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中应怎样管制反革命分子?   <张敬民>   加强对于反革命分子的管制工作,是镇压反革命的一项重要的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目前,平原省安阳专区农村中的管制工作尚存在某些问题与偏向,值得引起注意,并求得改进。   目前管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确定管制对象时缺乏政策思想,划不清敌我界限。即是说,部分农村干部,还弄不清什么人应被管制,什么人不应被管制。不少村的被管制分子,是由几个干部简单商量一下,就被管制起来的。据调查,好多村把过去当过伪军的、任过伪职的,以及流氓、懒汉与某些说落后话的中农都当成了管制对象。浚县新镇村不到三百户,被管制的就有九十六户。汤阴县小庄村两个中农,因为使用辘轳事争吵打架;村干部怕他们互相报复——烧麦子,便把他们管制起来。由于村干部确定管制对象时草率从事,甚至假公报私,而扩大了管制面,混乱了自己的阵营,失掉了管制的效用。   管制方法也亟须改进。不少村不是发动群众起来管制坏分子,而是局限在公安人员和几个村干部身上。所以发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村干部还不认识管制工作是人民群众对敌人的一种专政手段,管制的目的是为了继续打击、分化敌人,巩固镇压反革命的胜利成果,而不去发动群众来管制反革命分子,只是单纯使用行政力量。因此,某些村的群众不知道村里究竟管制着那些人,和为什么要管制?被管制分子每日只是向村干部报告活动情况。个别坏分子就借此故意和干部为难,动一动就报告一次;久而久之,反革命分子不但没被管制好,村干部却背上了一个“包袱”。有的村把被管制分子的口头报告改为书面报告。但农忙时也就放松了管制。如浚县张西庄被管制分子对村干部说:“现在忙于收麦,每天报告多麻烦,过几天再说吧。”甚至有的被管制分子,有计划地收买村干部,破坏管制制度。因为不是发动群众起来管制反革命分子,所以反革命分子在群众面前还抖威风。群众反映:“还是人家在干部跟前吃得开!”因为干部不了解专政的意义,又认为管制不顶事,所以一有问题,就要送区、县政府处理。也有的村采取了另外的不适当的方式。某些被管制分子的门口都站有岗哨,弄得群众很疲劳。这种作法,只能是形式上的管制;对反革命分子的真正破坏活动,却又麻木不仁。   再一个问题是,部分县、区对于管制工作的组织与领导,以及及时总结经验、纠正偏向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现在依据安阳专区农村管制工作的情况与经验,对今后管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发动群众,向群众讲明政策,使管制工作成为群众性的。首先应揭露本村或当地反革命的反动活动,并把被管制分子的反动罪行在群众面前公布出来,以提高群众对反革命的认识,引起警惕,重视管制工作。对管制分子,应进行教育,一定使他们能真正向群众服罪,能安分守己,遵守政府的政策法令,争取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二、要准确地确定管制对象。在确定管制对象时,以经过群众讨论、人民代表会审查、区级复审批准为最好。如邺县永合集开始确定管制十二人,经群众讨论后,撤销了对五名流氓的管制,并又检举了两名反革命罪犯,管制起来。   同时,在确定管制对象时,应根据政策划清敌我界限。只有划清界限,分别对待,才能有效地分化、瓦解敌人。   三、为了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应在村人民代表会的领导下,建立村治安保卫委员会,定期研究本村破坏分子的活动情况,解决管制中所发生的问题。管制方法,最好是采取管制小组与生产互助组相结合的办法。这样一方面能达到在劳动中改造反革命分子的目的,另一方面也会因发挥了群众力量,而减少干部的包办代替的弊病。其次,在管制中应运用群众监督与行政控制相结合的办法,以便及时掌握被管制分子的活动情况。   四、建立正规的管制工作制度。这是很重要的。最好是十五天左右村治安保卫委员会对被管制分子评审一次;根据评审的结果,分别向被管制分子进行教育。对于思想转变快的,勉励他们加紧改造自己;对坏的则记过,或进行斗争,更加严格地管制起来。另外,就是运用行政力量控制与劳动改造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他们的生产计划完成的程度,使他们能在强迫劳动中得到改造。   来源:《人民日报》195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