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浙江省委对于私营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针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指示   (各地委、市委、直属县委,省委各部委、省府各委各党组、并报华东局、中央:)   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针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经过省党代表会议和各地、市、县党代表会议或干部会议的传达讨论,在全省主要领导干部中,对党的方针、政策和作法等主要问题的认识上,已基本上得到解决。现在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入实际行动。省委拟除对私营交通、商业如何实行国家资本主义问题另发指示外,现先将改造私营工业的初步意见指示如下: ## (一)   全省整个工业比重中,私营工业占着重要地位,基本情况是公小私大。根1952年底统计,全省4人以上工厂7666家,职工170277人,总产值84508亿元。其中私营6909家,占90.13%;职工112278人,占65.9%;产值58414亿元,占69.12%。私营工业的主要特点是:①生活资料的生产约占90%,生产资料的生产只占10%。②主要产品(如丝绸)不仅供应本地,且销售国内外,在全国有重要经济价值。③数量大、零星分散,经济价值比较重要的只有803家,其产值约占私营工业总产值的49%,职工约占私营厂职工总数的54%。④分布面广,但主要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和嘉兴专区。   解放四年来,工业中的国家资本主义已有很大发展。加工、订货、收购、包销已占总产量中40%以上。公私合营厂已发展到73家,职工8510人,其产值占全省工业总产值的4.3%,并在生产中显示了公私合营的优越性。四年来,私营企业内部的社会主义因素也不断增长,工人已经普遍组织起来,部分企业已经建立了党与团的组织。由于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以及思想改造的胜利,资产阶级分子已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和改造,并出现了一批比较靠拢我们的先进分子,发展了不少党、团组织,干部已吸收了一部分经验。这些都是对私营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针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利条件。 ## (二)   为了适应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国家建设发展的需要,对私营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针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必须根据需要与可能,采取积极而又逐步进行的方针。首先集中力量将那些:①规模和经济价值较大;②产品是名牌货或生产技术性较高;③合营后国家不背包袱的主要工厂,先实行公私合营。采取于今后两年内(即1954年至1955年),将全省10人以上的私营工厂,全部改造成为公私合营厂。使本省工业总产值中,公营和公私合营达到70%左右,这就是基本上将私营工业纳入了国家计划之内,具体要求是:   (一)凡有利于国计民生而职工在10人以上的工厂,应根据需要与可能,采取积极的、逐步的实行公私合营的方针。对职工虽在10人以上,但尚未具备公私合营条件的工厂,应根据需要与可能,采取逐步扩大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的方针。对10人以下的小厂,一般应首先组织其私私联营,以便创造条件,进一步实行公私合营。   (二)1954年应该是实行公私合营具有决定性的一年,省委要求各地市首先集中力量完成409个主要的大型工厂,作为1954年公私合营的主要指标(各地任务数附后)。使明年公私合营厂的产值从1953年只占私营大厂的12.6%,上升到68.8%。厂数则从73家发展到480家左右,占大型私营厂的一半以上,职工将占大型私营厂职工总数的68%。在上述计划之外,各地对10人以上工厂,如认为有需要与可能在明年实行公私合营者,亦可提出计划经省委批准后进行。同时,由于杭州、宁波、温州3个市10人以上的私营工厂数量较多,故要求明年应集中力量完成主要部分,至1955年全部完成。要求其他各地市在明年争取全部完成。此外,要求各地在明年取得小型厂,从联营发展到公私合营的典型经验。   (三)关于加工、订货、收购、包销,各地应根据需要,有计划地逐步扩大,争取在两年内增加一倍,即从现在占全省私营工业总产值的40%,达到80%。明年应根据需要,先在10人以上私营工厂中逐步发展,后年再有准备地发展到10人以下工厂中去。 ## (三)   为了保证上述计划胜利实现,各级党委必须认真进行下列工作:   (一)切实领导私营工厂中党员、团员、工会工作干部和全体工人群众,认真地学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务使全体党、团员和所有工会工作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明确认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方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和与此有关的各项政策,以及自己所担负的光荣责任。