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富春“在苏联商谈我国五年计划问题的几点体会(提纲草案)”   <李富春> ## 一、关于我国五年计划的方针任务的意见   去年财委用约三个月的时间编制了一个五年计划的轮廓草案,苏方认为这个轮廓草案中所提的方针和总的任务是正确的。就是首先发展重工业、国防工业以建立自己的独立的工业,改变工业的地区分布和公私比重,打下国家工业化的基础,以实现我国经济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五年建设任务中的基本项目也是必需的。计划轮廓草案的编制,提供了一个和苏方进行商谈的基础,但就计划轮廓草案中所提的各项具体任务来说,根据苏方所提的同志性建议和每次谈话中所提的具体意见,我们体会所得,概括起来存在着下述三个重要问题:   (一)五年计划一经制定,就一定要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这不但从经济上、即从政治上、舆论上与人民情绪上说,均必须如此。因此计划必须建立在可靠基础之上,要紧张,但要有把握。苏方认为计划轮廓所提的具体任务,有些地方不是完全建立在可靠基础之上,因而是没有把握的。   工农业的发展速度,草案中规定:工业每年递增百分之二十点四,农业每年递增百分之七,作为长期计划即五年计划的要求来说,这是过高的。草案中工业发展的速度,由于:一方面没有充分地和精确地计算现在企业可能发挥的设备能力,另一方面对于新厂完工投入生产的时间又预期得过早,因此计划轮廓草案中所计算的每年递增百分之二十是不可靠的。工业建设时期的速度与恢复时期不同,要决定于:(1)对资源情况的了解,(2)现有设备及其可能发挥的生产能力,(3)建设能力(包括地质勘察能力、设计能力和建筑安装能力),(4)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包括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拿这四条来衡量,计划轮廓中所规定的工业各部门的任务,特别是煤、钢铁、机器制造等部门,由于:资源勘察工作十分不够,现有设备和生产能力(包括公私大小企业)的了解很差,基本建设计划从勘察、设计、设备供应到建筑安装,开工运转,都没有做过平衡,劳动干部计划做得不好,提高技术计划更未考虑,因而我们提出的工业发展速度,作为五年计划的要求来说是没有把握的。在农业计划方面,苏方认为我们所提农业发展速度忽视了我国农业的基础现在仍是个体经济的情况,而且缺乏组织措施的保证。   在此种情况下,如五年计划速度过快,则将使人力、物力、与财力更形分散,反而妨害五年内急需的重点任务之完成,这样我们在建设计划上就表现了贪多冒进的情绪。   什么是冒进什么是保守呢?不是建立在可靠基础上,而是建立在主观愿望上,而实际办不到的“计划”就是冒进;相反地,根据现有基础,能够办到的事情不认真地、紧张地去办就是保守。我们的计划轮廓因为事先没有很好的了解与计算现有企业的能力并结合需要与可能来研究新厂的建立,因此在基本建设方面(因而在依靠基本建设增加生产方面)表现了冒进(如建设的进度排得太紧、某些项目的规模太大,建设的项目也多了),这是主要的毛病。在发挥现有企业的生产能力方面(包括对调整、改造现有企业后可能增加生产的计算方面)则表现了保守。同时,根据苏联的经验,长期计划要保持百分之三——七的后备力量,以便应付由于经验不足而常易发生的计划不周及事前难以预计的临时需要的情况。这种后备力量是指:在资源、设备利用、劳动干部、物资以及财政等各方面都要有后备。但年度计划则必须根据可能以高于长期计划中规定的年度指标来制定,这就可以保证五年计划不仅能完成而且能超过,就能作到既紧张而又有把握,既克服了冒进,又防止了保守。这也正是毛主席经常教导我们的:“实事求是,稳步前进”。   从生产与基建结合,从新建与现有厂矿联系来看,我们还必须注意新厂与旧厂,大厂与小厂相互关联的问题,认识这个问题,更使我们明白了对发挥现有企业的生产能力的注意不够。