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北局关于正确贯彻党的粮食政策、保证完成国家粮食统购任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指示 ## (华北局一九五三年十一月批复蒙绥分局、河北、山西省委粮食会议报告)   分局、河北、山西省委关于粮食会议的报告均阅悉。除原则上同意你们报告中所提各项措施和意见外,下列意见请加注意。   (一)这次各地粮食会议中的重要经验,是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与粮食问题合并传达讨论,从总路线出发解决粮食问题,从而武装了干部头脑,增强了干部完成统购统销任务的信心和决心。目前各地正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议,由于区乡干部与农村经济联络密切,大部分乡干部本身就是农民,其中还有不少是余粮户,思想较复杂,因之,会遇到更多的思想障碍,如不打破这一关,就不能通过他们教育农民,就不能保证党的政策的正确贯彻和完成国家粮食统购任务。因此,各级党委要十分注意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收集和分析各种意见,对正确的加以表扬通报,对错误的加以教育批判,对怀疑的加以耐心解释。要用总路线武装干部的头脑,教育全党,鼓起他们为社会主义而艰苦奋斗的热情,号召他们起带头作用,同时反复地交代政策和工作方法,这是完成粮食统购任务的决定关键。   (二)各省所分配的任务,初步统计为五十九亿四千余万斤,较华北原分配数多三亿多斤,这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由于统购工作是一项新的复杂的工作,我们对粮食情况又不十分清楚,为了避免部分地区因分配任务不当或工作上发生偏差完不成任务,以致影响全局,在各专(盟)县(旗)向下布置任务时,应有适当的机动数字;凡有条件超额完成者,应争取超额完成之。总之,应采取积极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将完成购粮任务和团结农民、发展生产的政策统一起来。此外,各省应有计划地收购一部分小杂粮,以供应京津之需要(具体数字由华北财委另告)。至于销售数字,估计实行统销后,出售量会减少,因此各地向专、市分配控制数字时,要打得紧一些,待经过统购工作对缺粮户情况基本摸清后,再作最后确定。   (三)各地的统购方法,除河北省委已根据典型试验的经验,将原办法修改为“层层分配任务,分发控制数字,号召农民自报,发动群众,民主评议,以完成统购任务。在分配、计算时,参考存粮数量和卖出买进情况”外,蒙绥分局、山西省委仍以原报告所述办法进行。由于我们对此项工作毫无经验,在统购方法上今年不能尽求一致,各地可按已定办法执行,在工作中应注意典型试验,虚心学习,及时改进。   山西省委在统购工作的具体政策方面,提到“收购农户余粮,只按今年收获量计算,对劳动农民历年省吃俭用积存下的余粮,一般不加过问。”这样的规定,可能助长农民存粮的心理,而不愿把余粮卖给国家,同时也可能影响农民内部的团结,此点请山西省委再加考虑。   (四)目前物资供应的情况是:一方面是我们还不十分摸底;另一方面运输调度不灵,供应品种不尽适合农民要求,有些地区国营贸易部门与合作社关系不够协调,因此存在的问题较多,势必影响统购工作的进行。各地应认真督促同级财委加强对这一方面工作的领导,加强物资供应的准备工作,特别是对农民所迫切需要的生产资料的供应,应有实际调查和充分准备。同时,在统购工作中应多方面延缓货币投放时间,以免引起物资波动。   (五)完成征购粮食任务和准备好明年粮食增产的工作,必须统一布置分工结合去做。河北、山西省委均已初步制定了一九五四年农业生产指标数字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具体计划,这是很好的,应切实督导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现。如果为了完成征购工作而妨害了冬季生产和互助合作工作及明年各种增产的准备工作,那就一定会脱离广大的农民群众,一定会引起广大农民的不满。此点望转告一切在农村工作的同志,切实予以注意。   (六)号召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在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中模范地遵守党的政策,发挥带头模范作用,是完成粮食统购统销任务的重要环节。为此,除必须进行深入的教育工作外,还必须规定几项严明的纪律,并以此教育所有党员干部,使他们自觉地遵守,不许违犯,否则要受到党的纪律处分。面对真正模范的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则应予以表扬。河北、山西省委已订出党员在粮食统购工作中应遵守的纪律(河北八条,山西三条),是完全必要的。对于违反纪律的党员,一般应是根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的原则进行处理。北京市委严肃地处理了前京津公路运输局副局长庞立名抢购面粉的违法事件,是很有教育意义的(已经华北局批准开除庞立名党籍,并通报全党)。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