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委关于纠正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中的盲目冒进偏向的指示   华北局批示:   河北省委关于对纠正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中的盲目冒进偏向的指示很好,转发你们供参考。去冬以来,各地在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类似河北情况均有发生,望你们严重注视这一情况,并根据华北局三月二日指示进行认真的毫不敷衍的审查整顿工作,并将审查结果报华北局。   去冬今春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是有成绩的,截止现在已批准者二千五百八十个,未经批准而正在酝酿者一千三百余个,但在建社中目前最严重的问题是领导上的盲目冒进偏向,在不少地区存在着“宁多勿少、宁大勿小”、“越多越好、越大越好”的错误思想,有的提出“合作化区”、“两步并为一步走”的错误口号,单纯注意数量,追求高级形式,不顾条件、不管质量。这种急躁情绪与冒进思想更助长了区村干部建社中的强迫命令的作风,有的村竟用“强迫登记办法”建社,用“不登记的是走资本主义路线”、“不入社叫出差或限制使用农具”的手段逼迫群众入社。因为违犯农民自愿,严重的破坏着互助合作运动。有的地方为了集中骨干建社而拆散了许多互助组,使许多组员丢在社外单干。以上事实已在部分群众中引起思想混乱,甚至发生饿瘦饿死牲口的现象;有的地方砍树、杀猪、卖牲口、大吃大喝等现象亦曾不断发生。各级党委必须重视盲目冒进思想所造成的严重恶果,如不痛下决心,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纠正,其恶果将不堪设想。因此,省委特作如下指示,各级党委要立即研究执行。   (一)春耕已到,各项生产活动业已开始,因此关于发展新社和扩大合并社的工作应坚决停止,以免影响生产再受损失。对已经建立并早已作好四评(评土地、评劳力、评牲口、评农具)、制定社章、条件具备而未经批准手续者,应予以仔细审查,确实够条件者批准;如条件不足即耐心劝其转为互助组,待条件具备后再转社。凡是以后新发展与合并扩大者坚决停止,还者应受处分。   (二)对已批准建立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要逐社审查,要以群众自愿和有无坚强领导骨干为基本条件,不够条件者,应说清道理,劝其转为互助组,制定生产计划进行生产,等条件具备再转社。对合乎条件者应切实帮助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劳力,订立制度,以加强其经营管理工作,各级党委要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工作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定期讨论,加强领导,切实贯彻“只许办好不许办坏”的原则。审查方法要用重点带动一般,由县委直接掌握,地委加以指导,选派足够的得力干部结合区干部组成工作组,吸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干部参加,首先作好重点,发现问题,找出经验,然后分头进行逐社审查。省委以大名、饶阳、定县、邢台、宁河为重点,各级必须抓住重点,及时交流经验,进行指导。   (三)培养典型树立旗帜,省拟定抽调强有力的干部直接帮助以耿长锁、张希顺、刘长文、苏宗轼等劳模为重点,认真贯彻政策,对劳模采取爱护培养方针,错误必须纠正,使其不断提高。各级党委均应选择重点树立旗帜,大力帮助,绝不允其骄傲自满,脱离群众,伪造成绩作假报告。为此,党委必须经常关心,指派专人负责检查帮助,及时批评教育,提高其政治觉悟,使其不断进步。关于劳模旗帜多、开会多、访问多,必须从领导上认真加以解决,免得耽误生产,影响旗帜作用。   (制止与纠正盲目冒进的中心关键在于领导,各级党委必须认真检查,深刻挖掘急躁、盲目冒进的思想根源,例如好大喜功、抢先思想、官僚主义等,应彻底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