基本建设本身不是目的,基本建设是实现党与政府在人民经济发展的各个阶段中提出的任务的手段,从工业方面说,基本建设就是为着要保证有计划有系统地扩大再生产,以满足国家和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因此,对基本建设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缩短建设期限,减少建设成本和保证建设质量(高岗同志曾提出基本建设要做到又快又省又好)。其次,近代化的工业是建立在高度分工协作基础之上的,例如组成一部汽车的部件与零件(不包括螺丝钉)不下四千种,不可能把所有部件与零件都组织在一个工厂内生产,因为,这样是不合理不经济的。苏方一再提示,我们建设新厂要用“专业化”的原则,而且为了使新厂能够发挥更大的力量,必须组织其他若干厂与之协作配合。再次,旧厂都有一定的基础,改建旧厂比新建容易。因此,在建立对于中国工业化有决定意义的近代化工厂的同时,在建筑新的工业基地的同时,应该注意旧厂的改造与利用。故苏方一再提示:第一,上海、天津、沈阳的机器厂都应该尽可能地加以充分利用,因为利用现有基础进行调整和改建,投资少,见效快,掌握易。第二,新建企业需要的某些配套用的和辅助性的半制品、成品和材料,可以利用中国现有企业,必要时并可加以改建,使其能与各新建企业配合工作,这样作,所用投资少,而得到实效快。第三,建设大厂是重要的,但要注意用小厂补充大厂。特别是在有了大工业基础之后,在继续发展中争取各地区平衡发展时,更需注意。苏联过去就尽量利用了小钢铁厂,第五个五年计划又特别提出建立小钢铁厂。我们的计划轮廓偏于注意新厂、大厂,对于新厂与旧厂的配合,大厂与小厂配合、以及与手工业的配合,是未注意的。   关于我国五年计划的方针问题,中央已有明确指示,在高岗同志的报告中亦已讲过。今后贯彻抓紧重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平均主义,贯彻稳步前进,反对冒进与防止保守还是很重要的。正如毛主席经常教导我们的一样,苏联同志亦曾表示:“有轻重缓急之分,才有政策,不分轻重缓急什么都要,就是小孩子”,这话是深刻的。   (二)计划应该是充分地根据和体现党所规定的方针任务,在这种方针任务下求得需要与可能结合,经济与技术结合,并从发展整个人民经济的观点出发,努力学习全面计算平衡,如此才能适合人民经济按比例的均衡发展的规律。但我们的计划轮廓,因为各个部门的计划缺乏精密的联系与科学的计算,也就是说缺乏有机的综合,因而表现了各部计划上的互相孤立与思想上的局部观点。   在我们的计划轮廓中,对工业注意得较多,而对其他则注意得少。苏方认为是薄弱环节,毛主席认为是缺口的是:发展农业生产并提高其商品率的具体措施计划,实行手工业合作化的计划,对私人资本的措施计划,对国家财政和金融方面的措施计划,商品流通量计划,劳动干部计划,重要产品的产销平衡计划等,这些在高岗同志的报告中已讲过,现在我只谈一谈,对综合工作的体会。   长期计划的基础是过去年度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总结。在谈判中,苏方对于我国从一九四九——一九五二年经济恢复发展的情况询问甚详,要从过去已有的情况中研究我国人民经济发展的规律及各部门之间的比例。我们对于这种调查研究工作过去很差,今后还必须用大力补课,特别是要根据党在一定时期中的政策、方针和任务,对整个人民经济进行综合研究;第一,研究生产。研究现有企业的设备能力及其可能发挥的生产能力,研究五种经济在生产方面的相互关系;研究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两部类生产的关系,研究重要产品的平衡及其相互之间的比例与发展趋势,研究过去年度基本建设的效果及新开工的能力等等。第二,研究商品流通与物资供应。研究农村经济的高品流通状况,研究农业扩大再生产的生产资料的供应与农民消费资料的供应,研究提高农业作物的商品率,增加出口物资。研究重要生产资料的供应工作,特别是对于国营事业的物资供应,逐渐摆脱市场对这些国营事业的生产资料供应工作的影响,对于我国经济纳入计划的轨道有重大的意议。