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泽东关于对反革命分子判刑问题的电报   <毛泽东>   (叶黄肖林并告中南局:)   一月十七日电悉。广东情况已明了,你们的部署是正确的,希望努力完成任务。此外,望注意镇反工作。凡与剿匪有关的匪首恶霸大特务,可由军区军分区的军事法庭判处死刑;凡与剿匪无关的反革命重要分子,则由地方法院及军管会的军法处判处死刑;乡村普通恶霸及不法地主,则由农民斗争、监视及由人民法庭判刑,如此分三方面进行,可期迅速,又较妥当。广东必需<须>有计划地处决几千个重要反动分子,才能降低敌焰,伸张正气,望妥慎布置施行。    毛泽东一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