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同给《宣传通讯》的信   <华东局宣传部部长、舒同>   (中央宣传部:)   自从第一次全国宣传会议提出必须极大地发展党员的生产宣传工作和其他建设任务的宣传工作,并建议在生产部门和行政部门中成立适当的宣传机构以来,根据华东一级机关的情况,有的部门(如工业部、纺管局、贸易部)在党委会中建立了宣传部;有的部门(如建筑工程部、铁路局)在政治部中设有宣传部;有的部门,如卫生部在爱国卫生运动中,公安部在禁毒运动中,司法部在司法改革运动中,财经部门在城乡物资交流运动中,均在领导各种群众运动的办公室中建立了宣传处(组);专管宣传工作;还有的部门设立了专管政治工作的副职干部;或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所有这些组织形式,在结合业务展开宣传工作上都起来一定的作用。但是大多数的生产部门和行政部门还没有建立适当的宣传机构;对于已经建立宣传机构的,不少也是职责不明,领导关系不明确,党委对它们也缺乏统一的领导。我们在生产宣传特别是技术宣传方面还是比较薄弱 。一方面,华东区至今还有很大的政治改革性的任务没有完成,许多生产部门尚在继续观测这一运动;另一方面,政治宣传与生产宣传脱节的现象还是严重存在着。工厂、矿山、基本建设工程中建立系统的政治工作还缺乏认真研究。在农村中,党的政治工作也赶不上农民自发的生产积极性,技术宣传赶不上政府对农民的物质上的支持。在宣传工作中也表现了严重的形式主义与命令主义的倾向。如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有的农村中流传着:“互助是生路,单干是死路。”有的银行动员储蓄时提出:“不存款就是不爱国”,并提出“要贷款,必储蓄”。上海保险公司提出“捐献不如储蓄,储蓄不如保险”等错误口号。   我们曾在各省市宣传部长联席会议上交换了这一方面的意见,我们认为在目前需要加强党在生产部门和群众运动中的宣传工作,并给予统一的领导以适应今后完成各项改革工作及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必须在一切生产部门和行政部门认真地建立适当的宣传机构,并确定其工作职责,明确其领导关系,在方针、政策和一切重大问题的宣传上统一于党委宣传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请考虑可否由中央宣传部及中央财委等联名发一指示性的通知,作出正式规定,以加强这一方面的领导和工作。   此致   (敬礼)    舒同1月5日   来源:中共中央宣传部《宣传通讯》1953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