研究城市的、城乡之间的商品流通趋势、出入口贸易的发展趋势、以及适应商品流通发展情况的金融发展情况等等。第三、研究分配。这是关系工农联盟及与各个阶级的切身利益有密切关系的问题,但同时也是我们经济工作中过去最少全盘研究的问题。我们应该把劳动工资问题(包括农业劳动和农民所得问题),成本、价格、利润问题,税收问题,信贷问题,全盘地作综合研究。然后根据党在一定时期的方针任务来确定的政策,加强综合工作,就是要从人民经济的整体出发,对各种资料进行分析比较、并全面地进行计算与平衡,这样我们才能克服局部观点,才能使我们的计划适合于人民经济均衡的成比例的发展规律,我深感如果没有统筹全面的综合研究,而孤立地解决问题,时经工作是必然会出毛病的。   计划是党的政策的体现,也是经济与技术的结合,因此,每一个财经工作的领导人员都必须提高政策水平,熟悉经济情况,提高政治经济学的修养,熟悉自己主管企业部门的生产过程。我们深深感到这两方面的知识都很不够,特别是对于政治经济学的知识还低,这是我们不会做综合工作以致计划轮廓有缺口的基本原因。出路就是老老实实的学习理论、学习各种科学知识和计划工作具体方法。   (三)苏联对我国建设是用全力援助的,其目的是帮助我们建立独立的工业,并扶助我们在工业上能自力更生地站立起来;我们要依靠苏联,学习苏联,以求达到自力更生也是完全需要的;但是我们对苏联却表现有依赖思想;这是必须克服的。   苏联帮助我国建设与改建一百四十一个企业,这对我国打下工业化基础是决定意义的。她对我们的技术援助是从选择厂址、搜集设计基础资料、确定企业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供应设备,指导建筑安装和开工运转,培养技术干部(实习生)、一直到新产品的制造、组织现有企业生产配套用的和转助性的半制品、成品及材料。她为进行上述企业的设计,各设计院要增加一万名设计人员,她为交付上述企业的设备,把他们主要工厂的生产计算到一九六O年。苏联对我国的援助,正如中央所说是长期的全面的无私的援助。但是我国建设毕竟是我国自己的事情,苏联绝不能代替包办,上述企业的建设与改建,需要我们自己担负的工作更多,这就是地质勘察,供给设计基础资料,选定厂址,制定设计任务书,担负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设计工作和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设备制造,用自己的人力物力进行建筑安装,组织现有企业生产配套用的和辅助性的半制品、成品和材料,培养自己的专家和技术工人掌握生产。此外,还有我们自己建设与改建的很多企业的设计与建筑安装工作,生产运转工作,也要由自己担负。这些沉重的任务必须自觉地、自信地和有组织地担负起来。   我们体会的苏联对我国援助的原则是:第一,凡是应该由我国决定的事情,苏联绝不代替决定(如决定设计任务书决定厂址);第二,苏联估计我国能办到的和应该办到的事情(中纺织工厂、罐头工厂的设计)绝不代替办理;第三,凡是我国办不到,又不急于要办,而在当前亦无条件办到的事情(技术水平距离太远),苏联亦不急于援助;第四,凡是我国当前急需与具备条件的,但技术水平不够的事情苏联积极予以援助;第五,苏联要帮助我们学会建设工业,因此如同样企业的设计,同样的专家顾问是不能够再三援助的,而要求我们抓紧学会。我们对苏联的要求在思想上曾经存在的毛病是:想要就要,而且要得多,要得快。这在我们提出的设计项目,聘请专家的名单,要技术资料的清单上以及过去的某些进口订货上都表现出来。反之,我们对于自己还缺少严格的要求。这表现在:苏联已在进行中的五十个企业的设计,我们没有组织系统地研究;没有有计划地使用苏联专家,系统地向他们学习;基本建设中所需要的原材料消耗定额和建筑定额,我们没有系统地进行研究与总结,希望把苏联的定额搬过来;已经向苏联要到的六三二种技术资料的利用情况如何,很少检查研究,自己现有的产品的技术图纸,也很少检查研究,而对苏联的新的要求则层出不穷;设备制造方面也有要求自己少造一点的想法,总之,苏方认为我方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很多我们都想依赖苏联,这种情况现在虽有所改变,但今后还应严重地注意。