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各界希望从速处理刘元敬案主要意见是迅速处理、从严发落、分别对待   【内部参考讯】北京各界希望对破坏国防建设的刘元敬案迅速处理、从严发落。   八日北京市府委员会和协商委员会联席会上,各界代表都对这个案件发表了意见。工商联主委傅华亭说:“我们刚才商量了一下,觉得刘元敬案应该从严,刘绍臣、边岚坡应该从宽。希望快点处理,好安定多数工商业户。”小学教员郑芸说:“事关国防建设,必须从严处理。有的人如果要减轻,减轻到什么程度?三反开始时坦白和检查组下去才坦白,应该有所不同。总之,要快点处理。”新民报陈铭德说:“最好开个大会处理,影响大些”。文联老舍说:“这个案件倒底谁是主谋?没有搞清楚。刘元敬现在已经全国知名,处理轻了不好,他是人民代表,又是同业公会主委,知法犯法,应该重办。”辅大校长陈垣说:“要快点表示一下才好”。费孝通说:“我也同意快点处理他几个。具体案情我没有研究,但按常识作如下处理,我就表示满意:(一)抗拒运动,甚至杀人,应处极刑;(二)和国防有关的,一定要从严发落;(三)政法人员知法犯法,从严;(四)拒不坦白,又超过一定数量,也要从严。现在问题是坦白的界限,很复杂,须要研究。”工商联刘一峰说:“刘元敬案里的人似乎应该有些区别?”工商联孙孚凌说:“刘元敬案应该从严,处理时再分别轻重”。工商联凌其峻说:“刘元敬可以给他留一条命,判徒刑”。干部郭沛然说:“刘元敬案关系国防建设,和一般情况不同,应该枪毙。他们在逮捕后才坦白,和自动坦白不能相提并论”。电业局工会主席朱长江说:“刘元敬案的奸商没有什么区别,都把他们毙了才对。我们全厂职工看到报纸上登载这个案件的消息,愤恨得了不得。要是宽大处理,就没有办法处理下去。前两天职工们还问到:‘政府怎么还不处理这个案件’?我们一定要站稳立场,严厉处理这批破坏国防建设的奸商。”市妇联杨蕴玉说:“刘元敬案中人本质上是一样的,就是破坏国防建设,但在程度上有区别,那怕是百分之百和百分之九十九点五,也应该把它区别出来,这样处理对我们有好处。我的具体意见是,刘元敬判处死刑,缓刑,万选之等处死刑”。老舍说:“这案件很复杂,得一个一个人讨论。我的意见是,刘元敬处死刑,缓刑一年”。刘一峰说:“再加上一句:以观后效”。市民政局长董汝勤说:“因民愤太大,同意处刘元敬死刑,缓期一年以观后效,并应没收他全部财产。万选之、边宪臣、边宪麟等枪毙,没收全部财产”。电信局代表杨造新说:“同意董局长意见。应该有轻重,但不能免刑。除了万选之等三人,沈景春、李时荣、梁质斌、何建华要严办,逮捕后坦白较好的李善长、焦国荣要比他们轻。同意快点开个处理大会。”文教代表曾昭伦说:“这个案中的罪犯,最轻也得无期徒刑”。   最后,由副市长张友渔、市节约检查委员会主任刘仁作综合发言。张友渔说:“今天不作什么结论,大家的意见提供法院和检察署研究,下次再作定论。大家的意见似乎是这样:(一)万选之、边宪臣、边宪麟处死刑;(二)沈景春、李世荣、梁质斌、何建华处死刑;(三)与奸商预谋的工地工程负责人、修建委员会工程科科长梁尚斌处死刑;(四)监工时受贿的工程师赵耿良处无期徒刑;(五)私营厂商工程师王良处六年以上徒刑。另一工程师王贵江免刑,因为他在未逮捕前即检举了奸商李善长,后来又彻底坦白了自己罪行;(五)刘元敬、李善长、焦国荣三个奸商,似乎应在十五年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之间选择一条。至於处理时间,尽可能快,但因是首都,影响很大,要十分谨慎”。刘仁说:“刘元敬案中,除工程师王贵江外,其他都是逮捕后才坦白的,万选之等就是在抓起来之后态度还很坏。现在民愤很大,今天的会议就很清楚地看到这一点。问题是抓起来之后,有的供认较好甚至检举立功,有的仍然狡猾顽抗,因此势必有所区别。但是这批奸商无论如何不能放。大家意见请法院和检察署考虑。处理时,恐怕要像过去镇压反革命那样,召开市区各界人民代表扩大会来公审。”   此外,据市公安局二处八科科长吕岱说:“在审讯过程中,刘元敬、焦国荣、李善长态度还老实。李善长则在检查组到后被逮捕之前开始交代问题,逮捕后成为我们的‘材料篓’。”   来源: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1952年2月9日