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乌兰夫在分局召集的区党委、各盟委负责同志座谈会上关于对牧主改造等几个政策问题的发言(节选) ## 一、关于对牧主经济的改造问题   在蒙绥牧区要进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宣传与逐步稳妥的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造工作是肯定的,这是因为有此必要,有此可能,也具备了基本条件。但必须从牧区当前的实际状况与畜牧经济所具有的特点出发。我们在牧区做过许多工作,但是基础毕竟还很薄弱,牧主、宗教、上层人物对牧民还有一定的影响,对这些必须经常注意。个体的、落后的、游牧的,畜牧经济本身很脆弱,因此,在各种工作中必须使其不遭受损失,并且得到发展,而后再在发展中进行改造。我们提发展、改造,从发展过程中改造的道理就在于此,历史上我们在每一运动中所采取的办法在许多地方都较别的地区有所不同,都采取比较稳妥和迂回的步骤,就是由于牧区的特点所决定的。   过去在牧区没有划阶级,今天也还无此必要,因为对牧主不仅是过去、现在不斗不分,将来也不斗不分,但是不划阶级并不是说没有阶级,“不斗不分”不是说没有阶级斗争。现在牧区也是个阶级社会,牧区的社会经济结构有各种不同的成分,这一点是肯定的。在牧区我们过去通常分为牧主、牧民两个阶级。现在大体上还可这样区分。牧区的社会经济成分目前有:   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   具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和个别具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互助合作经济;   个体牧民经济和为数很少的个体手工业经济;   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牧主经济和资本主义的私人商业经济。   畜牧经济中各种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分,过渡到社会主义应该有不同的道路。对于个体牧民和个体手工业者是经过互助合作的道路,把劳动人民的个人所有制改变为合作社社员所共有的集体所有制;对于私人商业则基本上是排挤出去的政策,凡可以代替者坚决排除之;对于牧主经济的改造,基本上准备采取类似国家资本主义的办法,把牧主的私人所有制改变为国家所有制(全民所有制)。   过去由于对区分牧主的标准不一致,因而把牧主阶级的范围扩大了。划分牧主应主要以剥削多寡为准则,可以从雇4、5个牧工以上者算起为宜,估计约占牧区人口的2%到3%,占牧区牲畜的20%左右。牧区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牧业经济全部变为集体所有制是不可能的而且也是不应该的,其中一定要有一部分变为国家所有制,蒙古人民共和国曾没收牧主的牲畜为国家所有,我们则是要经过类似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把约占牧区牲畜总数20%左右的牧主的牲畜,变为国家所有。我党领导的中国革命,从新民主主义进入社会主义是和平过渡,内蒙牧区也同样是要和平过渡的,不过道路将更迂回曲折,但到进入社会主义之时,肯定是没有牧主阶级与牧主经济了。到那时,估计由于中国革命的大势所趋,牧主中会有一部分人跟着我们进入社会主义,一部分人则将会被我们牵着进入社会主义,可能也有个别的要进行抗拒的,但这是并不可怕的。   对改造牧主经济的办法,可以多种多样,就目前状况看,大约可以使用下列办法:   可用派人进去(在牧主愿意的条件下)的办法,可用国家投资,公私合营牧场的办法;   可用高级的合同制的苏鲁克的办法由国家牧场接放。   可用合同订购牧主牲畜皮毛的办法,以及征购牲畜的办法等。   也还可以有其他的办法,这需要大家在今后工作中逐渐摸索。总之,在不使牲畜遭受损失并能发展的前提下,各种形式都可以考虑。必要的让步是可以的,用今天的让步,换来牧主的牲畜能不受损失的,在15年、20年或更多一些的时期后转化为国家所有。   对牧主改造的工作,1、2年之内只由盟委掌握,经分局和区党委批准先选择1、2个条件成熟的较开明的牧主试点,倘若在类似国家资本主义的道路上有些办法,进行顺利,既使牲畜增加,牧主得到实际利益,又便于改造,那就会在经济上达到发展目的,政治上也团结改造了牧主,也就证明是此路可通的,到那时我们再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并且还可以让牧主出来说话,对牧主的改造工作,就可以比较有把握的进行了。