我们要依靠苏联、学习苏联、而不是依赖苏联。   综上所述,在计划轮廓中所提各项任务的主要毛病就是:冒进情绪、局部观点与依赖思想。当然,计划轮廓的缺点,与我们编制计划时的客观条件(时间怱促、准备不够,资料不足)是有关的,而且我们也无编制国家长期计划的知识经验,计划的编制过程,实际上还是摸索与学习的过程,因之有缺点是难免的,而且也决不是一次可以搞好的,但为了总结经验,取得教训,我们应着重检讨主观方面的毛病,为了使我们前进,这些片面的主观主义的思想,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继续注意克服。 ## 二、关于计划方法   计划的根据是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中的方针与任务,计划工作的基本方法是平衡方法,高岗同志已详细讲过了,我只谈下边的三个问题。   (一)计划工作的系统(不是组织系统)。明确企业管理的组织系统才能做计划。在苏联计划工作的系统,就是企业管理的组织系统。我国五种经济同时存在,怎样把五种经济分别轻重先后逐步地纳入计划的轨道,使计划包括整个人民经济的各部门,这还需要我们做长期的艰苦工作。苏联的经验可作我们的参考。   苏联工业企业的领导分三种:第一,全苏性的国家企业。由全苏的部领导。其计划草案由全苏的部编制,不包括在加盟共和国的计划之内。第二、全苏和加盟共和国双重领导的企业,这些都是带加盟共和国地方性较大的轻工业。其计划草案,由加盟共和国的部编制(在上级规定的控制数字范围内),经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批准后,报全苏部长会议和全苏的部,由全苏的部将直接管理的企业和同加盟共和国共同管理的企业的计划加以综合。第三,地方工业,这是为一个城市或一个地区服务的规模小的工业,(主要是食品工业和轻工业)原材料、燃料、电力也都取之于地方,其计划由主管的地方政府编制,加盟共和国的部综合,经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批准后报全苏部长会议,由国家计划委员会综合在全苏计划之内。   苏联农业的领导分两种:第一,国营农场,其计划草案由全苏的农业部编制。第二,集体农场,其计划是间接的,计划的基础是集体农庄庄员大会的决定,计划按级综合上报,由加盟共和国的农业部综合编制,经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批准后,报全苏部长会议和全苏农业部,全苏农业部加以总的综合。   苏联铁路的领导是集中的。航运与汽车运输的领导分全苏领导的及全苏和加盟共和国双重领导的两种;其计划系统和相应的工业计划系统一样。国内贸易是全苏和加盟共和国双重领导的;其计划草案由加盟共和国编制,全苏的部综合,此项综合,并包括合作社贸易在内。   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制全国的计划草案,分三类综合:第一,按部门的综合——专业计划,例如,机器制造业的计划,是由国家计划委员会机器制造计划局把各部、各加盟共和国所管的机器制造各企业的计划分析研究后,综合起来的。专业计划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下列计划: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设计组织工作计划、劳动工资计划、成本价格计划、定额计划、技术措施计划等。专业计划的任务在研究各种平衡,从部与部间的同一部门计划的综合研究中,发现矛盾,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专业计划并分部编制,目的在使各个部都清楚自己在计划年度中所担负的任务。