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南土地改革地区 普遍建立人民法庭   【本报讯】 据新华社汉口廿日电:中南区各省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普遍建立了县、区人民法庭。农民运用这一人民民主专政的组织,有效地镇压了不法地主和反革命分子的反抗和破坏活动。   据本年六月中旬各省不完全统计,已建立起来的县(市)人民法庭有三百六十六个,各个县庭之下又分别设立了一千八百四十一个区(或联乡)分庭。人民法庭的职务是:接受农村人民的控告,并主动地深入群众,进行调查,坚决地、及时地镇压乡村中的恶霸、不法地主及一切反革命分子,正确处理土地改革中划分阶级的纠纷案件,以及运用法庭判决方式,迫使顽抗地主向人民交出应予没收的土地和其他财物。据一百二十四个县人民法庭的统计,自去年十一月到今年四月,共受理与土地改革有图案件十四万三千七百多件。各地农民依靠人民法庭进行合法斗争的结果,迅速打退了地主阶级的反抗和进攻,大大鼓舞了农民群众的斗争情绪;特别是防止了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可能发生的乱打乱杀等混乱现象,从而保障了土地改革运动的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