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泽东对东北农村工作会议有关文件的批语   <毛泽东>   (周、朱、陈、薄阅,尚昆办。)   此件经廖鲁言、陈伯达二同志研究过,其修改之点伯达和我谈过,并得高岗同志同意。你们如无时间,只看东北局报告及中央复电即可。   请尚昆将中央复电一件,修改或批注的张明远报告一件,章程等草案四件,共六件,送往东北局,其中张明远报告等五件均原文送去,不要重抄。另请尚昆将东北局给中央报告一件,中央复电一件,张明远报告一件,东北农业合作社试行章程草案一件,共四件,印送东北以外各中央局、省市区党委。    毛泽东十二月廿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