第二,按人民经济各部门同类性质的指标的综合——即我们通常所指的综合计划,例如:生产综合,基本建设综合,劳动工资综合,成本价格综合都是。综合计划的任务在克服各部门的某些局部观点(部门很自然地容易有局部观点)与本位主义,从发展整个人民经济的观点来分析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矛盾、不平衡,加以校正,使整个计划适合人民经济均衡(按比例)发展的法则。第三,按地区综合编制的计划。目的在正确地分配生产地区,以便于研究地区平衡,但全国的经济区划不同于行政区划(全苏联划为十三个经济区)。   我国国营企业的管理系统,计划工作系统,是容易划分的,其他四种经济怎样纳入计划的轨道呢?提出下列办法供研究:对于私人工业,应根据其规模及产品在整个人民经济的作用,以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逐步地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至于对私人资本主义的管理方法,中央、大区及省(市)如何分级管理,还要作进一步的研究。农业、手工业、合作社的计划应纳入县(市)的计划,由省(市)、大行政区财委和中央农业部、合作总社逐级研究综合。   (二)基本建设的计划与管理。在苏联,没有设计的工程不能列入年度的基本建设计划,因此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制的基本建设计划包括以下四个项目:第一,固定资产开始使用的新能力,这是一个最主要的项目,基本建设的情况及发展都通过这个项目表现出来。第二,全国投资总额及其构成,包括:投资方向,按人民经济各部门列表说明基本建设工作量;建筑安装工程量;设备价值(需要的机器设备必须与机器制造业的生产取得平衡。在我国,则须加上入口);其他工作(如施工时的经理费)等。第三,工程项目表(每一建设单位列一张表),明确每一工程单位的基本建设计划,并便于掌握重点工程的进度。第四,包工工作计划与建筑工作发展计划,与基本建设计划同时批准,以保证建筑安装工作的进行。上述四项计划,我们过去都还没有掌握起来,这是从计划上掌握基本建设的关键。   除上述四项外,与基本建设有关的计划还有:(一)长远建设的勘探工作计划,由地质部门做,(二)设计工作综合计划,(三)基本建设方面的劳动计划,(四)建筑成本计划,后三项苏联现在都由建筑事业委员会做(该委员会未成立前也由国家计委做)。后三项计划我们也还没有掌握起来,这也是必须有步骤地解决的问题。   苏联建设事业委员会是部长会议的办事机关,但具有若干行政性质,其基本任务是:审查一定企业的厂址选择和初步设计,减低建筑成本,提高建筑技术和建筑质量。因为工作已上轨道,其具体工作有下述四项:(一)根据五年计划及党与政府对编制年度计划的指令,每年编制设计工作计划、建筑成本计划、建筑业的劳动工资计划、建筑机械化计划,并编制建筑定额计划等;(二)审查各部送交政府批准的初步设计及预算(大的企业、大的工作),并检查各部设计机关的工作及各建筑单位的工作;(三)加盟共和国首都及全国大城市的规划,由苏联部长会议批准,其设计由建委审查,其他城市的设计由加盟共和国部长会议批准。建委对加盟共和国城市建筑艺术事业管理局的工作予以监督;(四)制定建筑定额和建筑法规(关系大的法规由政府公布,一般均由建委公布),包括:建筑材料标准,建筑组织与机械化的标准,建筑设计标准,建筑工料预算定额,生产操作规则与验收规则,此外并编制标准设计。   在我国,关于计划工作,基本建设工作与工业的生产管理工作,如何联系与划分,如何掌握,应成立甚么机构,计委、各部及地方应如何分工,还值得很好研究,原则是明确分工,加强综合,将工作逐步展开。   (三)加强统计工作与定额工作。正确的统计资料是计划工作的基础,定额则是编制计划时进行各种核算与平衡的依据,因之,统计和定额是计划工作中最基本的工作,没有正确的统计和定额,就不可能计算出正确的需要与可能,也就不可能做好计划,为此,必须加强统计工作,注意收集、整理与校正基层企业的原始记录资料,首先是要将过去四年来我国经济恢复发展情况的基础数字,加以研究和校正,搞出一套完整的、确实的统计资料,作为今后编制计划纲要时的基础数字,这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统计方法,在中国现在复杂的经济情况下是很值得研究并加以创造的问题,苏联在一九二O——一九二九时期对个体农业和私营工业所采取的办法,也可供我们参考。