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转发华东局关于镇压反革命的补充指示的批语   <毛泽东>   (各中央局,并转所属各分局,大市委,省委,区党委:)   兹将华东局二月七日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补充指示转给你们。中央认为这个指示所述的方针,策略和办法是完全正确的。   中央   二月十日   (附:) ## 华东局关于镇压反革命的补充指示 ## 1951.02.07   (一)自中央“双十指示”以来华东全区已捕反革命8万余人,处决2万2千余人,计浙江捕3万人,杀1万人左右。山东捕1万3千余人,杀3千余人。福建杀3千5百人,捕不详。苏南捕1万3千余人,杀2千2百人。苏北捕2千9百余人,杀770人,皖北捕1万1千人,杀870人。皖南捕6700余人,杀1600人。上海市捕1300余人,杀126人(上海自解放至今年一月底共捕特务9500余人,杀262人)。南京自解放以来共捕500余人,杀50人。经过上述措施后,各地反革命气焰已经下降,群众积极拥护,各地群众普遍反映:“现在共产党宽大有边了”。征粮、土改、参军等工作均较顺利。一般的说绝大部份地区未出大的偏差,仅个别地方发现捕人过多和杀人草率的现象。但若干地区特别是大中城市还是杀人不够。…凡是未经判决群众自动打死人的地方各方意见很多。例如上海附近的松江分区经判决杀了600多人,无人讲话,但群众动手打死了32人,则地主资产阶级到处大喊大叫。   (二)华东地区过去为帝国主义、国民党特务活动的中心,目前又处国防前线,美帝、蒋匪不断派遣匪特登陆,策动华东地区残余匪特积极进行破坏活动。故抓住抗美援朝与土地改革的时机,在华东全境有计划地消灭人民痛恨罪大恶极的匪首、惯匪、恶霸与真正有证据的重要匪首及会门头子XX至XX人是完全必要的。因此,目前除浙江、皖南抓人杀人较多的地区应当暂停一下,以便清理积案、总结经验然后再杀第二批外;对其他杀得不多的省(区)特别是大中城市,应当继续放手抓一批杀一批,不可停得太早。   (三)注意各地的经验,只要首先把镇压的锋芒对准着群众所痛恨的匪首、恶霸及确有证据的特务会门头子和解放后继续活动的国民党重要党团份子,就不致抓错、杀错。只要分清下面两种情况和界限,就不致陷自己于被动,即:对罪大恶极的匪首、恶霸及确有证据的特务和会门头子应当大胆放手杀几批,而对一切尚无证据或证据尚不充分的特务和会门头子,则应当进行侦察取得证据,不要乱抓、乱杀。过去各地在镇压反革命问题上,所发生的主要偏差不外宽大无边与乱抓乱杀。所以在今天镇压反革命中,只要我们一方面对群众痛恨、证据确凿的匪首、恶霸、特务及会门头子能够坚决采取镇压的方针;同时另方面又能够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杀人、抓人经过组织批准及不要错抓、错杀的原则,就一定能取得广大群众的同情和拥护,就一定能给反革命以严重的打击。   (四)在镇压反革命工作中,必须强调打得准、打得稳、打得狠的原则;必须注意事前事后向各界人民进行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强调统一领导,全面布置;必须注意掌握此紧彼松,此松彼紧、一松一紧的策略。例如:土改区紧,非土改区松;新区紧,老区松;紧处则加紧捕杀,松处则设计张网,收集材料;待紧处捕杀大体告一段落,即可由紧转松;待松处材料已有掌握,即可由松转紧。如此反覆数次,即可使反革命走投无路,使我始终保持主动。在镇压反革命过程中,如果一地一次,杀人过多,则应分地、分时、分批、分头执行;如对匪首、惯匪、登陆武装匪特等可由剿匪军队组织军事法庭判决;对恶霸、不法地主可结合土改由人民法庭判决;对特务及其他反革命可用军管会军法处或地方法庭判决。如此分工配合,各负专责,即迅速稳当,又可避免波动。   (五)(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