明确这种改造不是和平的,而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一场激烈斗争,必须在斗争中保证社会主义成份的逐步增长。使他们懂得:通过公私合营或其他各种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通过党、团、工会的工作,资本主义工商业是可以改造,以至最后使之变为社会主义企业的。就是资产阶级中的相当一部分人,经过国家和工人群众的教育改造之后,最后也可能向工人阶级屈服,放弃他们的剥削生活,而靠自己劳动来谋生。自然,资产阶级中一定也有一些是感到自己没落而心怀不满的分子,必将采取各种可能的形式来反抗,我们不能不提高警惕,并准备向他们展开必要的斗争。但同时党对资产阶级也需要主动地、正面地向其进行我国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教育,组织他们学习,团结其中的进步分子,争取中间分子,教育改造落后分子。启发他们的自觉性和爱国心,使他们懂得:解放以来,私营工业在国营经济领导下,虽教解放前有很大的改善和发展,但其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及劳资关系的不合理状态,都是不能适应国家和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的。因此,必须把私营工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接受社会主义经济直接领导,生产力才能进一步发展,这样对国家、对工人、对资本家都有好处。这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也是每个资本家的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此外,对私营工业的改造工作,还必须贯彻劳资协商精神,可在协商委员会下设立或单独设立增产节约委员会,或建立生产会议制度,研究与处理有关改进经营管理和发展生产方面的各种问题。同时,也可以通过这种组织和制度,实现对于资本家的监督。   (二)必须立即着手准备干部的工作。全省除几个较大工厂,必要时可以调配个别主要骨干去担任领导工作外,一般应以“就地取材”为主。由省有计划地抽调准备公私合营的私营工厂中原有的党、团和工会的负责人和积极分子,轮流进行短期(2、3个星期)训练,使他们懂得改造私营工业的方针、政策和做法,培养他们成为公私合营工厂中的领导核心,有的并可担任公股代表。这样做不仅可以提拔干部,而且对稳定人心,鼓舞职工进一步搞好生产均有很大作用。   (三)本省明年准备完成409个工厂的公私合营,对于这些工厂的资料的搜集与准备,已属十分迫切需要,各地党委应抓紧调查研究。主要内容应包括:①生产性质、资本与职工数量;②党、政、工、团组织情况及党的领导作用,干部数量和质量;③生产与供销情况,是否属于国计民生所需要,目前供产销情况,有无发展前途;④经营管理情况及内部政治情况;⑤有多少应该没收和代管的股权或产权有多少“五反”退补、欠税、欠款等。各地委、市委、直属县委应根据这些项目调查材料,制定工作计划,报省委审查批准。   (四)各地必须认真总结过去公私合营的具体经验,并要求在明年一月以前,各个市再选择几个条件好的厂作为公私合营企业的典型。这样才能取得一套完整的做法,以便今后大力展开这一工作。根据过去已有的初步经验,在私营工厂中实行公私合营大体要注意四个问题:第一,广泛深入的宣传总路线总任务,打下公私合营的思想基础。动员职工群众,提高他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对资本家也耐心的进行教育,使他们乐意接受改造。同时要防止与克服可能产生的混乱情绪,紧紧掌握生产任务的正常进行。第二,正式宣布公私合营时,对原有组织和人员一律不动,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以稳定人心。成立临时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生产。至于清理股权、产权的工作和人事安排则应在人心稳定、生产正常和新董事会成立后逐步去进行。第三,逐步改善工厂的经营管理,整理组织,建立各项制度。第四,按期实行股息分红制度。   (五)各地党委必须加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改造的领导。只有在党委统一领导之下,由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才能把工作做好。党委的主要任务是研究方针、政、讨论和审查计划,检查工作执行情况,总结经验,保证计划胜利完成。各地委、市委统战部(省以统战部为主组成省财委国家资本主义办公室)负责联系和协助工业、商业、交通、合作等部门,执行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和团结、教育、改造资本家的政策,负责研究、检查有关国家资本主义的计划和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工业、商业和交通等业务部门,均须指定负责干部,掌握国家资本主义工作。县以上党委则应以党委为主,指定一委员主持,组织一个综合性的办公室(包括统战、工商、交通、合作等部门)负责领导这一工作。   以上请各地认真研究贯彻,并于一月底前制定对私营工业实行国家资本主义改造的具体计划,报省委批准后执行。    中共浙江省委   · 来源:   浙江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