对个体农业的统计方法,主要是典型调查,典型分两种,一种是以个体农户为对象,一种是以村落为对象,以直接向农民作口头询问的方式进行调查,内容包括耕地面积、产量等主要数字。经验证明,在这种调查中农民常有隐瞒(大约隐瞒百分之十至十二),因之还必须以实地测量等方式来校正。对私营工业的统计,则主要依靠一九二九年的雇用工人在三名以上的私营工业普查,三人以下的私营小工业则采取抽查的办法来了解(抽查的比例大约是四分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原料的耗用量,雇用劳动力的情况、动力以及其他各项开支。对居民收支的统计,苏联是采取“预算统计”的方针进行的,其办法就是分别不同地区、不同部门,选择忠实可靠并有代表性的工人、农民和职员,按照中央统计局规定的表式和时间来填报各人自己的收支预算(这样的对象在工人和农民中间各有数万人),中央统计局在收到这数万份收支预算表后,加以整理、分析和研究,就可以了解国民收入和人民购买力变化的情况和趋势。   制定定额的方法,根据苏联的经验,定额的制定过程,也就是研究先进企业、先进设计的过程。生产方面的定额,可以在分析、研究生产中的各种统计和各种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来制定;基本建设方面的定额,则应从研究与总结下列三方面的经验中来制定,这就是:(1)已建设好的企业的经营情况,(2)先进的设计,(3)各方面对现有设计的批评。   由于苏联的经济情况和建设条件与我国不同,所以不可能搬用苏联的现有的定额来解决我们计划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我们必须逐步制定适合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的自己的定额。只要我们认真地学习与研究苏联已给我们做的设计,研究与总结我们自己在生产中和基本建设中的经验,是可以逐步搞出一套适合我国经济发展情况的定额来的。   (四)培养干部与熟练工人计划。这方面要做很多的平衡计算:如要规定五年增加多少熟练工人,同时要计算熟练工人的来源,各种不同作业工人用何种方式训练(艺徒学校、工厂学校、学徒制等),各训练多少;要规定五年增加多少技术人员,同时要计算技术人员的来源,各种不同作业的技术人员用何种方式训练(中等技术学校、大学、专科学校、研究院等),各训练多少人;大学招多少学生,各科系的比例等,都要与需要平衡,与高中毕业生平衡,与师资平衡,以及老干部和工人如何培养成为专家等等。我们过去提出的干部培养计划是不切实际的。毛主席在二年前就指示我们要重视干部培养计划,苏方一再提示我们,培养中国自己的专家干部(包括熟练工人)对保证完成中国的五年计划是有决定意义的。现在我们体会到我们对此动手还是慢了,现在必须认真注意此工作。 ## 三、“协定”签字后我方应做的工作   苏联援助我国进行经济建设的“协定”已经签字,现在中苏双方的任务是在组织“协定”的实现。其中要由我方担负的对国家建设有决定意义的工作是:   (一)确定企业的设计任务书、确定厂址,要从全局考虑,从各企业部门的联系考虑,并联系远景。重要的内容是确定企业的生产规模、发展前途、生产品种及各种的数量;某些重要部件是否在本厂制造,原料材料来源、以及设计中是否包括建筑施工组织、生产组织、主要产品的技术操作规程等。过去的经验是在这些内容上我方要求变更太多,因而影响与延误了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浪费了苏方的设计力量(如吉林电极厂初步设计和太原电站的部分的技术设计,苏方做好后,作废),推迟了企业建设时间。因此,苏方要求设计任务书与厂址确定之后,不再变更,我们应做到这个合理的要求。