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证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工作顺利进行   <人民日报讯>   【人民日报讯】正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广大农民群众普遍要求迅速建立人民法庭,以便顺利地实行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   在去冬今春实行土地改革的农村中,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曾用各种卑鄙毒辣的手段,如武装袭击,造谣煽惑群众,隐藏财产,杀害耕畜,以及纵火、放毒,顽固地阻挠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中南区根据一百二十四个县的不完全统计,从去年十一月至今年四月,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人民法庭共收到案件十四万三千七百六十一件。各地人民法庭对破坏土地改革的反革命分子及不法地主进行了严厉镇压,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凶焰,保证了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如湖北省潜江县在土地改革运动中,有一百二十四个不法地主分散财产,抗拒农民斗争。该县人民法庭公审了三区不法地主张开春等四人,并分别判处死刑、徒刑后,该乡地主便很快交出了隐藏的财物。由于各地人民法庭支持了农民的反封建土地制度的斗争,广大农民深深体会到:“有了人民法庭,农民就有了印把子。”凶恶狡猾的地主,一听到人民法庭,就吓得发抖。人民法庭大大鼓舞了农民向地主阶级和反革命分子进行斗争的热情。   各地人民法庭多注意走群众路线,运用群众力量,完成审判工作。不少地区的人民法庭曾吸收当地有威信的群众,干部,贫雇农代表及苦主参加审判,这不但教育了群众,使他们懂得运用政权力量进行斗争,同时也由于有了充分的人证,使被告无法诡辩犯罪行为,而接受法律制裁。运用这种办法,并能使判决更加准确。如皖北肥西县在审判不法地主赵惠川时,原已判处该犯死刑,后经群众反映,有些材料还不够确实,就重新研究改判十年徒刑,避免了错误。各地农民对于人民法庭就地审判,巡回审判的办法,尤为欢迎。   为了广泛建立人民法庭,需要调配很多干部从事这项工作。对这些干部加以专门训练,是做好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条件。河南省各专区自今年二月以后,专门训练了人民法庭干部九百余人,达该省人民法庭干部人数的二分之一。这些干部受到训练后,都进一步认识了人民法庭的性质和任务,更能正确地掌握人民政府的政策。   来源:《人民日报》195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