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蒙绥分局关于粮食工作会议的报告   中央粮食会议后,内蒙古东部区和绥远、察盟分别由区党委和分局召开了农业区的旗、县委书记会议,传达了中央粮食会议精神,并布置了购粮工作(东部区征粮工作一同布置)。与会同志对中央计划收购计划供应政策完全拥护,并愿坚决为这一政策的贯彻而努力。东部区确定征粮二十七万八千吨,购粮三十五万吨,争取完成四十万吨。乌兰夫同志在分局和扩大的干部会议上,反复强调指出,蒙绥地区是产粮较多地区,必须全力以赴,完成并争取超过中央分配的任务,支援工业,反对地主主义,反对片面的群众观点。在这一精神下,反复研究了绥远的粮食产量,最后确定绥远征收公粮二亿七千万斤,统购五亿四千万斤。这一任务,只要把工作做好是完全可以完成的。现在主要将分局扩大干部会上的问题与工作布置报告如下:   (一)“不摸底”是与会同志的共同毛病。低估产量,高估消费量,是会议前一段与会者的共同点。这一方面反映了领导生产的一般化,对群众生产与生产了解不深刻,心中无数;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干部的片面群众观点。会议中,乌兰夫同志反复地批判了这种观点,指出只有把群众的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而且使目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观点,才是正确的群众观点;指出巩固工农联盟是必须坚持的一条根本方针,但必须保持工人阶级的领导,必须教育克服农民落后的一面,逐步改造引导他们过渡到社会主义。并特别强调指出:要胜利地完成这一任务,基本关键在于充分发动群众;要进行国家过渡时期总路线任务的教育,使全党以及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对农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要耐心地解除农民的思想顾虑,经过自我批评,批判落后思想。   在发动群众中,首先应将党、团员和积极分子、村干部工作做好,他们曾在镇反、土改、组织生产中起过积极作用,必须教育他们在执行政府的计划收购粮食的政策中也能起带头作用,团结群众、积极自觉地出售粮食给国家、完成收购计划。但另一方面也要认识他们中间的若干人不自觉地受着资本主义思想影响或自发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因素。这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农村,特别是绥远保存了富农经济,而且有一定数目的落后村,组织起来的程度比老区相差很多等等情况下,资本主义思想在党内团内的反映是有其社会根源的,此点必须时刻注意进行教育批判。要把农民的惜售思想与囤积牟取暴利的投机行为区别开。对农民要坚持说服教育的方法,只有对粮食投机者才采取强制办法。   (加强保卫工作:随时了解情况,教育群众,注意侦察,防止破坏活动,发现反革命分子的趁机捣乱挑拨离间动摇人心的反革命行为,必须坚决打击严厉镇压。)   (二)统购面一般地可以掌握在总户数的百分之七十左右,余粮的百分之八十左右。但这只能作为领导上掌握的大体界限。在实行中,各地须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一起观点。其出售额与余粮的比例,不必一律,可以百分之七十、八十、九十等等。但征购总额必须完成并争取超过控制数字。   (三)各种粮食都可收购,但应抓紧小麦、莜麦、糜谷、高梁等主要粮种。价格政策上可按中央指示的原则,由财委党组统一订出合理的城乡差价、品种差价和等级差价,东部区由东部区党委提出意见,由财委汇总报中央批准后执行,价格要固定下来,以打消农民的惜售看涨心理。要严格执行分等论价政策,反对压等压价或抬等抬价。要训练技术人员正确地掌握粮食品种,按政策办事。   (四)关于物资供应、组织地方工业手工业生产与货币回笼。国营贸易与合作社须根据统购任务和群众需要,重新审定物资供应计划和检查供应情况,很好地组织货源,满足群众需要。特别应注意组织本地区的工业和手工业生产。在统购粮食时即可调查群众的需要,并在群众自愿的原则下,向群众订立预购合同,应有意识地领导推广这种工业与农业联系的重要形式。为此,各地可召开手工业者代表会,邀请农民代表参加,双方商定产品、产种、规格、价格、数量等等。国营地方工业与贸易、合作部门应密切联系,财委对此应进行很好的组织。农民目前除买生产和生活资料外所余货币,应劝说群众到银行储蓄,以保证明春农业生产的投资,避免浪费。银行对储蓄手续、力量组织须及早安排。有条件的地方还可组织信代合作,以吸收余资,调节农村有无,防止农村高利贷发展。已办的信贷合作社的经验,由银行与分局农牧部加以总结,以便订出今后切实可行的办法,逐步推广并加强组织税收,做好收回贷款工作,及时回笼货币,以稳定市场物价。   (五)关于私营商业,除中央已有规定者外:(1)对专营粮食的私商是取缔方针,但应有步骤。第一步先禁止其收购粮食,其所存粮食由国家收购,够条件者国家可委托其代销;第二步是了解其从业店员情况,由国家粮食部门分别录用。(2)对跨行跨业的坚决禁止其兼营粮食生意。(3)对农村中的粮食商贩坚决取缔。(4)对手工业者与农民间的直接交换,只要为自己消费而不是贩卖行为的,可以允许。   (六)加强粮食机构:各地、盟、县、旗应组织临时的粮食收购指挥机构,由党委书记、行政首长负责,吸收粮食、国营贸易、合作、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任务是组织统购计划和物资供应计划的实施,组织检查,总结经验,教育干部等。在统一计划下各部门分工负责。粮食统购点,基本上可按现在基层合作社的分布设立,视需要再增设若干,由粮食、合作、银行部门各配备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业务干部,由党委和政府再配备一般干部,旗县委委员要分工负责领导片的工作。统购任务完成后,留下必要的仓库保管人员,其他干部各返原工作岗位。县以上各级党委可组织检查组,由得力干部率领,巡回检查。农村以原财政(财粮)委员会为主,由支书、乡长负责,吸收有关人员参加领导购粮工作。   (七)十一月份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一)开好县(旗)、村级的干部会和人民代表会,交清政策和方法;(2)建立指挥机构和统购机构,适当地调配干部;(3)根据任务和各村的具体情况订出村的控制数字;(4)作好粮食保管中的准备工作和保卫工作的布置;(5)工商行政部门要召集粮食商贩开会,停止其收购活动;(6)作好重点试办,总结经验,教育干部。   (八)必须结合的几项工作(工作安排):(1)很好结合冬季生产。征购粮食工作是重要的,但生产仍然是农村工作的中心,冬季生产的主要内容应该是:结合粮食收打、副业生产等作好明年生产的准备工作。现在应强调“明年之计划在于今冬”。(2)作好明年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准备工作。互助合作运动是过渡时期党在农村工作中的中心环节,也是增产粮食的一项重要工作。明年我区互助合作运动要继续稳步健康地发展,要求各级负责干部在今冬摸清互助合作运动的现状并作出明年发展计划。在冬季互助合作干部的训练中把互助组的情况反映清楚,并作好明年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准备工作。(3)发土地证对刺激农民生产情绪意义很大。绥远在今冬必须完成并必须做好。(4)普选工作。现在尚未进行的可以暂停进行,已经开始可能完成的争取完成,需要缩小范围的可以缩小范围,能提前的亦可提前(征粮前)进行。   这一报告连同十一月六日统销计划的报告,即作为我们向华北局和中央的增产节约第三次报告。   是否有当,请指示。   · 来源:   河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