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批发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会议的报告   (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市委、区党委:)   兹将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会议的报告”,转发你们参考。    中共中央 ##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关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成立会议的报告   (中央:)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于五月九日至十一日在京正式成立,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一零八人,包括回族、维吾尔、哈萨克、东乡、撒拉、乌孜别克、保安、塔塔尔、柯尔柯孜、塔吉克十个民族成份。其中宗教职业者(教主、阿訇、毛拉)六二人,占百分之五七,内分新教、老教、哲合忍耶等派;宗教工作者二七人,占百分之二五;一般伊斯兰教徒一九人,占百分之一八。在政治情况方面,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三二人,占百分之二九;中间分子七一人,占百分之六六;落后分子五人,占百分之五。   会议由刘格平同志作了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报告。汪锋同志作了关于时事问题的报告,鲍尔汉同志作了关于筹备工作的报告,达浦生阿訇等也在会上讲了话。经过讨论后,通过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简章,选举了一个包括八十三人的委员会。   参加这次会议的阿訇们,许多人怀抱着“发展宗教”、“振兴宗教”、的希望,企图借这次会议,提高他们的地位和恢复他们的宗教特权。如新疆维吾族阿訇们准备在会上提出恢复宗教法庭、恢复打人特权,并要求政府把他们养起来。回族的阿訇们则准备提出“阿訇是国家干部,应和干部一样待遇”,“禁止回汉通婚”,“在回民学校中普遍学习阿文”,“收回已分配了的清真寺土地”等。   对以上情况,我们事前摸了底,拟出了对策,因而在会议上能够胜利地进行工作,未出什么偏差。   我们把会议的中心放在正面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上,提出伊斯兰教界应划清敌我界限,拥护土地改革,服从政府法令。并结合上述中心,解决了若干需要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问题,其中主要是阿文问题,回汉通婚问题,阿訇生活问题。对于恢复和提高阿訇地位和宗教特权的要求,则在小组会中予以适当的解释。对新疆阿訇们这方面的要求,主要由鲍尔汉同志作了解释。   会议基本上是开得好的,经过这次会议,与会的阿訇们对爱国主义和民族、宗教政策的认识有了进步;对于建立这样一个全国性的伊斯兰教团体都很高兴。他们称赞说这是“空前的盛举”。对于如下三个问题的认识,也大致上趋于一致:   一、阿文问题:阿文不是回民的民族通用文字,而是伊斯兰教的经典文字,因此在宗教方面学习或使用阿交是可以的,但把阿文当作回族全民族的文字,而企图推广使用的作法,则是非常错误的。这种作法对回族人民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十分不利。回族既然都讲汉语,则汉文也就是回族的文字。因此应该提倡学汉文,这样才有利于回族人民。   二、回汉通婚问题:一般应不宣传,不鼓励,应尽量避免此种婚姻之发生。遇有回女汉男要求结婚,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意志坚决可经过与回民代表人物协商同意,在男方愿意依照回民风俗习惯结婚的条件下,予以允许。   三、阿訇生活问题:阿訇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是宗教职业者。把阿訇都当做国家干部待遇是不对的,也是违反信教自由的政策的,清真寺土地已分配给农民者,不应要求收回;但阿訇生活确实困难者,政府可酌予救济。   以上三个问题,经过酝酿讨论,大家意见虽然大体上趋于一致,但有些人思想还不很通,特别是对于阿文和回汉结婚问题,抵触很大,但也提不出反对的理由。我们也知道这些问题不是一次会议所能解决的,必须在今后多作工作。   会议的缺点是不少的,主要是时间太短了,一共只有三天时间,议程安排的太紧,因而大家对于几个报告讨论的很不够,而我们对于若干问题的解决也就很不细致。(会议时间之所以太紧,是因为当时连开几个会议,房子住不开,参加伊斯兰教协会的人只能在北京住四、五天就离开,否则后来参加别的会议的人,就没有地方住)。   对于这次会议,有如下几点经验:   一、事先要摸底,弄清主要情况。这是很重要的。这次我们在会前通过各地统战部了解了代表们的思想动态及在会议上可能提出的问题,在会前研究拟定对策,因而使会议能够顺利的进行。否则就可能临时仓促,陷于被动。   二、要使与会代表把所有的话都讲出来,即使骂人的话,也让他们说完,不要加以阻止。这样才利于问题的解决。等他们都讲完了,然后再分析、研究,对的都应接受,不对的应平心静气地予以解释,对于错误的则应通过其内部的进步力量,予以适当的批判。这样做才是正确的,才能使他们心服。不能急躁,也不要靠组织控制;否则,代表有话闷在心里,回去在群众中散布,就对我们不利。   三、在必要时,对个别野心分子,应根据情况和条件,予以适当的揭露。这次会议中,我们通过代表中的进步力量,揭露了阻碍会议进展的挑拨活动,使会议能够顺利进行。但对个别野心分子的揭露,必须掌握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做到适可而止,防止过火,否则也是不利的。   四、必须尽可能地满足他们某些比较正当的要求,这样才便于团结改造他们。这次会议我们主要在两个问题上作了照顾:一是除了极少数的几个人外,绝大多数的阿訇代表都选为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的委员,二是组织阿訇代表到南京、上海等地去参观。他们对这两件事情都很高兴,反映说:“政府照顾我们,真是无微不至”。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195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