机构,以便建立对国外华侨报刊的调查研究,掌管经常对华侨报刊工作的指导业务。   由于国外环境根本不同,对国外华侨进步报刊的领导与管理,和对国内报刊的领导与管理办法,应是有所不同的。国内报刊工作所拥有的有利条件,与党委的领导,新华社的指导以及请示报告制度、审稿制度等,在国外的环境下,是不可能具有的。首先,国外侨党,现已不复存在。在重要关键的问题上,除国内经由使领馆给侨报工作人员尽可能予以提示之外,主要的,只能依靠华侨报刊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常学习,和政治水平的提高。其次,这些华侨进步报纸的经营人,大部分都是资产阶级中的进步或开明的分子,行政管理人,亦有多数都是这样的中、小资本家,所以,他们对我们的态度,有些是能够听从我们的主张与意见办事,自然也有一些人是不怎样听从我们的主张或意见的。再次,有不少的侨报所在地,我们还没有使领馆,而且,即使有使领馆的地方,我们的使领馆,也不能完全搬用领导与管理国内报刊的办法,来领导与管理当地华侨报刊。   这一情况,就要求对国外华侨进步报刊的领导与管理上,考虑并摸索能适合于当地条件的领导与管理方法,例如:在有侨报的地方,我驻当地使领馆对进步侨报与中间侨报的领导与指导方法;在报社外部的原侨党党员对进步华侨报刊与中间报刊的指导方法;以及,在各进步华侨报刊内部工作的我原侨党党员、进步分子,与该报刊经纪人的资本家共同合作经营报刊的工作方法等等。而所有这些工作方法,需要依靠耐心的统一战线工作,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华侨新闻工作人物,根据各种具体不同的环境条件和具体不同的对象和情况,灵活地运用中央关于侨报编辑方针的指示,及处理各方面业务中所发现的问题;对于他们在工作中所出现的一些错误和缺点,则应耐心说服,多扶持,多帮助,多照顾,多等待,切忌操之过急,而应逐步地教育和提高他们。 ## 四   进步华侨报纸在处理国际、国内、当地稿件方面应明确如下原则:   甲、在国际新闻方面:   1、朝鲜停战后,在东南亚地区的形势发展不论如何演变,但这些地区的政府,将对华侨更加紧控制与迫害。所以国外侨报对当地政府的言论更应慎重。国外华侨进步报纸今后更应当以充分的篇幅介绍祖国,报道祖国建设,不登载干预当地政治斗争、攻击当地政府的评论和报道。   2、国际形势日益复杂,为避免被动,华侨报纸以不评论国际政治为好。国外侨报对国际政治一加评论,就势必要下结论,下结论就要表示态度,而华侨报纸对国际政治,是非常不方便于表示态度的,也无必要去对每一国际政治事变,表示态度。   3、有关当地政治事项的报道,即使新华社表示了态度的,但如果该项新闻或评论的刊载对当地侨报的生存发生抵触时,华侨报纸可以不用。   同时,凡关系列我国的新闻(如朝鲜停战问题),新华社和中国新闻社都会发布消息,国外侨报对这类新闻应该根据中国新闻社的消息刊登。如新华社虽已发表,但中国新闻社没有用的,华侨的进步报纸也可以不用。   其他有关我国的国际新闻都要特别慎重,并根据上述原则处理。   4、如果碰到国际上很紧张很复杂的问题时,新华社和中国新闻社都未发表,则宁可慢一点发表消息;如非发表不可,否则影响本报生存时,可用客观报道方式予以发表。   5、凡处理国际新闻稿件发生疑难时,有使领馆的地方,要征求我使领馆的意见。若我使领馆离开得太远,又管不到时,处理这类问题,应以不反苏、不反民主阵营、不反对新中国,不影响侨报长期生存,不卷进当地政治斗争,不反对所在国政府为原则。   6、在对我有利或对我无害的条件下可以采取纯客观的态度,利用资本主义国家通讯社的零星消息,如适当利用反映资本主义世界内部腐烂、经济崩溃的消息等等。   7、对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不作集中的突出的报道,以避免过分注目,但可以采取分散、不突出的方式进行报道。   8、应以充分的篇幅多报道祖国的建设成就、侨乡消息,而逐渐扭转国外侨报以过多篇幅清谈国际时事的现象。这是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   乙、在当地华侨新闻的报道方面:   除报刊编辑方针已规定的以外,根据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尚须明确:   1、多报道当地华侨的福利、教育、团结、文娱、体育等方面的正面的活动与气象,推动当地华侨团结,但要注意掌握不把华侨报纸作为指导当地华侨工作与交流经验的工具。一切报道应着重于具体的事实的报道,但又要严格注意不暴露我们和这些侨团工作的关系,社团内部的情况、作法、意图等。   2、在华侨起而为切身利益斗争时,对于这一方面的报道,必须要符合于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在有使领馆的地区,在报道时应尽量事先请示使领馆。无使领馆的地方,则对报道此类事件应取稳健的态度,最好办法是简略的报道客观事实,不要多所评论。   3、报道华侨新闻应和有关当地人民的事情分开,不要将两者纠缠在一起。有关促进两国人民友谊事情,自然是应予主动报道的。有关当地内政问题而非报道不可者,则可根据当地文字报纸的官方的消息,予以适当的报道,但不作连续或突出的报道,侨报对于此种问题,以不表示态度为宜。   4、进步侨报切戒对华侨群众采取谩骂讽刺的办法。任何这种做法都是脱离群众的,因而是不恰当的。   5、在揭露蒋匪帮罪行中,应注意不要不分附从与首要、不问时机成熟与否、不注意群众反响,到处树敌的不策略而脱离群众的作法。   此外,在报道华侨新闻中,尚须注意避免采用暴露侨资转移回国,及侨汇秘密的任何报道。   丙、在祖国报道方面:   1、国外华侨报纸刊登国内消息时,应主要的采用中国新闻社的消息和材料,部分的采用新华社适合于在当地刊登的消息。侨报驻国内记者,一概不向国外侨报发新闻稿,而只发通讯稿。对国外华侨报纸拍发新闻稿件,统一由中国新闻社办。   2、国外侨报使用中国新闻社的消息时,最好能在加以编写后,用本报讯或其他的方式发表(但须注意不违背基本内容的精神)。对新华社的主要政治消息,不得改写,但一般的消息,可以改写。新闻稿件改写以后,不论是新华社或是中国新闻社的消息,概不得用原电头。   3、国内的作法与经验,是不能照搬到国外侨居地去的,华侨报刊的任务,只是在于宣传祖国,帮助华侨认识祖国,对祖国建立一个较明确的概念,以促进其团结与爱国,而不是利用报纸作为政治行动的指导工具。所以,在报道祖国中,不要和当地联系起来,进行鼓动、号召,在当地照搬国内的作法。   4、在“服务版”“答复来信”或“问答栏”,或解释国内各项政策的专文中,凡有使领馆的地方,应尽量请示使领馆。无使领馆的地方,对不能或不便回答的可不回答。   5、可适当登一些侨报记者的通讯稿件,和侨眷家信,以加强华侨对祖国的联系。   6、同时,在处理国际国内新闻时,不要一概一字不易地照抄新华社与中国新闻社的新闻,以免各报纸都搞成千篇一律,这样做将是非常不利的,要给予侨报以充分活动的余地。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