为此建议:各主管部应立即对委托苏方设计的各企业的设计任务书作周密的负责的研究,计委并作综合的研究,以便及时地由中央作正确决定。   (二)供给正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包括资源情况)。资料如不正确,就要造成设计的返工(如未发现,则会造成将来的损失)如鞍钢大型压延无缝钢管两厂的施工图,因资料错误(对伪满资料未作鉴定)而作废重做者三四八张,进行修改者八三三张。这些基础资料中,复杂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资料,在规模巨大的旧厂改造,更需要大量的与正确的测绘工作与测验工作。为保证这些资料的正确供给,各部的基本建设机构中,在苏专家帮助之下逐步建立有权威的检查鉴定机构是必要的。同一地点如新建几个企业,其共同性的资料,应统一进行。   (三)设计的审查批准。初步设计确定一个企业的方针及厂的布局是很重要的。苏方在设计院编好之后,要经过三个审查过程后才提给我方审查批准,且苏方每次审查均有修改。这三个审查过程是:一、技术审查,由设计院的专家组织做;二、专家鉴定,由部组织委员会进行;三、组织技术会议进行审定,由部长领导。在电站、煤矿和某些苏方已进行设计的机器制造企业,其初步设计的审查,可从研究总结现有设计中取得经验;在一些大的,重要的企业,其初步设计如我方能派比较内行的人去苏联,是可能争取参加苏方的审查的工作的,这样做会有很多好处。孟少农同志(长春汽车厂总工程师)去苏与各方面关系弄得很好,参加了苏方对技术设计的审查。   苏方建议:大的和复杂的企业,其总工程师(或厂长)每年一次或两次到莫斯科去与负责设计的总工程师联系商讨,这样做是很好的。像鞍钢、丰满、大冶钢铁厂、包头钢铁厂、汽车厂、重型机器厂、拖拉机制造厂、炼油厂、飞机制造厂、坦克制造厂、炮厂等大的复杂的企业,今后花些力量做到这点恐是必要的。   我方从收到苏方交来的初步设计后,审查批准的时间只两个月到两个半月,除运送、翻译的时间外,审查的时间不过一个半月。因此,我方审查初步设计,恐只能经过两道手续:一是有关部的部长主持审查(这是主要的,要负责提出审查报告),一是计委主持审查,做出自己的结论,报中央批准。初步设计的审查应着重经济问题(因为政治方面需要考虑的问题,大致是在设计任务书阶段解决了),如:(1)工厂的总布置;(2)设计任务是否提得正确;(3)与各工业部门的配合;(4)原材料供给,及电、水、交通的条件等。   技术设计的审查批准,一般均在莫斯科进行,我方须派专家组(包括该企业的厂长或总工程师)去莫斯科主持。   (四)设备问题。根据以往的经验,按企业的生产过程划分设备,大体有下述几类(设备的具体划分,各个企业有所不同):(设备类别的说明,详见后附件)   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及附属工具的订货与分担制造的工作,是在技术设计及施工图将完成的期间,由中苏双方制定设备分交议定书的形式进行的。设备分交议定书(包括分交清单)的制定、审查、批准是一件十分复杂的工作,按过去经验,苏方坚持在莫斯科进行,按实际情况,今后除特殊情形者外也恐只能在莫斯科进行;同时,按过去经验,苏方提出分交的方案后,我方虽提出争议,但可变的部分却很少。事实上,凡比较复杂的机器,纵然是非标准型的,苏方也承担制造,只有笨重的、较粗的、非标准型的若干机器,苏方要我方制造(长春汽车厂设备分交的经验)。根据“协定”我方承担百分之三十至五十的设备,因此,我国的工业化,必须由机器制造部门承担沉重的任务。   长春汽车厂的经验(孟少农同志在斯大林汽车厂与苏方经过一部一部机器的研究,拟定分交方案)证明,设备分交议定书的制定,中苏双方事先经过较长时间(两个月左右)的协商,比单由苏方提出是好得多的。一般的厂矿(如电站、煤矿)的设备,把苏方已经给设计过的企业设备,加以分析研究,就可大体了解,其设备分交议定书的制定批准比较容易(我方在精神上要有承担较重任务的准备)。特别重要厂矿的设备(其已有设计者——如鞍钢,也应进行系统的研究总结),我方必须派人到苏方同类的工厂学习才能了解。