倘若试点证明是不成功的,我们也可研究失败教训,继续找寻其他道路。 ## 二、关于解决牧区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蒙绥牧区畜牧业发展中现在和将来的主要的问题之一是劳动力不足。例如锡林郭勒盟在5、6年后估计牲畜将会发展到五、六百万头,而人口只不过5、6万,那就难以照管这样多的牲畜了。解决的办法,在现在,是要靠对牧区现有男女劳动力的合理组织与充分的发挥作用;在将来除依靠国家工业支援使畜牧生产现代化外,势必还要依靠汉族人民的劳动力的支援。既要取得汉族人民劳动力的支援,又不致遭受牧区蒙古族人民的反对,就现在水平来看,在牧区大力发展国营牧场是解决牧区劳动力不足的一项可行的好办法。今天采用移民的办法把汉族人民移入牧场,不仅蒙族人民反对,汉族人民也不愿意。但国营牧场是国家企业,我们派干部和动员汉族劳动人民到国营牧场去工作,他们将减少到牧区去的顾虑,而且可以得到较多的方便,蒙族人民也不致认为这是移民进牧区,也就不会或可以减少某些可能发生的反感与疑虑。这样,发展国营牧场既增长了牧区的社会主义成分,生产了更多的牲畜、皮、毛、乳品,对牧民起示范作用,又可解决在牲畜的大量发展中的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一举两得,对牧区畜牧经济的发展,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牲畜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在劳动牧民的互助组中,也已或将要感到劳动力不足的困难,目前已经有互助组雇佣汉族劳动人民的现象。互助组是劳动人民的组织,原则上是不允许雇工的,因此解决的办法,当然首先是充分发挥互助组内劳动力的作用,倘使要吸收汉族人民的劳动力,最好采用参加互助组的形式。但是由于历史上遗留的民族问题,今天在互助组中,汉族人民当雇工牧民愿意,汉族人民参加互助组作主人,牧民就可能怀疑。因此,在互助组中,如确因劳力不足,而在目前只有雇工形式才能为牧民所接受时,小量的雇工亦可以允许。但要说服牧民,工资更应该公平合理一些,并且积极的从多方面做工作,使逐渐在互助合作的发展中,把汉族雇工吸收进互助组成为组员。允许雇工,这是在目前牧区互助合作组织大部还是低级形式时所必要的。待将来畜牧经济发展为合作社社员的集体所有制时,汉族雇工就可完全成为生产合作社的一个成员了。革命的道路并不是直线的,有时候需要迂回曲折一些,譬如打仗,正面攻不下来,侧面攻、左面攻或右面攻,总之要达到消灭敌人的目的,我们的迂回则是要达到畜牧生产合作化、社会主义化的目的。 ## 三、关于加强牧区工作的领导问题(略) ## 四、关于支援祖国建设与对待友邻区的关系问题(略) ## 五、关于牧区的阶级斗争与过渡的时间问题   社会主义改造就是社会主义革命。蒙古人民共和国提出走非资本主义的道路,我们是由新民主主义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在形式、办法上有些不同,但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一致的,牧区的上层人物,牧主、喇嘛等,由于他们的阶级、社会、经济地位所决定,他们对于社会主义改造决不会没有反抗的。他们总是企图继续保持他们的地位。当我们宣传党的总路线与进行改造工作的当中,他们同时也进行反宣传和破坏活动是不可避免的,这是牧区阶级斗争的深刻化。我们在工作中采取迂回曲折与稳妥的方法是必要的,但不能一点波动也没有。当然同时要提高警惕严密的注视与观察各个社会阶层的思想动态及其发展趋势,不要麻痹大意,致酿成乱子。对干部中某些急躁情绪更须加以防止。   牧区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比农业区还要慢一些,这是由于牧区经济更加分散、更加落后的情况所决定的也需要4个或5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但慢也要进,每日每时都要逐步增长社会主义成分,如果社会主义不逐步发展,资本主义就会在牧区发展,牧区的私人商业之所以被挤掉,就是因为我们发展了国营贸易与供销合作事业,占领了牧区阵地的结果,这个经验是值得同志们注意的。   来源:《毒草集—乌兰夫反革命言论选编:第一集 (1945-1954)》,呼尔浩特革命造反联络总部、批斗乌兰夫反党集团联络站印编,196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