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瑞卿: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初见成效   <罗瑞卿>   【这是罗瑞卿关于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情况向中共中央的报告,当年2月18日中央批转各地,批语说:“中央同意这个报告,请参照进行”。】   第三阶段镇反中各新区的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都运用了过去的成功经验,进行了比较充分的调查侦察准备与群众动员准备,采取了波浪式的从点面、点面结合的做法。因而现在已经行动的地区,绝大多数都获得预期效果。例如南京市经过充分的周密的准备,于1月23日发动了运动,一举查封道坛15处,缴获黄金70余两,白银133两,银元1440枚,道具物证1564件。随即组织了全市的宣传力量,大张旗鼓地展开了宣传。现已登记了道首812名,道徒退道者达2.8万名。云南保山县3个区59个乡的取缔工作,在县委书记和公安处长亲自指挥下,动员了民兵、干部按照行动计划,严密地组织了搜捕工作,共挖掘、搜查地洞、夹墙37处,查获反动书籍、名单、文件等212本,现行活动材料21件和炸药、凶刀、道具、大烟等,首恶分子已大部落网。搜捕后5日内登记道首及其他反革命分子414名。   从这一时期展开对反动会道门的斗争中,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情况:   一、经过调查和行动证实了反动会道门道首、道徒的数目比原来了解的数目都大。这是由于过去摸底尚不深入,以及反动道首活动更加隐蔽的缘故。不少反动道首长期藏在地洞、夹墙里,如云南沾益县发现山洞17个、地洞7个,曲靖亦破获地洞3处。这些大都是主要道首,他们在暗中指挥活动,以致过去许多地区虽打掉了一批暴露的未及隐藏的道首,但反动会道门仍然能够继续进行活动。有的由城市到农村,由大城市到小城镇,由中心区到边沿区,到处串连,有孔即钻;有的还利用当地宗教、封建迷信组织掩护活动。这种情况说明了残存的反动会道门的组织及其反动骨干分子,目前还不是很少,他们的活动不是减弱了,而只是更加隐蔽了。因此深入摸底,特别是通过专案侦察,掌握确实材料,破获其隐蔽起来的大道首,对于彻底摧毁反动会道门组织有决定的意义。   二、反动会道门积极打入我农村政权、民兵、治安、合作社甚至党团支部等基层组织。如云南曲靖、沾益两县共有9个乡又11个村被会道门直接或间接控制。山东白彦县12区14个乡有13个乡长是道徒或道首,其中铁山乡的乡长、民兵队长都是道首,全乡120名民兵中被发展为道徒的94人。河北省吴桥县达观李村党支部4个支委系一贯道“三才”、“分坛主”和积极活动者;11名党员中仅有两名较纯洁,备受打击,不准参加党的会议;区干部到该村工作时,支部书记(“三才”)即布置跟踪。在这些地方,反动会道门已渗入腐蚀着我们的基层党政组织,有的组织已经被篡夺变质。   三、已发现的道首当中,特别是点传师以上的道首,很多人都是罪恶、民愤大的反革命分子,有些还身兼其他反革命身份。如四川璧山46名点传师以上的道首中,职业道首27名,加上恶霸、特务、反动军官、地主,共占98%;云南沾益16名“前人”中,13名兼特务、恶霸、反动军官身份。   四、各地反动会道门疯狂挣扎,对抗取缔,并已发生多次现行破坏活动。如湖南湘乡县最近发现一贯道30余人夜间上山开会,讨论反抗取缔。四川简阳县会道门有组织地到处装鬼叫,造成群众情绪恐慌,并已吓死一个老太婆和一个产妇。1月26日安徽亳县发生白莲教会匪200余人暴动事件(已于28日平息)。   从目前华东、中南、西南和西北地区反动会道门的活动状况来看,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已成为这些地区第三阶段镇反工作中最重要与最紧张的一个方面,各级党委和公安机关必须加以最大的注意和有力的领导。   第一,在一县、一专、一省发动全面取缔之前,必须认真做好调查和专案侦察准备工作,把应该打击的对象(哪几种反动会道门及其反革命背景,主要道首的名单和主要罪证材料,会众的情况等等)弄清楚,做到心里有底;必须做好动员群众的准备工作,进行通盘的严密部署,否则就不要轻易发动。目前各地进行的以乡为单位的重要取缔工作,是准备全面取缔工作的好形式,通过重点取缔可以进一步掌握情况,开展调查侦察工作和锻炼干部正确执行政策。但重点取缔时间不能拖得太长,必须与全面取缔工作紧紧结合,并抓紧时机从点到面推广。只埋头于重点试验,不于重点取缔前研究与掌握全面情况,不研究会道门的全面活动与群众的动态,不注意通盘部署,不仅会延缓有力地及时地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而且可能因为过分刺激与惊动了敌人,反为敌人暗算。亳县白莲教组织暴动,事前是有风声的,但我们在重点村中作结束试点工作的县公安局副局长和其他工作人员简单地埋头试点,耳目闭塞,完全丧失警觉,以至被敌人杀害,就是一个血的教训。   第二,取缔工作,不动则已,一经发动,务必坚持到底,坚决搞彻底,不应只捉几个道首以后就草率收兵,以致半途而废。所谓坚决搞彻底:首先,必须严肃掌握政策。对于那些办道起家、罪恶和民愤大的“点传师”或相当于“点传师”以上的道首,坚决地将其多数逮捕起来,加以惩办,其中少数罪恶和民愤极大的分子应抓紧时机公审处死,以教育和发动群众。但“坛主”以下的小道首一般不应逮捕,“点传师”以上的道首中亦有不少60岁以上的老头和妇女,因为他们已经丧失或即将丧失反革命活动的能力,只要不是罪恶和民愤极大的分子,一般亦可不逮捕,采用管制或其他办法加以控制,以免打击面太大,丧失社会同情。   其次,必须有计划地与逮捕道首的同时,立即大张旗鼓地发动群众,公开向群众及被骗会众详细交代政府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政策,大力宣传只打击惩办少数反动道首,教育改造多数一般道首,对广大被骗会众只要声明退道,一律不究,以打破反动会道门的一切造谣和欺骗,争取团结广大被骗会众积极参加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并有组织地适时地开展登记中小道首及发动会众退道的工作,达到从组织上摧毁的目的。   第三,加强侦察工作,掌握敌情,提高警惕,严防暴动。凡是有暴动征候的案件,均应迅速戒备并迅速查清情节,提早破获,并通过破案去开展取缔工作。凡已发生暴动的地方均须迅速扑灭,但亦应查清暴动的背景和原因,即令在战斗时亦应尽量避免杀伤一般无辜群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防止惊慌失措、动摇取缔决心和多捕多杀、乱捕乱杀的现象发生。   第四、对于党员和基层干部参加会道门的问题,原则上应采取在行动前先行集训,发动自动坦白,分别性质,具体处理,化阻力为助力的办法,慎重而妥善地加以处理。   第五,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斗争,是第三阶段镇反运动中一场十分复杂与紧张的斗争,是一个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各地对这样一个复杂的斗争,必须遵行毛主席指示的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的原则,妥善地加以领导和组织。   来源:公安部《罗瑞卿论人民公安工作》编辑组编:《罗瑞卿论人民公安工作(1949——1959)》,北京:群众出版社,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