设备分交的工作,关系到交货人、订货人、制造人三方面,我方的制造人,必须确实了解我们当前能造甚么(要有确实的产品目录),不能造甚么(困难何在),如果能造,在数量上和时间上能否配合得上建设的要求。因此,在拟定设备分交议定书时,我方承担制造的机器制造部门须同时派出全权的代表(技术专家)。   附属设备与仪表,须从苏方订货者,亦须提前一年进行贸易订货。过去经验是:此项货单,在技术设计批准可向总交货人询明,今后应尽可能争取事先由总订货人向总交货人询明。   材料与备品需要国家有一定仓库作必要的储备。   (五)派遣实习生。正确地派遣实习生是保证新建、改建企业按时开工生产的决定环节。我国五年计划的重点是重工业,实习生的派遣应在重工业方面花大的力量。经济性的工作(如银行、统计),不应该要求苏方允许我们派人实习,这些工作应派留学生学习。农林、轻工业方面,一般说似不需要派实习生。因此,实习生的派遣,必须有计划地把力量集中使用到我国最迫切的需要上。   根据以往经验,实习生的派遣应与我国工业建设的进度密切配合,以保证新企业能按时开工运转,保证迫切的技术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要成套地和成组地派,而不是三三两两地派(现在在苏实习生一百二十五人,分散十七处,其中每处只有一——四人的有九处,学习既不周全也不好管理)。实习的对象要明确,分工要细,不能是一揽子的。实习生应该尽量从现有工厂(包括修理厂)或现有同类企业的职工中选择,以收驾轻就熟之效。   实习的派遣要注意质量、数量、比例、时间四个条件,每年有计划地派遣。   (六)对一四一个设计与建设项目,必须根据企业的性质与规模,迅速抽派得力干部负责组织各个企业的筹备处,这些企业都是对国家工业化前有决定意义的东西,需要全党注意,需要各大行政区,省、市及各部将得力的干部派到这些企业的筹备机构中去,以便从头到尾跟着苏联专家学习,保证建设的成功。   (七)最后,关于重要工业区和工业城市(如大冶、包头、兰州、西安、武汉等)的规划问题,必须联系新建企业作全盘的考虑与研究。某些重要的新建企业的厂址,也必须在整个工业区的统一规划中来解决。   我们对实行五年计划的准备工作,是做得很不够的,实际上我们已处于“边准备边建设”的情况下,需要我们加倍努力,迎头赶上!   最后,谈两点与苏联同志共事的经验:   (一)苏方的工作作风是一切都是有计划的,按计划办事,甚么事也好办。由于我们过去所提的要求盲目性大,变化多,经常打乱他们的工作计划,所以苏联对外贸易部有些作实际工作的同志感到我们的事情不好办。今后我方向苏方提出要求,提出问题,事前应慎重考虑,提出之后不再变,否则不但信用不佳,而且误事、误时。   (二)苏联对中国的经济援助工作,由部长会议决定方针与范围,具体就表现在“协定”“议定书”等文件上,也就是苏联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在上述范围内的事情,部能作主,超过上述范围的事情,纵然事情不大,部也不能作主。因此,今后我方应充分利用已签“协定”“议定书”等文件的条款,取得苏方对我方的充分的技术援助;超过以往“协定”“议定书”范围的新问题的提出,不能是零星的,应该是整批的,一年提一次,由中央决定后由我政府提出,方为有效。   (附件:)   (中间少了一页)   在总的合同内特别说明,否则即不包括在成套设备的范围内。   (五)仪表:仪表的种类很多,除已包括在成套设备及附属设备中的仪表(如自动化高炉上用的一切仪表,发电机上用的油压表、真空表、转数表、配电盘上用的电压表、电流表、周波表、基罗瓦特表)与设备本身一并处理外,还有一些不安装在固定地点的、供修理、试验与检验用的仪表(如试验绝缘度的美格表、检验金属用的硬度表、天秤等等),要由贸易定货解决。但仪表的种类很多,那些包括在成套设备内,那些不包括,还要进一步研究。   (六)材料与备品:主要是指建筑钢材、电缆,以及上述设备上的消耗性的(经过一定时间要更换的)零件与部件。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