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人民法院昨发出布告宣判四百十名反革命罪犯   <沪市新闻处>   【沪市新闻处讯】本市人民法院近日又清理了一批反革命积案,经呈请主管机关核准後,於昨(十八)日发出布告,宣告判决。被判决的四一○名反革命罪犯,都是在本市解放以後陆续为本市公安机关侦察或经人民群众检举而捕获的。这些罪犯都经过了长期的、严密的审讯调查,人民法院以罪证确凿,遂根据惩治反革命条例,分别罪情轻重,予以判决。   昨日被判决的一批反革命罪犯中,有九十四名反革命特务、恶霸、惯匪等首恶分子,血债很多,民愤极大,危害国家与人民利益已至最严重的程度,被判处死刑,并于昨日执行。例如匪首毛森的爪牙陈涛,当过十五年的军统特务,因为其杀人很多,手段毒辣,浑名“小戴笠”。解放后被派潜伏,伺机破坏。又如特务胡永良,在解放後短短几个月内,就先後割取锡沪公路上的军用电线达四吨之多,严重破坏军事电讯交通。再如特务宋勇明,被派潜伏本市,充“爆破组长”,曾用汽油纵火烧毁某仓库,使国家损失价值一千二百余亿元的财产;宋犯又阴谋焚毁某地油库及潜入军政机关下毒,极其狠毒。昨日被枪决的一批反革命恶霸,其罪行也是骇人听闻的。比如恶霸黄鸿灿,二十年来依仗各种反革命势力,横行於中国内衣纺织厂内。有一次,该厂七位女工被黄匪用“黄镪水”灼烂,二人身死,二人重伤,三人轻伤,该厂工人几乎没有一个没受过他的迫害,他们一致要黄犯偿还血债,为死难工友复仇。又如反革命恶霸毛德祥,在泰州一带,杀人如麻,被其逮捕、枪杀、活埋的爱国人民有李柱国等二百廿余人。并以铁钉钉入李柱国的脚底,强令行走后,再加以杀害,真是残暴绝伦。再如反革命恶霸王坤,勾结反革命势力,欺压三轮车工人,一九四六年四月,全市三轮车工人罢工反对王犯残酷剥削,该犯竟勾结蒋匪警察局,逮捕工人三十八名入狱加以迫害。昨日伏法的一批惯匪,都是凶残成性,犯案累累的。如反革命惯匪王志良,解放后一个月内竟在本市各处持枪抢劫十四次之多,劫去居民财物无数。又如反革命惯匪宋志旺,勾结反革命势力公开横行於安南路一带;肆行抢掠,不遂其意者,就采取“挂尸”手段威胁,当地群众无不痛恨。再如惯匪邹阿宝,曾于去年四月间将值岗警士杨万才捆绑掼入苏州河中,劫去枪支后,又至王尤淑芳家抢掠,并火烧事主,勒索财物。   另有四名反革命罪犯,按其罪行,本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因其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危害国家与人民利益还未至最严重的程度,故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此期间,强迫劳动改造,以观後效。如反革命特务胡月祥,系胡永良之弟,曾协助胡永良割取军用电线,破坏军事电讯交通。   此外,有二九七名反革命罪犯,被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强制劳动改   造。如蒋匪经国爪牙,“戡建大队”特务胡学君,在蒋匪实行“限价政策”时,该犯以搜查商店名义,任意敲诈勒索;解放后犹不悔改,进行反革命活动,故判处无期徒刑。军统特务冯镇,专门监视爱国人士,一九四六年上海人民代表至南京作和平呼吁,该犯即派特务加以监视;上海学生至南京请愿示威,该犯又拆毁铁路轨道,蓄意阻止,也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处有期徒刑的反革命罪犯,有王宝、张关富、王家文等二七一名。王宝为恶霸王坤之子,曾充当蒋匪军,遣败来沪后,依仗反动势力,殴打工人王友华,解放后又殴伤工人吉长发,并造谣破坏;张关富为“军统”爪牙,多方迫害铁路工人,造谣煽惑,本应严惩,法院念其被捕后尚能悔过认罪,故从宽处理,处以有期徒刑。   昨日另有十五名反革命分子因罪行不大,尚知改悔,被判处管制或交保释放,予以自新之路。   上述凡被判处死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及无期徒刑的反革命罪犯的财产,市人民法院在判决同时宣布:除酌留其家属的生产资料或生活费用外,其余全部没收。   来源:《文汇报》1951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